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是在2011年9月25日前全国火车票退票费不分时段,一律按每张车票面额的20%计收。2011年9月25日全国实施新的火车票退票费规定,开车前,退票费由原来按每张车票面额的20%计收下调为按5%计收。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2013年9月1日起实行梯次退票方案。即:票面乘车站开车前48小时以上的,退票时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开车前不足24小时,退票时收取票价20%退票费。2014年春运又将退票费恢复至20%。这一举动遭到了律师董正伟的起诉。理由是中国铁路总公司擅自调涨退票费至20%,违反《铁路法》《价格法》和《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是垄断经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铁总作为国有独资经营企业关系国民经济命脉,无权擅自进行定价。财政部亦不应滥用职权,授权铁路总公司,让其做出价格垄断经营的行为。笔者不禁要问,董老师,你老人家坐过火车吗,知道每天春运没买到票的人,他们那种焦急的心情吗,进不了站,乘不了车,到不了家,可是窗口上却出现了大量的退票,一边是没票回家,一边又是退票,到底是谁造成了这样一种尴尬。所以,铁总实行退票费阶梯定价其出发点和根本目的是想打击黄牛大量囤票,增高退票成本,尽可能让需要票的旅客买到车票,另外让旅客们慎重的规划自己的行程,提前就把车票买好,避免临近发车后产生的退票,让所退车票继续发挥作用。然而,董老师却不理解铁总的良苦用心,指责铁总无权自行调整定价,不知道做为广大买不到车票的旅客来说,他们心里是做何感想。如果降低退票费,不就降低了黄牛的犯罪门槛,到底会惠及何人。所以,至此,董老师的居心不得不说叵测,到底他是在为谁讲话,为谁申诉,值得我们深层次的去分析,笔者认为,这样的哗众取宠,后果自己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