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基础[2014]2243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宁夏自治区、甘肃省、陕西省发展改革委: 中国铁路总公司、宁夏自治区、甘肃省、陕西省人民政府联合报来《关于报送新建银川至西安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计统函[2014]76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完善区域路网布局,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同意报来的新建银川至西安铁路主要建设方案。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线路起自宁夏自治区银川市,经灵武、吴忠、太阳山,甘肃省环县、庆城、庆阳,陕西省彬县,止于西安市,正线全长598公里。同步新建西安枢纽货运北环第二双线,线路长度128公里。 功能定位:客货兼顾的铁路干线。 (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国铁Ⅰ级。正线数目:双线。最小曲线半径:一般3500米,困难区段2800米。限制坡度:13‰。牵引种类:电力。牵引质量:5000吨。闭塞类型:自动闭塞。其他技术标准应符合《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50090-2006)。 规划运输能力:客车60对/日,货运6000万吨/年。 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本项目总投资708.5亿元,其中正线投资617.2亿元,西安枢纽货运北环第二双线投资91.3亿元。 (一)项目正线投资中,工程投资585.2亿元,机车车辆购置费32亿元。资本金占50%、计308.6亿元,其中宁夏自治区承担境内段资本金的20%,以及因线路经河东机场引起工程投资增加部分的50%,并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及费用,征地拆迁费用经各方认可后按规定程序另计入地方股份;甘肃省、陕西省分别承担境内段资本金的20%(含征地拆迁费用),并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征拆费用经各方认可后按规定程序计入地方股份;其余由铁路总公司利用铁路发展基金出资,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0.54亿元。资本金以外的资金使用世界银行贷款2亿美元,其余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世行贷款本息(费)由中国铁路总公司负责偿还。 (二)西安枢纽货运北环第二双线投资中,资本金占50%,其中陕西省承担资本金的20%(含征地拆迁费用),并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征拆费用经双方认可后按规定程序计入地方股份;剩余资本金由铁路总公司负责筹集。资本金以外的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三)项目投资各方按照《公司法》组建合资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 (四)建设工期为5年。 四、下阶段工作。结合路网布局,进一步优化线路和引入枢纽方案。尽快组建项目法人,落实股东出资。进一步明确世行贷款使用安排,在与世行贷款谈判前,及时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要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从严控制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落实征地拆迁、节能环保和社会风险防范等相关政策和措施。 六、请国家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保证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参信息化部在通信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 七、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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