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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劫机事件6名歹徒暴力冲击驾驶舱被制服【很少听说火车司机遭劫持,火车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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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21: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网乌鲁木齐6月29日电     29日,一架天津航空EMB190/B3171号飞机在由新疆和田飞往乌鲁木齐途中遭遇歹徒劫持,随即不法分子被机组与机上乘客共同制服,飞机随即返航和田机场并安全着陆,6名歹徒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天津航空透露,本次航班于12时25分自和田起飞,12时31分遭6名歹徒暴力冲击驾驶舱。歹徒被制服后,飞机随即返航和田机场并安全着陆,在制服歹徒过程中有机组人员和乘客受轻伤,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机上共有乘客92人,机组成员9人。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此案展开调查。
歹徒被机组成员和乘客制服.jpg
机组成员和乘客制服了歹徒.jpg
飞机返航后大批武警和公安包围了飞机.jpg
发表于 2012-6-29 22: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经常往返新疆。大快人心,要的就是这种精神。:victory:
 楼主| 发表于 2012-6-29 22: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开发商 于 2012-6-29 22:27 发表
本人经常往返新疆。大快人心,要的就是这种精神。:victory:

如果飞机让6名歹徒控制了,后果将不堪设想。
发表于 2012-6-29 22: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确实绝对不能温良恭俭让!:victory:
发表于 2012-6-29 23:3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少听说火车司机遭劫持?"

想想:
1.乘警有枪,谁敢劫持直接蹦了。
2.就算闯进了驾驶室控制司机,线外可以断电强迫火车停驶。

[ 本帖最后由 techsuppor 于 2012-6-29 23:38 编辑 ]
发表于 2012-6-29 23:3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乘客协助空警制服新疆劫机人员】编号为GS7554的航班隶属于天津航空公司,事发时机上乘客共有92人,当时飞机上共有机组成员9人,恰好约有20名来自当地公安的乘客搭乘此次航班外出培训,双方齐心协力,用时约20分钟将劫机人员制服
发表于 2012-6-30 09: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echsuppor 于 2012-6-29 23:38 发表
公安乘客协助空警制服新疆劫机人员】编号为GS7554的航班隶属于天津航空公司,事发时机上乘客共有92人,当时飞机上共有机组成员9人,恰好约有20名来自当地公安的乘客搭乘此次航班外出培训,双方齐心协力,用时约 ...

要是没有那些公安乘客这事还真不好讲的。这所明漏洞还是很多的。这段时间没事别去新疆那些维人又要闹事了。
发表于 2012-6-30 11: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帮劫机的也真够倒霉的,连机组带警察起码20多人,再有几个帮忙的乘客,起码4个揍一个,还不得揍个半死
发表于 2012-6-30 12:5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种情况下,那些尽管是便衣的公安不上也得上啊,而且那边的公安显然比其他更有经验对付这些人。
另,此贴标题括号里的附言加得很无聊。
发表于 2012-6-30 13: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遇到这种情况必须要拼死一搏,飞机真要被劫持了大家都得死,谁要是怂了那就是死无葬身之地。
发表于 2012-6-30 15: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火车劫持了有毛用
飞机就是利用瞬间就可能坠毁作为要挟代价的
发表于 2012-6-30 17: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去看看惊天东方号
 楼主| 发表于 2012-6-30 17: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疆劫机歹徒以拐杖为武器闯驾驶舱

中新社北京6月30日电     有媒体报道称,新疆发生劫机案后,北京实施空中管制,北京首都机场安保级别提高。记者30日从民航主管机构获悉,北京进出新疆地区的航班正常运营,并未实施管制。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中国民航多方采取措施,加强空防安全工作,增强反恐怖力度和能力;制定了一系列有关航空保安的国内法律和规章;成立了国家级处置劫机事件的指挥机构和从上到下的各级机构。各地机场普遍加强了安全检查工作,建立了由空中警察和空中安全员组成的空中安全保卫队伍。增强了机上防护装备与设施,加强了机上保安措施。

  6月29日,天津航空公司GS7554航班机组执行新疆和田到乌鲁木齐飞行任务时,遭遇6名歹徒暴力劫机,机组人员在旅客协助下成功制服歹徒。

  据透露,劫机歹徒以拐杖为武器欲闯驾驶舱。

  中国民航局29日称,在事件处置过程中,机组临危不惧、果断处置,2名安全员、2名乘务员光荣负伤;飞行人员沉着冷静、妥善应对,驾驶飞机安全返航和田机场。当时机上共有乘客92人,机组成员9人。

  民航局决定,授予“6•29”反劫机机组“中国民航反劫机英雄机组”荣誉称号,对机组成员给予记功表彰,对积极协助处置的旅客表示感谢和慰问,并给予奖励表彰。

  经和田公安机关初步审查,6名劫机者均为男性,身份已确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楼主| 发表于 2012-6-30 17:4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和田公安机关初步查明6名劫机者身份

