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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造城市长”耿彦波进一言 铁路或者轨交建设及运营也不是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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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8 08: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向“造城市长”耿彦波进一言                                                 
                                                                                杨国英                              发表于2013-11-18 06:52                    
                                            从“再造大同”到“再造太原”,此前担任大同市长的现太原市长耿彦波,是颇具争议的官员。                    
                                            早报特约评论员 杨国英
  从“再造大同”到“再造太原”,此前担任大同市长的现太原市长耿彦波,是颇具争议的官员。据《经济观察报》报道,截至目前,今年太原已累计拆迁458.19万平方米。太原在2003年至2012年的累计拆除面积是466万平方米,今年拆除的城中村建筑面积已接近前十年的总和,而耿彦波今年4月才就任太原市长。
  对耿彦波这样的“造城市长”,我们很难简单对其定性。因为,尽管“造城”可能会造成地方债务巨增、规划错乱、拆迁纠纷等问题,但客观而论,对于部分欠发达或基础设施较落后的城市,只有大刀阔斧重构城市框架,才能健全城市功能,拓宽城市发展空间。正因如此,民间对耿彦波褒贬不一,称其“耿拆拆”的有之,称其“耿黄牛”、“拼命三郎”的亦有之。
  对“造城”这样的经济发展实践,我们亦很难简单对其定性。因为,城市空间的扩容,本应是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自然衍生,但基于发展经济学的思路,对于新兴经济体,尤其是新兴经济体的相对欠发达区域,“造城”与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是可以齐头并进的,甚至前者可略为前置。
  对耿彦波这样的“造城市长”,以及太原这样的“造城实践”,当下虽不宜简单定性,但并不等于说,未来一定不会有隐患暴露,更不等于说,当下没有适当提醒的必要。
  首先,“造城规模”须与“地方财力”相互匹配。尽管目前太原市的地方负债率和偿债率均处于合理范围,但今年仅是耿彦波“再造太原”宏大规划的第一年,依照城市基建的投资建设周期,在未来数年内,“再造太原”还需追加数倍于今年的建设资金。故而,当下太原的地方债务可控,并不等于未来其地方债务可控。耿彦波曾主政的大同,其当下地方债务的相对失控,太原应引以为鉴。
  其次,“造城进度”须与产业融合相辅相成。作为山西省省会城市,太原当下造城扩容有一定必要。但是,相较珠三角、长三角的城市以及部分内地省会城市,太原这样的传统资源型城市,其产业转型升级之路显然更为漫长。故而,如果“造城进度”过快,而产业融合进度过慢,会造成“造城”投资的边际效率降低。同时,与产业融合进度过慢相伴随的就业增速停滞,更极可能导致局部区域“鬼城”的出现。
  再次,“造城主体”须向民间资本转移。今年太原市级财政用于“再造太原”的资金是54亿元,约占总筹措资金的30%,省级支持资金为20亿元。还有110亿元融资,依照一般情形,应是来自于地方融资平台担保,而非民间资本。倘若如此,则太原市有必要在城市基建框架稍微拉开后,将“造城主体”由地方政府和国企,有序向民间资本转移。否则,完全由地方政府主导的“造城运动”,不仅将大幅增加地方债务,还很难契合市场内生的产业需求。
  最后,“造城质量” 须兼顾自然和人文。任何城市的空间扩容,要评估其最终的效用,不仅要看空间规划的科学性,还须兼顾自然和人文。太原是传统资源型城市,又是历史文化名城,更应强调这一标准。于自然而言,太原素有“煤都”之称,绿色生态对其可谓弥足珍贵,故“再造太原”的过程,必须强调资源集约利用和生态文明。当然,于人文而言,耿彦波市长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已强调“延续锦绣太原的城市文脉和历史记忆”。
  我国仍为新兴经济体,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经济的发展仍将与城市化相伴随。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耿彦波和他主导的“再造太原”,仅是众多市长“造城梦”的一个典型个案,而绝不可能仅是孤案。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已经明确:“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我们希望,所有城市的“造城”,均以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民资参与为先,不让任何政绩观作祟。我们更希望,在权利意识和法治观念日益增强的今天,对“造城”过程中涉及的拆迁等事宜,地方政府能切实推崇“和谐造城”的理念,摒弃急切的“圈地造城”模式。

录入编辑:张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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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城主体”须向民间资本转移,否则负债累累,铁路或者城市轨交建设不也是吗?政府主导的轨交建设是无法满足需求的,而且造成一个恶果,造成大量的资金只能投资轨交去了,其他的东西都不能发展,谁有资金来修学校,谁来修医院?地方财政无法照顾过来啊,只能卖地啊,于是乎就恶性循环,房价高企,但是交通不方便,轨交被定死,只能开车,PM2.5交通拥堵啊。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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