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funnyface 于 2015-10-10 06:48 编辑
ss7e0002 发表于 2015-10-9 15:41 
算不算是不可抗力? 是不可抗力, 是指合同撤销问题。 这时候应该是双方回到合同前的状态。即退款, 铁路免除运输责任
承运人应当按约定的时间、班次和运输路线将乘客安全运到约定地点。承运人迟延运输的,不管其原因如何,都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变更运输路线以到达目的地或者退票。具体方式旅客有选择权,承运人不得强求。比如,旅客选择退票,承运人应全额返还票款,并不得收取手续费
至于退钱问题则是不当得利问题。 铁路单方面说合同撤销后,你5天不来办退票手续, 这票款就归我了。 完全是没法律根据的。
你取消合同的时候,那票款已经是用户的。 特别是实名制后, 那笔钱的所有者更是清清楚楚的。
铁路有责任把钱划到用户帐户上, 让他下次购票的时候使用, 或者退票。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绝大多数应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即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2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据此,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行使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的存在;二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益人,两个条件要同时具备时效才能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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