天山网讯     经和田公安机关初步审查,6名劫机者为:木沙·玉素甫、阿巴拜柯热·伊比拉伊木、艾热西地卡力·依明、买买提艾力·玉素甫、亚森·麦麦提、吾麦尔·依明,均为男性。

  这是一起以劫持飞机为手段的严重暴力恐怖案件。航班机务人员和乘客奋不顾身共同将6名暴徒制服。在处置过程中,有4名乘客受伤,现正在医院救治,均无生命危险。进出和田机场的航班均正常运行。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楼主| 发表于 2012-6-30 17:45:31 | 显示全部楼层

致44死伊春空难机长将被追刑责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29日公布了2010年造成机上44人死亡、52人受伤的伊春“8·24”特别重大飞机坠毁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事故致44死52伤

  2010年8月24日21时38分,河南航空有限公司E190机型B3130号飞机执行哈尔滨至伊春VD8387定期客运航班任务时,在黑龙江省伊春市林都机场近着陆过程中失事,造成机上44人死亡、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891万元。

  机组违规盲目着陆

  调查报告指出,该起事故直接原因为,机长违反河南航空有关规定,在低于公司最低运行标准(根据河南航空有关规定,机长首次执行伊春机场飞行任务时能见度最低标准为3600米,事发前伊春机场管制员向飞行机组通报的能见度为2800米)的情况下,仍然实施进近。机组违反规定,在飞机进入辐射雾,未看见机场跑道、没有建立着陆所必需的目视参考的情况下,仍然穿越最低下降高度实施着陆。机组在飞机撞地前出现无线电高度语音提示,且未看见机场跑道情况下,仍未采取复飞措施,继续盲目实施着陆,导致飞机撞地。

  事发后机长未救伤员

  据调查报告,事故当班机长齐全军未履行机长法定职责的有关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飞机撞地后,没有组织指挥旅客撤离,没有救助受伤人员,而是擅自撤离飞机。建议依法吊销其飞行驾驶员执照,给予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处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故航班副驾驶朱建州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进行责任追究。报告还建议对其他负有领导责任的17人进行责任追究。

  暂扣河南航空运行合格证

  报告还指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对河南航空有限公司处以500万元罚款。事故发生后,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已对河南航空作出暂扣其运行合格证的行政处罚,河南航空重组完成后,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民航监管机构运行合格审定方可恢复运行。

  ■ 间接原因

  机场特殊天气未入空管局数据库

  民航中南地区空管局安全管理存漏洞,气象数据库系统管理员误操作

  据调查报告,事故间接原因是河南航空安全管理薄弱,飞行技术管理问题突出,飞行机组调配不合理,成员之间协调配合不好,对乘务员的应急培训不符合民航局的相关规定和河南航空训练大纲的要求;深圳航空对河南航空投入不足、管理不力;有关民航管理机构监管不到位;民航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部分乘务员未训练开启舱门

  根据河南航空飞行技术管理记录,机长齐全军飞行超限事件数量大、种类多、时间跨度大,特别是与进近着陆相关的进近坡度大、偏离或低于下滑道、下降率大、着陆目测偏差较大等超限事件频繁出现。河南航空对机长齐全军长期存在的操纵技术粗糙、进近着陆不稳定等问题失察。飞行机组为首次执行伊春机场飞行任务,增加了安全风险;成员之间交流不畅,没有起到相互提醒验证、减少人为差错的作用。

  负责河南航空乘务员应急培训的深圳航空乘务员培训中心没有E190机型舱门训练器和翼上出口舱门训练器,乘务员实际操作训练在E190机型飞机上进行,且部分乘务员没有进行开启舱门的实际操作训练。

  深圳航空投入不足管理不力

  2006年7月至2010年4月,汇润投资控股深圳航空期间,深圳航空对河南航空安全运行所需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不够,注册资本一直未到位,且频繁调动河南航空经营班子,影响了员工队伍稳定和安全、质量管理。

  2010年5月国航股份控股深圳航空后,深圳航空新的领导班子虽意识到河南航空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严重性,专门进行了安全督导,但未能在短时间内有效解决河南航空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

  未拿经营许可获批运行许可

  民航河南监管局违反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相关规定,在河南航空未取得哈尔滨至伊春航线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审定同意该航线的运行许可,不了解、不掌握该航线的具体运行情况。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对河南航空主运行基地变更补充运行合格审定把关不严,未发现客舱机组配备不符合相关规定,缺少1名乘务员的问题。

  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在审批河南航空哈尔滨至伊春航线经营许可时,批复电报落款日期在前、领导签发日期在后,且未按规定告知民航黑龙江监管局等相关民航管理机构,向河南航空颁发哈尔滨至伊春《国内航线经营许可登记证》程序不规范。

