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忧高铁 于 2015-1-16 14:40 编辑
1月11日,《新民晚报》报道称:旅客朱先生经常坐高铁,此前都能凭票免费领取一瓶5100矿泉水,但最近他坐一班高铁去外地,竟发现,虹桥站发放矿泉水有了时间限制:从上午8时到11时;从下午1时30分到傍晚5时。朱先生称:凭高铁票、动车票每人领取一瓶矿泉水,是乘客们的福利。按发车时间来划分能否领到免费的矿泉水,有失偏颇。 那么,高铁免费矿泉水究竟算不算旅客的正常“福利”?要想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弄清两个概念。 首先,要弄清高铁票价是否包括矿泉水价格。为了搞明白这个问题,笔者用度娘搜索了一番,发现去年9月份《扬子晚报》曾经刊登过一篇新闻,当时南京站的站长对这个问题做了一个“官方”回答,站长称:“免费赠送5100矿泉水是铁路部门为提升服务水平的营销手段。各站赠送的范围、方式和时间是根据市场情况灵活确定的,目前主要是在部分的高铁车站和始发车站赠送”。按照这个说法,矿泉水只是铁路部门对高铁乘客的一个附赠品,不管铁路部门赠还是不赠,我们拿不出足够的反驳理由。 其次,要弄清免费矿泉水限时发放是否“合法”。其实,早在去年7月,北京西站就推出了“限时领取”免费矿泉水的做法,也曾引起了公众的炮轰和质疑。当时铁路客服中心的客服人员表示:之前全天候赠送矿泉水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品牌的推广,并不是一个长期不变的活动。这种“品牌推广”的说法一出,让很多义愤填膺的我等屁民哑了口。比如说一个商场开业搞促销,开业三天优惠酬宾送礼品,而我们在第四天去买东西,能怪罪商场不给我们提供前三天活动的礼品吗?从这个角度看,我们似乎找不出限时赠水“不合法”的依据,只能发出像新华律师事务所连晏杰律师那样“合法但不合理”的慨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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