今年8月,总公司组织开展了高铁沿线彩钢瓦、建(构)筑物以及轻质漂浮物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各铁路局集团公司按照总公司部署,进一步深入开展高铁外部环境专项整治,完善管理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对高铁沿线铁路用地内、安全保护区内影响高铁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治理,并对安全保护区外影响范围内的环境隐患进行认真摸排,全力推动整治。
在高铁外部环境整治中,总公司认真履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协调、早整治”原则,持续加大外部环境问题整治力度,健全内部管控机制,加大技防、物防、人防投入,同时争取国家有关部门与地方人民政府的支持,积极构建路地责任明确、风险共担、协调联动的外部环境安全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格局。截至目前,铁路今年联合地方政府完成高铁外部环境问题整治2871件,为确保高铁和旅客运输安全创造了条件。
据总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铁路部门已与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下发了铁路外部环境问题整治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文件,部分省份已将铁路沿线环境管控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环境治理综合考评工作中,有力推动了铁路外部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河北、云南、贵州等8个省份先后出台了铁路安全管理地方性规章,有效推进了铁路环境治理的法治化进程。
特别是广东省,目前已出台《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这是全国首个规范铁路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将进一步加强广东省的铁路安全管理工作,推进铁路外部环境治理,有利于落实铁路运输企业、铁路监管部门、铁路沿线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沿线生产经营单位、广大人民群众等社会各界的安全责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共同保障铁路安全的良好格局。该条例已于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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