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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铁路局职工参加刘志军庭审 只为拍照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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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2 01: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武汉铁路局职工参加刘志军庭审 只为拍照解气2013年06月10日 21:21
来源:第一财经网         作者:张有义 秦夕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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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2626人参与 35条评论
原标题:刘志军案庭审直击:4900万元赃款成最大焦点

检方建议法院对刘志军从轻处罚;刘落泪提及“中国梦”,称从未要求律师保证自己“不死”;武汉铁路局职工专门赶来拍照解气

记者张有义实习生秦夕雅

戴着黑边大框眼睛、上身穿着藏蓝色夹克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面无表情地走进法庭,其形容并没有多大改变,只是他之前稀疏的长发已变为明显谢顶的短发。夹在两位高大的法警中间,刘志军显得身材矮小,走路略有蹒跚。

6月9日8点30分至12点,短短3个半小时,刘志军涉嫌受贿及滥用职权罪案件,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下称北京二中院)庭审结束。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庭审迅速结束的原因是,开庭前,法院多次会见了刘志军。同时,法院召集了由公诉人、刘志军及其辩护人参加的庭前会议,对是否申请回避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庭审中,也未传讯证人到庭。因此庭审进行得十分顺利。

据公诉人指控,刘志军利用职务便利,为邵力平(南昌铁路局原局长)、丁羽心(又名丁书苗)等11人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6460.54万元;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刘志军的刑事责任。

法院表示,将认真全面审查案件证据材料,充分考虑控辩双方的意见,根据事实与法律经合议庭评议后另行择期宣判。宣判时间另行宣告。

刘志军辩护律师钱列阳告诉本报记者,刘志军整个庭审中均站着参与,在庭审最后10分钟陈述时,他留下了真诚的眼泪,并提及自己对中国铁路事业的热爱和“中国梦”。

辩护律师次开庭前会见刘志军六七次。会见中和开庭时,刘志军的身体和精神状态均不错。

在法院尚未作出判决前,刘志军当庭表示,无论何种结果,不会上诉。

武汉铁路局职工来拍照解气

开庭前,从武汉特意赶来的杨斌早晨不到6点即带着相机蹲守在法院门口,他告诉本报记者,“我就是想拍到刘志军被押下警车的样子,解气。”

杨斌就职于武汉铁路局武昌东车务段,曾与刘志军的亲侄儿和弟媳共事,据他介绍,刘志军主政铁道部期间,在武汉局搞了“下岗分流”等试点,他的同事在2005年下岗后每月只能领到900多元的生活费。而刘志军的一些亲戚则“很快”从普通工人提升为有“实权”的车务段行政办公室主任等职务。

除了杨斌外,还有部分铁路系统的职工前来欲参加庭审,但均被挡在了法庭门外。

早晨6点15分左右,七八辆警车由紫芳路向方庄路北京二中院方向驶来,中间夹着一辆醒目的白色奔驰警车。

北京二中院审判服务大厅内,法院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此次除了几家中央级媒体获准旁听外,还有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出席,因此旁听席已满。

4900万元成案件焦点

庭审结束后,中午12时46分通气会正式开始,北京二中院就刘志军案进行了通报。

据发言人介绍,因刘志军自己表示不愿委托辩护人,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在征得其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由法律援助中心依法指派为其提供辩护。庭审中,刘志军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提出异议,但刘志军的辩护人钱列阳律师对最大一项4900万元的指控提出了异议。

据本报记者了解,上述4900万元有异议的款项主要涉及一起诈骗案。

2007年12月,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开始被调查。资料显示,在这期间,刘志军担心何洪达交待出对其不利的问题,指使山西女商人丁羽心分多次斥4400多万元巨资,疏通关系,希望减轻甚至免除何洪达的刑事责任。

但事与愿违,巨资被骗。

2013年4月16日,北京市二中院对上述案件做出判决,对被诈骗事件予以认定。

此外,检方还指控,刘志军为了一名原铁道部的下属官员的提拔,还致使丁羽心向有关领导行贿500万元,但未遂。辩护人对此亦提出异议。

在刘志军案的庭审中,检察机关认为,丁羽心为刘志军办事被诈骗的款项,其实质是刘志军的钱。但辩护律师对此持有异议,认为上述4900万元款项是刘志军和丁羽心共同行贿未遂,而不是受贿。

检方建议从轻处罚

庭审中,据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下称北京二分检)指控,刘志军主要涉及两项罪名: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

1986年至2011年间,刘志军利用担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原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部长的职务便利,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职务晋升、承揽工程、获取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0.54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基于以上事实,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刘志军的刑事责任。

北京二分检同时指控,刘志军还涉嫌滥用职权罪。


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部长期间,违反规定,徇私舞弊,为丁羽心及其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解决企业经营资金困难等事项提供帮助,使丁羽心及其亲属获得巨额经济利益。

检察机关认为刘志军具有坦白情节,同时,刘志军涉案赃款绝大部分予以退还,故建议对其减轻处罚。辩护人提出,应对刘志军的坦白行为认定为自首,同时要结合其对中国铁路的贡献,从而减轻处罚。

钱列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特别提及,他在会见刘志军过程中,刘表示,此前从未与其他律师会见,更未提出过让其他律师保证自己“不死”的话语。“这需要借助媒体辟谣。”  

发表于 2013-6-12 07:06: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除了造谣还指望辟谣?特别是楼主和张治中这样的?
发表于 2013-6-12 09: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张治中 于 2013-6-12 09:46 编辑
wcb1979 发表于 2013-6-12 07:06
媒体除了造谣还指望辟谣?特别是楼主和张治中这样的?


