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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际轨道交通发展规划的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欢迎公众从环境保护方面对本规划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际轨道交通发展规划
规划概要:《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际轨道交通发展规划》范围确定为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中卫市、固原市5个地级市及其下辖城镇,涵盖整个宁夏行政范围,土地面积约6.64万平方公里;2012年宁夏全区常住人口647万人。规划辐射宁夏全区,构建区首府银川便捷对接区内各市中心节点的快速通道。规划年度近期为2020年、远期为2030年,远景展望2040年。
线网共规划建设线路9条,到2020年,建成银川-吴忠核心区城际轨道交通中的银宁城际和机场线,利用包兰铁路增开城际客车;城际轨道线网规模达到306km,其中新建城际轨道交通83km,利用既有铁路223km。到2030年,建成银川-吴忠核心区城际轨道交通中的银川-石嘴山城际轨道交通,利用太中银和银西铁路开行银川-中卫的城际客车;城际轨道交通线网规模达到744km,其中新建城际轨道交通170km。远景2040年建设红寺堡-固原、银川-中卫城际轨道交通,全面形成独立的轨道交通系统;城际轨道交通线网规模达到1184km,其中新建城际轨道交通455km。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通过对规划线路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评价规划区域环境特征,分析规划实施过程及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规划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预防或者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给出环境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主要是请公众从环保角度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际轨道交通发展规划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包括从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环境制约因素、规划实施的环境合理性、需要采取的环保措施、对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态度等方面。目的在于收集和征询规划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建设规划的意见、要求和建议,认真调查和统计公众关注的问题,为规划的优化和决策提供依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公示后,公众可以采取写信、打电话、发传真、发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发表对该规划实施和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反馈给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相关部门。
五、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丁科长
电话:0951-6198097
电子邮箱:dingjichun1979@163.com
六、规划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南街9号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人:林工
电话:010-84937431
电子邮箱:lin003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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