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宙辉报道:上月,广州公益人士朱明建向铁道部申请,要求公开火车票的座票和站票是同一个价钱的依据等信息。18日,朱明建收到了铁道部的回复。铁道部在回复中称:铁路客票发售是铁路运输企业的经营行为,售票信息不属于铁道部政府信息范畴;无座票按该列车最低票价执行。对此回复,朱明建表示“不满意”,并称将进行民事诉讼,把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告上法庭。
铁道部:
站票价按该列车最低票价
今年1月份,朱明建购买了一张从广州东至河源K229次列车的无座火车票,票价为32.50元。但他发现,该列车的硬座票也是32.50元,“站票和座票享受的服务待遇差别很大,但价格却一样,让我觉得很不合理”。于是,他在1月24日填写了《铁道部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快递给铁道部,要求铁道部公开“火车票的座票和站票是同一个价钱的依据是什么,能否实行差价”,以及公开“2013年火车票网络购票、电话购票、窗口购票是否有预留比例,各占多少”。
18日,朱明建收到了铁道部快递回来的答复。铁道部在答复中称:铁路客运票价依据执行的是《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铁运【1997】102号)、《铁路旅客票价表》(铁运【2012】302号)等相关规定。有关文件均已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铁路运输企业已通过车站公告、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www.12306.cn)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了旅客列车具体票价水平。您可通过以上渠道了解您需要的相关信息。 铁道部还表示:长期以来,每当遇有节假日等铁路客运能力无法满足旅客出行需求的情况时,铁路运输企业应旅客急需并明确告知后,发售无座号车票,票价按该列车最低票价执行。为此,铁路运输企业加大了投入,以保障运输安全。铁路客票发售是铁路运输企业的经营行为,您申请的有关售票信息不属于我部政府信息范畴。您可以向有关铁路运输企业咨询了解有关情况。
朱明建:
不满意回复将进行诉讼
对于铁道部的答复,朱明建明确表示不满意。他说,客票发售是企业行为,但这是个垄断企业,且属公共服务企业,也应有信息公开义务,而不仅仅接受咨询。另外,站票用了该列车最低价,“那不还是和座票价格一样么,玩什么文字游戏!大家知道铁路为站票投入了成本和劳力,所以没要求站票免费,但站票和座票投入的一样么?投入不同,乘客待遇不同,为何同价?”朱明建表示,下一步他将进行民事诉讼。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悦周也认为,铁道部并没有对“座票和站票同一个价钱的依据是什么,能否实行差价”进行明确答复,其答复中的“应旅客急需并明确告知后,发售无座号车票,票价按该列车最低票价执行”,这不能成为其定价理由。站票的顾客跟座票顾客使用的价钱一样,就应接受相同的服务。如果铁路部门不能提供同等服务,就不应该收一样的票价,否则有失公平。这违背了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活动应该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明确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