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子铁路网

 找回密码
 注册进站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707|回复: 0

长春站提醒:乘车时不得携带五类物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20 20:2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吉和网12月20日报道     近日有吉和网网友在网上留言反映,如果在长春站乘车,有哪些物品不得携带上车,对此长春站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解答。

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在火车上禁带的物品有五类,第一是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第二是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第三是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第四是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第五是规格或重量超过免费携带范围的物品。

“除了以上五项之外,铁路运输企业或铁路公安部门另有规定的,请广大旅客关注车站公告。”工作人员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进站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海子铁路网 ( 京ICP证12003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1036

GMT+8, 2025-5-19 07:41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