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峡都市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上渡综)报道, 福鼎一男子盗窃合租室友的钱财,模仿电视剧中的情节——故意发微信表明自己身处外地,伪造不在场的证明。不料,此举被警察识破。近日,该男子涉嫌盗窃被刑拘。
10月11日,洪某去上海旅游,把身上的钱都花完了。他想到还要回老家买东西给父母,就打起了与他合租的小王的主意。小王是师大某餐厅的店长,每天都将餐厅营业款带回宿舍。
为了摆脱偷窃嫌疑,洪某模仿电视中的情节,开始设局:特意约上其表弟于10月12日17时许一同在上海市区内游玩,并照了很多张相片上传至微信朋友圈,欲以此伪造不在场证明。之后,马上坐动车于13日凌晨3时许回到了福州,并于4时许潜回位于福湾路的某小区租住处,将熟睡中的王某的腰包拿走。为了不被沿途的监控探头发现,洪某还特意穿着套头的衣服,用手遮脸,用塑料袋包脚。
上渡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调查发现,受害人王某的宿舍没有任何撬动的痕迹,估计是熟人所为。王某也无法确认监控中的身影就是同室租客洪某。
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让被害人继续上班,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至10月30日下午,被害人联系民警称洪某已回单位上班。面对民警的询问,洪某十分淡定,自称案发前已离开福州前往上海,并且有在上海的表弟作证及微信证明。当民警将其离开上海的动车票根摆在洪某面前时,洪某哑口无言,供述了设局盗窃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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