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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该不该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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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1 23:4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huamao_zhh 于 2013-5-12 00:18 编辑

2013-05-11 12:05:36 ,转自凤凰博客

作者:章文,资深媒体人,知名博客。察哈尔外交学会研究员,信孚研究院研究员。著有【非暴力的战争--甘地传】、【民主不是说着玩的】。

刘志军案即将开庭的消息传出后,如同他两年前被双规一样,再次引发社会热议,只是不同的是,上次公众关心的是他所犯何事,这次关心的是他会否被判死刑。不少人预测,在习李新政需要打几只老虎以彰显反腐决心之际,刘志军被判死刑的可能性极高。

但我,既非刘志军的朋友,也非他的利益同盟者,此时要站出来旗帜鲜明地亮明我的观点:刘志军不该被判死刑!

首先声明一点的是,我并非废死论者,我支持在一定限度内保持死刑,以对某些丧心病狂者以最后的警告。但是,刘志军不属于此列,他既没有谋害他人的性命,也未对社会造成大的损害。他,只是数不过来的贪官中的一员,贪污数额(涉嫌受贿6000万)也不特别巨大,情节也不特别恶劣,未到“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地步。

更为关键的是,他走上贪腐之路固然是个人的贪欲所驱使,但制度的长期“纵容”亦要负相当的责任。这也就是我历来反对判处贪官死刑的根本原因。

人生来就有追逐名利的本能,只要不是神,恐怕无人能完全杜绝贪欲,只是程度不同罢了。因此,在加强内律的同时更要加强他律。一位官员,其掌握的权力越大,受权力寻租的诱惑就会越大,贪欲也就越加炽烈。制约和监督其手中的权力,就显得尤为必要。这也就是所谓的“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西方民主国家即是如此。通过三权分立,媒体、反对党以及社会大众全方位的监督,将官员手中的权力死死地关进了笼子里,使得官员即便有贼心也无处下手,彻底遏制了腐败问题。

而在刘志军们的工作环境里,权力基本上处于“无监督状态”,尤其是一把手更是无人敢对其进行监督。结果可以想见,不受约束的贪欲将怎样横溢开去,漫过道德良心的堤坝,越过法律制度的边界……

许多落马官员像刘志军一样,在他们第一次收受贿赂、贪欲得逞之后,或许也忐忑过、心神不宁过,甚至做过噩梦过,但居然无人察觉,之后继续得到提拔。一切风平浪静,制度的“纵容”,使得贪欲自动升级,从此勇往直前。

更为关键的是,在贪腐过程中,刘志军们发现他们并非异类,这个系统中人,但凡手中有权的几乎无人不贪,其下级如此,同级如此,上级亦如此。而被查处的几率是如此之低,以至于一位落马县委书记打了一个比方说:反腐败就是隔墙扔砖头,砸道谁谁倒霉。

一个看似矛盾却司空见惯的现象是,从中央到地方,官府几乎每天都在高喊“廉洁自律”,从下到上的官员却每天都在“共同腐败”。权力大的贪多点,权力小的捞少点,真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在这种上下同腐环境里浸淫的官员们,谁还会真正相信上面反腐败的决心,谁就是真正的大傻瓜!虽然也有少数官员被隔墙扔过来的砖头砸到,但这种小概率不足以产生大的威慑,不足以与官员的侥幸心理抗衡。

曾有人这样形容资本的逐利本性: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以此来形容官员的贪欲,也很妥当。

由于受惩罚的风险远小于收获的甜蜜,长此以往,浸淫其中的官员们会产生幻觉:所谓的反腐只是做做样子给百姓看看而已,制度对腐败是暗中纵容的,只要自己小心不撞到枪口上就好。

其实这也不是幻觉,在某种程度上这就是真实写照。反腐败喊了多年,预防腐败局也成立6年了,可是从源头遏制腐败依然是一个梦想。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自1987年提出,26年过去了依然只是在几个小地方试验。

有人说,建国60多年来反腐败也曾动过真格。1952年枪毙过刘青山、张子善,2000年枪毙过胡长清、成克杰,政治局委员陈希同、陈良宇被掀翻落马成为阶下囚。

可问题是,杀了这些人,遏制住腐败的势头了吗?答案是,没有。

朱镕基曾在一次反腐败会议上,近乎悲壮地表达反腐决心:我这里准备了100口棺材,99口留给贪官,一口留给我自己,无非是一个同归于尽。

结果又如何呢?朱离任了,腐败却没有离开中国官场,且愈演愈烈。

假如杀一两个贪官,便能彻底遏制住腐败的势头,我绝对举双手赞成。但事实证明,此举基本无效。况且如上面所分析,官员变成贪官,制度难辞其咎。单单惩罚贪官而不追究制度之责,不但不公平,且于事无补。

如果体制不改,杀了某个贪官,其他官员会继续贪的,贪官是杀不尽的。最后变成了比谁后台硬、比谁更倒霉的游戏而已。这样的游戏仅仅满足了一部分看客的嗜血心理,而于整个社会无丝毫进步意义。
发表于 2013-5-12 00: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该判死刑,中国高铁的发展要感谢刘志军。

作为一个国企,能让核心产品继承性地上一个台阶,很不容易。
发表于 2013-5-12 00: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偶这些年经历了 从“希望贪官都判凌迟” 到 “有限度支持取消贪官死刑” 的转变。

顺道说下——怎么当前只见各类不断冒出的新的喷刘文章,就没见实质性的开审消息?看来高层的分歧仍大?
 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00: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serious 发表于 2013-5-12 00:19
偶这些年经历了 从“希望贪官都判凌迟” 到 “有限度支持取消贪官死刑” 的转变。

顺道说下——怎么当前 ...

那是显而易见的。而且刘秃子是功劳巨大,自己过失不大。当然,愣要扣帽子,却发现这个帽子小的没法扣,强行扣就看有没有胆子了。
发表于 2013-5-13 10:5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高薪聘请他来当我们的市长吧。
发表于 2013-5-13 11:0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志军该不该被判死刑关我屁事,我对他的未来毫无兴趣……
发表于 2013-5-13 13: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L怎么判,不是依据法律的结果,而是某些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
 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13: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realfan 发表于 2013-5-13 13:03
L怎么判,不是依据法律的结果,而是某些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

爱怎样就怎样,反正我们生活在天朝,天朝是什么,不解释了。
发表于 2013-5-13 13: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高铁大大发展是中国铁路建设的一个里程碑。
刘功不可没。枪下留人为好。
 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13:2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梦幻对白1 发表于 2013-5-13 13:24
高铁大大发展是中国铁路建设的一个里程碑。
刘功不可没。枪下留人为好。

zz 斗争通常都是你死我活的,这个只能听天由命了。

刘秃子的功劳是巨大的。可惜没有牢固的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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