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哈密站站房工程,已由铁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159号)、《关于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586号)、《关于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哈密等4座车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1293号)批准建设,《铁道部关于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哈密站站房工程施工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13〕41号)已批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为50%,其中地方政府投资3980万元,征地拆迁费用由新建自治区财政性资金安排,其余使用铁路建设基金等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视年度投资可能给予铁道部适当支持。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疆哈密铁路火车站。
2.1.2建设规模:
a、站房建筑面积、层数及建筑高度:哈密车站的站房总建筑面积为9997.56平方米:站房地上总建筑面积9625.56平方米、站房地下建筑总面积372平方米、站房建筑高度19米、站房地上建筑层数2层、地下一层、建筑面宽110.00米、建筑进深45米。
b、平面布局:
地下一层平面:主要布置消防水池、换热间等设备用房;
地上一层平面---站台层:主要布置候车厅、出站厅、售票厅以及相关车站辅助生活用房。主要柱网:8mX7.5m,24mX7.5m,层高8.0m;
二层平面:中部为候车大厅两侧主要布置设备用房、客运办公用房等。主要柱网:8mX7.5m,层高8.5m,两侧办公4.0米。
C、站台风雨棚面积为26400平方米。
2.1.4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4.5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3月1日,2014年5月20日竣工。具体节点工期安排满足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2招标范围:
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哈密站站房工程,按照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综合概(预)算章节表详细划分为:第七章站房变配电及动力、fasbas系统;第八章哈密站站房(站房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暖通、静态标识、照明、动力、机电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配套工程及既有站房拆除;第九章哈密站的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包括天桥、站台雨棚、地道装饰、站房室外工程(不含站台面)。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还须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以上专业承包资质子公司具备也可)。近五年来承担过单体主站房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站房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承担过2.5万平方米及以上铁路站台雨棚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有近五年在营业线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承担过1万平方米及以上单体主站房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有营业线施工工程项目经理工作经验、具备房屋建筑(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3年1月13日至2013年1月17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3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6楼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叁仟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各投标申请人按照公告公布的收款单位开户行和账户,将上述款项电汇至乌鲁木齐铁路局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本次招标只接收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或其他方式。请申请人确保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前将上述费用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5.4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银行汇票复印件后2 日内寄送。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3年1月24日09时00分至2013年1月24日11时00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月24日11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路口北稻田南里15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评标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