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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近日签订了若干项重大合同,合计金额约为人民币216.71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与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市现代有轨电车西郊线工程车辆采购项目合同,为北京西郊线路提供现代有轨电车,总金额约为人民币6.36亿元;与菲律宾交通部签订出口合同,为马尼拉地铁轨交3号线提供轻轨列车,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5.40亿元。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与VALE莫桑比克公司签订了货车出口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9.79亿元;与必和必拓铁矿公司签订矿石车出口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74亿元;与Pilbara Iron公司签订矿石车出口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0.60亿元;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为深圳地铁7号线和9号线提供地铁车辆,合同金额总计约为人民币29.58亿元。
4、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与中国铁路总公司签订六轴7200kW交流传动客运电力机车供货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65.99亿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北车集团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铁路总公司签订交流传动八轴9600kW货运电力机车供货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8.98亿元。
5、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铁路总公司下属各铁路局签订铁路客车供货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0.85亿元。
6、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车集团沈阳机车车辆有限责任公司、太原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铁路总公司签订铁路货车供货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6.42亿元。
上述合同总金额约占本公司2013年度营业收入的22.29%。
特此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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