我们只是转发新闻媒体的新闻给本网站。没有更改,我们也没有评论。有什么不对?有什么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3-6-12 10: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火车大亨 于 2013-6-12 10:20 编辑
wcb1979 发表于 2013-6-12 07:06
媒体除了造谣还指望辟谣?特别是楼主和张治中这样的?

     我发的帖子只是转载,我在发此贴之前还没就此评论。下面是我的看法:
       刘志军是中国高铁之父,没有他中国高铁得晚出生n年,这是事实也是他对社会的贡献!这是他功劳的一方面,但是他也有过失。比如唐山机车车辆厂给广茂线试制的动力分散性摆式液力传动内燃动车组就被他扼杀胎死腹中,不仅给三茂铁路公司和唐山厂造成了损失,更是造成了中国铁路在此领域运用的空白,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就刘志军在铁路职工中的印象我认为媒体并没有造谣!据我所知很多铁路职工并不喜欢刘志军,因为他在任时搞得站段合并,虽然是大势所趋,但后来做得太过火,有些站段根本没必要合并!他搞站段合并并没有考对基层职工实行配套的人文关怀措施!比如地处距离两边300~400km的某地的不同站段被分别并给了两端,这样夫妻两个上班的地方距离太远超过500km跑通勤也不容易,而且夫妻分数不同的单位经常调休不到一起,有时一个月才能见一次面!造成很多对铁路职工夫妻两地分居,时间久了妻离子散!这些也只有铁路职工自己和跟铁路职工有密切关系的人才知道!否则刘志军就不会有“刘疯子”的雅号了!
      看一个人必须必须全面地看,不要残杂个人情感在里面。
发表于 2013-6-12 10: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讨厌类似这样的媒体和报道,刘在位时从没体现其质问监督的职能,这会儿了深挖的跟写小说似的!好像它们一直就在刘身边,发生的什么都一清二楚!比刘还恶心!总让自己站在道德的制高点!
 楼主| 发表于 2013-6-12 10: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火车大亨 于 2013-6-12 10:33 编辑
20053202 发表于 2013-6-12 10:22
讨厌类似这样的媒体和报道,刘在位时从没体现其质问监督的职能,这会儿了深挖的跟写小说似的!好像它们一直 ...

     这也不怪那些记者是天朝新闻管制也就是审批制度造成的,有些记者以前写出的文章当时都没法办法发表,只能压在那儿。就连本论坛都曾经被上面关掉一阵子,更何况是媒体!现在树倒猢狲散,也就集中爆发出来了,不足为奇。
发表于 2013-6-12 10:3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张治中 于 2013-6-12 11:03 编辑
火车大亨 发表于 2013-6-12 10:31
这也不怪那些记者是天朝新闻管制也就是审批制度造成的,有些记者以前写出的文章当时都没法办法发表, ...


中国的媒体听党的话,跟着党走,是党的喉舌,党让干啥就干啥!
 楼主| 发表于 2013-6-12 10: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治中 发表于 2013-6-12 10:36
中国的媒体是要听党的话,跟着党走,是党的喉舌,党让干啥就干啥!

一针见血道出本质
发表于 2013-6-12 10: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郑州铁路局的职工..........
 楼主| 发表于 2013-6-12 10:5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安阳西站 发表于 2013-6-12 10:48
郑州铁路局的职工..........

不错,武汉局的职工就是老郑州局的职工,但因站段合并痛恨刘志军的铁路职工岂止郑州局,全国铁路皆有之。
发表于 2013-6-12 11: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明确:“公众狂欢”式的反腐不可取,根本触及不到贪腐问题的深层本质。结果必定是“前赴后继”——先恨不得让压迫自己的被凌迟,然后自己有机会上去了就压迫别人并被别人“恨不得凌迟”!
发表于 2013-6-12 12: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高铁之父?何来此名?
 楼主| 发表于 2013-6-12 13:3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路天路天路 发表于 2013-6-12 12:43
高铁之父?何来此名?

说刘志军是中国的高铁之父一点也不过分,这是有目共睹的,至于谁最早这么说的就不清楚了。
发表于 2013-6-12 16: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张治中 于 2013-6-12 17:44 编辑
火车大亨 发表于 2013-6-12 13:36
说刘志军是中国的高铁之父一点也不过分,这是有目共睹的,至于谁最早这么说的就不清楚了。


曾经说过刘志军是高铁之父的有加藤嘉一。
发表于 2013-6-12 17: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刘确实为中国高铁做出了贡献,但为了追求政绩不考虑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也是不正确的。“一将功成万骨枯”这个词虽然用来形容刘有些过,但我只是要说明一个意思,追求政绩不能以牺牲基层民众的利益为代价。
发表于 2013-6-12 17: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张治中 于 2013-6-12 17:38 编辑

2012年之前的中国高铁,是LZJ主导的。但是,讲LJZ是中国高铁之父不妥!我们党和政府不会把有功之人,绳之以法!还是交给历史评判吧!
发表于 2013-6-12 17:2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治中 发表于 2013-6-12 04:23
2012年之前的中国高铁,是LZJ主导的。但是,讲LJZ是中国高铁之父不妥!我们党和政府不会把有功之人,绳之以 ...

因为高铁对航空的威胁及两桶油的威胁在那,因此你懂得康师傅看不下去啊!
发表于 2013-6-12 17:3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局黄山 发表于 2013-6-12 17:21
刘确实为中国高铁做出了贡献,但为了追求政绩不考虑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也是不正确的。“一将功成万骨枯”这 ...

坚决支持!
发表于 2013-6-12 17:37: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按说武汉局应该感谢刘才对啊
 楼主| 发表于 2013-6-12 18: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ss7e0002 发表于 2013-6-12 17:37
按说武汉局应该感谢刘才对啊

武汉局的干部们可能真的感谢刘,但职工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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