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8日电 针对泰国宪法法院日前裁定英拉政府推动的贷款建设泰国国内基础设施的条例草案违宪一事,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8日在北京表示,这一裁决并非意味着中泰“大米换高铁”项目本身违宪。
沈丹阳是在当日举行的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作上述表态的。本月12日,泰国宪法法庭裁定由英拉政府推动的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法案违反宪法,这项总额达2.2万亿泰铢的贷款案即行终止。分析认为,这或标志着中泰“大米换高铁”项目受到重创。
沈丹阳称,中泰在各自有比较优势的领域开展合作,符合双方利益。中方支持中国企业参与泰国铁路建设合作,同时也支持中国企业本着市场运作的原则,与泰国开展包括大米在内的农产品贸易合作。
中国总理李克强与泰国总理英拉在去年10月于曼谷发表《中泰关系发展远景规划》,其中称,中方有意参与廊开至帕栖高速铁路系统项目建设,以泰国农产品抵偿部分项目费用。泰方欢迎中方意向,表示将适时在当年10月签署的《中泰政府关于泰国铁路基础设施发展与泰国农产品交换的政府间合作项目的谅解备忘录》基础上,与中方探讨相关事宜。这一合作方式被形象地称之为“大米换高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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