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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一姐”获刑20年被罚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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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1 03:4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高铁网www.cngaotie.com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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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信息时报消息,12月16日上午,被外界称为“高铁一姐”的丁书苗(又名丁羽心),因行贿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市二中院判有期徒刑20年,罚金25亿元,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

      去年9月,丁书苗一案开庭审理。据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1年间,丁书苗为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等,在2008年至2010年间,按照刘志军的授意,为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开脱或减轻罪责、为刘志军职务调整创造条件疏通关系,先后两次以花钱办事的方式给予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钱款共计4900万元。

      丁书苗当庭认罪。“我和刘志军认识10年间,刘帮助我挣了很多钱。凡是他安排我做的事情我都尽力去办,花多少钱我都不吝啬。”

      法院审理查明,丁书苗通过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等人帮多家公司中标铁路工程项目,中标额达1800多亿元,丁个人从中非法获利25亿余元。

       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庞理鹏说,丁书苗被罚25亿元,应该是对个人开出的最高罚金,从来没听过对个人罚这么多的。“这是一种惩罚性罚金,可能跟违法所得有关。”庞理鹏说。

       编辑点评:丁书苗25亿元的罚金背后是不低于25亿元的非法所得。判决揭开了一条人所公知的“发财之路”:只要和掌权高官拉上关系,即能一夜暴富。看来,对贪官的量刑,不应只看其贪了多少,更应将其“关照”的利益者们相关的非法得益也算上去,这才能真正体现法律的严肃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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