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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中旬,本报记者从接近刘志军案的消息人士处获悉,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或将在下月于辽宁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此说法未得到铁道部宣传部门的证实,不过另一位接近铁道部的人士证实了这一消息。
上述消息人士称,最终刘案审理的时间和地点不排除出现变动的可能性。此前有关部门已将刘案相关材料送交检方,但检方认为刘案中最重大的经济问题方面证据链不足,材料被发回后要求重新调查取证,以使证据更加充实,故而刘案的开庭审理才迁延至今。目前对刘志军的调查已基本结束,为刘志军辩护的律师也已经指定。
另据消息人士透露,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一案和丁书苗的案子也或将在不久后开审,张案、丁案将与刘案分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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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之鹰 发表于 2012-8-22 13:56 为防止徇私舞弊,案情重大的案件,不在案件发生地进行审理,而由最高法院指定异地法院进行一审审理,并作出 ...
铁道游击队长 发表于 2012-8-22 19:06 感谢科普啊 不过我怎么感觉此举完全就是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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