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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一老汉横穿铁路被火车撞断腿 事发地1年死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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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0 20: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发路段去年因撞火车死亡四人
  水母网10月29日讯       昨天下午,烟台山医院17楼病房内,69岁的邹德云老人躺在病床上,右侧小腿打着钢架。与火车相撞却大难不死的邹老汉精神乐观,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经历。10月17日,他穿铁路给小麦抽水时,被电力火车刮到,右小腿骨粉碎性骨折。幸运的是,邹老汉性命无碍,腿伤手术很成功。
  火车刮中腿,血灌满水鞋
  10月17日中午12:00左右,回里镇张格堡村,69岁的邹老汉正在地里给小麦浇水。这是一个交通位置很独特的村庄,蓝烟铁路和204烟青路贴着村庄南侧而过,村子有500多户人,大部分村民的土地,都被铁路和公路隔在村南,要穿过铁路和公路才能到达。
  当天,邹老汉与老伴鹿大娘吃过午饭后,各自到地里干活。老伴去樱桃园,他则在麦田里浇水。
  麦地在火车道南侧,水源却在北侧,邹老汉用泵将水抽出来,再用一条蓝色的管道接到地里,管道是从铁轨下面的缝里穿过。
  12:30左右,邹老汉拖着管子,准备穿过铁路。蓝烟铁路K146+230米处有一个桥涵,旁边的护网开着一扇工作人员进出的门。他没有走桥涵,而是从这个门进去上了铁路,又向前走了一段,在K146+780处穿过铁路。
  邹大爷前脚刚迈出铁轨,后腿还没迈出来,飞驰而过的火车车体钢板刮蹭了他的右小腿,强大的冲击力直接把他顶飞了出去。
  邹老汉告诉记者,火车的声音他一点也没听见,但过了两分钟低头看受伤的右腿,发现脚上穿的水鞋已被鲜血灌满了。然后,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火车轻轻一蹭,老汉腿骨外露
  村里一位年轻人发现昏倒在地、身边都是鲜血的邹老汉,叫来村里很多人赶来帮忙,短时间将邹老汉送进烟台山医院。
  “由于患者伤势较重,同伴又联系不上邹老汉的家人,我们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准备给患者马上手术治疗。”急诊外科医生王海告诉记者,患者CT片显示右小腿肌肉、骨骼、神经都暴露在外,伤口大约有20多厘米。当日下午,烟台山医院创伤四科的洪焕玉主任、孙政文主治医师为邹老汉实施了神经勘察和骨折复位手术,手术持续3个多小时,比较成功。
  “手术时我们发现他右腿膝关节骨头完全粉碎、右小腿外侧肌肉坏死、腓总神经受伤严重。”孙政文医生告诉记者,这次手术后患者还需要2―3次的手术治疗过程,其中受伤最严重、最让人担心的就是腓总神经受伤,因为腓总神经受伤后,容易导致患者腿部无法正常行走。
  村民图方便经常穿铁路
  珠玑铁路派出所当天在现场了解了事故发生的经过。民警表示,根据调查,邹老汉遇到的火车初步判定为由烟台开往南京的K878次列车。民警赶到现场时,邹老汉所说那扇开着的护栏门已经被锁上。
  蓝烟铁路2010年进行了电气化改造,铁路的运行时速提高到120―160公里/小时。铁路两侧为3万伏的高压电,雨雪天时行人很容易触电。电气化改造后,铁路部门在铁路两侧建起了防护网。为了方便村民穿过铁路去地里干活,沿线修了三个涵洞。但是,因为部分铁路经过的地方将村庄与田地隔开,不少村民为图方便,不惜损坏护网穿过铁路。电气化改造后的火车,行驶过程中声音很小,时速又快,行人穿铁路时经常感觉不到附近有火车要经过。
  据记者了解,每天,从这条铁路上通过的客车有26列,货车十几列,平均每半小时就有一列火车通过。
  事发路段一年发生四起死亡事件
  记者获悉,事发路段的防护网为铁路公路部门安装,铁路公安负责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维修。珠玑铁路派出所民警表示,护网2009年正式安装,最多的2011年一年时间被扒开50多次,多是附近村民为了方便穿行将护网扒开或是剪断。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10月17日邹老汉出事时,医院救护人员为了将他抬上车,就剪开了一面护网。
  随意穿行带来的后果是事故的频发。去年,仅蓝烟线张格堡村段就发生4起死亡事故:2011年4月1日,蓝烟线下行K147+750米处发生一起铁路交通事故,死者为男性, 系烟台市福山区道平村人;2011年8月30日,蓝烟线K143+260m处发生一起铁路交通事故,死者为男性,栖霞市桃村镇荆子埠村人;2011年9月7日,在蓝烟线k146+490m处发生一起铁路交通事故,被撞行人当场死亡;2011年11月23日,烟台市福山区张格堡村南侧发生一起铁路交通事故,死者为男性。
  从公安的统计数字看,行人撞火车的死亡率在90%以上。
  铁路企业要承担部分责任
  山东盛信律师事务所徐旭律师认为,行人穿越铁路被撞,赔偿目前根据过错程度区别对待。
  2010年3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实施。该司法解释规定,因受害人翻越、穿越、损毁、移动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穿越铁路线路……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过错适当减轻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责任:
  一、铁路运输企业未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受害人有上述过错行为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全部损失的80%至20%之间承担赔偿责任;二、铁路运输企业已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受害人仍施以上述过错行为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全部损失的20%至10%之间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规定,受害人横向穿越未封闭的铁路线路时存在过错,造成人身损害的,也按照以上的规定处理。
  该司法解释规定,铁路运输中发生人身损害,铁路运输企业能够举证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可抗力造成的;二、受害人故意以卧轨、碰撞等方式造成的人身损害,铁路运营企业不承担责任。
  目前,邹老汉手术及住院治疗的费用超过5万元,除个人负担1.2万元外,其余部分已由铁路部门承担。邹老汉告诉记者,铁路部门已经有人到医院看望过他,并告之善后事宜在他出院后双方共同商议。
发表于 2012-10-31 00: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铁路就不能修建一个涵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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