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铁道部要求,自2012年9月15日起,长吉城际铁路动车组列车席位号,由现行按阿拉伯数字顺序排列标识的方式,更改为“座椅排号+字母”的方式,即:车厢号不变,车厢号后面的数字表示座椅排号,数字后面的字母(ABCDF)表示座椅位置,其中A、F表示靠窗,C、D表示靠走廊,B表示三人座的中间位置。
举例:动车一等座:原8车5号、6号,分别改为8车2A、2C,分别代表8车2排靠窗、2排靠走廊;
原8车7号、8号,分别改为8车2D、2F,分别代表8车2排靠走廊、2排靠窗;
原8车9号、10号,分别改为8车3A、3C;
原8车11号、12号,分别改为8车3D、3F。依此类推。
动车二等座:原2车1号、2号、3号,分别改为2车1A、1B、1C,分别代表2车1排靠窗、1排三人座中间位置、1排靠走廊;
原2车4号、5号,分别改为2车1D、1F,分别代表2车1排靠走廊、1排靠窗;
原2车6号、7号、8号,分别改为2车2A、2B、2C;
原2车9号、10号,分别改为2车2D、2F。依此类推。
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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