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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受审现场:收丁书苗4900万 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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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9 12: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检方指控刘志军2008年至2010年间,收受丁羽心(又名丁书苗)钱款共计人民币4900万元。(视频截图)

原标题: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开庭

新华社北京6月9日电      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1986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刘志军利用担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原铁道部(以下称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部长的职务便利,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职务晋升、承揽工程、获取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0.54万元;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部长期间,违反规定,徇私舞弊,为丁羽心及其与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解决企业经营资金困难等事项提供帮助,使丁羽心及其亲属获得巨额经济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刘志军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刘志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刘志军的亲属、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近50人旁听了庭审。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完)
发表于 2013-6-9 15:0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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