  气象数据库管理员输错代码

  2009年7月27日,民航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气象数据库系统管理员误将伊春机场特殊天气报告的地址码ZYLD设置为ZYID,致使机场特殊天气报告无法进入中南空管局航空气象数据库。

  虽然事发前伊春机场管制员已向飞行机组通报了当时机场的天气实况,但河南航空不能通过中南空管局航空气象内部网站获取伊春机场特殊天气报告,导致河南航空运行控制中心无法按照职责对飞行机组进行必要的提醒和建议。

  ■ 处分建议

  气象信息室副主任被建议解聘

  事发后,民航局空管局和中南空管局已给予中南空管局气象中心信息室副主任朱娜降级处分、时任中南空管局气象中心信息室主任吴志强撤职处分、时任中南空管局气象中心主任郑炳智降级处分、中南空管局副局长吴晓宏记过处分、时任中南空管局局长张建警告处分。建议对朱娜追加处理。

  朱娜,中共党员,中南空管局气象中心信息室副主任,在中南空管局气象数据库系统中输错伊春机场代码,导致伊春机场特殊天气报告没有最终传输到河南航空,使河南航空运控部门无法对机组进行必要的提醒和建议。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建议解聘其中南空管局气象中心信息室副主任职务。

  据安监总局官网
 楼主| 发表于 2012-6-30 17:47:01 | 显示全部楼层

致44死伊春空难将处理19名责任人

2010年,黑龙江伊春“8·24”特别重大飞机坠毁事故造成44人死亡,52人受伤。昨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对坠毁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对河南航空有限公司处以500万元罚款,并对19名责任人进行处理。

  ■事故认定

  调查近两年发布报告

  2010年8月24日21时38分左右,一架河南航空有限公司E190机型B3130号飞机,执行哈尔滨至伊春VD8387定期客运航班任务时,在黑龙江省伊春市林都机场进近着陆过程中失事,造成机上44人死亡、52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成立了国务院河南航空有限公司黑龙江伊春“8·24”特别重大飞机坠毁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形成调查报告。

  近日,这份调查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复,正式向公众发布,经调查,该起事故系一起责任事故。

  ■直接原因

  机场雾浓能见度不足

  伊春林都机场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东北部。

  事发当晚,机场近地面相对湿度接近90%,17时至21时气温快速下降,形成辐射冷却降温,有利于水汽快速凝结,特别是近地面雾气较浓,对低空飞行会产生不利影响。

  在事故发生的前半小时,伊春机场管制员向飞行机组通报的能见度为2800米,并在事发前十分钟再次提醒飞行机组。

  未看见跑道实施着陆

  根据河南航空有关规定,机组在低于公司最低运行标准(根据河南航空有关规定,机长首次执行伊春机场飞行任务时能见度最低标准为3600米,事发前伊春机场管制员向飞行机组通报的能见度为2800米)的情况下,仍然实施进近。

  同时,飞行机组违反民航局有关规定,在飞机进入辐射雾中飞行时始终未看见机场跑道、没有建立着陆所必需的目视参考的情况下,仍然穿越最低下降高度实施着陆。

  此外,飞行机组在飞机撞地前出现无线电高度语音提示,且未看见机场跑道的情况下,仍未采取复飞措施,继续盲目实施着陆,导致飞机撞地。

  ■间接原因

  河南航空管理薄弱

  调查报告显示,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河南航空安全管理薄弱。在该航空公司,飞行技术管理问题突出,部分飞行员存在飞行中随意性大、执行公司运行手册不严格等突出问题。根据河南航空飞行技术管理记录,机长齐全军飞行超限事件数量大、种类多、时间跨度大,特别是与进近着陆相关的进近坡度大、偏离或低于下滑道、下降率大、着陆目测偏差较大等超限事件频繁出现。河南航空对机长齐全军长期存在的操纵技术粗糙、进近着陆不稳定等问题失察。

  飞行机组调配不合理

  此外,飞行机组调配不合理,成员之间协调配合不好,交流不畅,没有起到相互提醒验证、减少人为差错的作用。同时,该航空公司对乘务员的应急培训不符合民航局的相关规定和河南航空训练大纲的要求,部分乘务员没有进行开启舱门的实际操作训练。

  航空公司投入不足、管理不力,有关民航管理机构监管不到位等因素,也是造成该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细节披露

  飞机撞地滑行

  部分机体分解

  经调查查明,飞机在距离伊春机场30号跑道入口外跑道延长线1110米处首次与地面树梢产生剐擦,在1080米处飞机主轮与地面接触并继续滑行,持续与地面猛烈撞击,在870米处两台发动机触地,部分机体分解,主机身最后停止于690米处。

  泄漏燃油起火

  乘客裂口逃生

  调查报告显示,在与地面的撞击过程中,飞机机翼油箱破裂导致燃油泄漏,泄漏的燃油沿地势向飞机机头、机身方向流淌并起火,飞机客舱内迅速充满浓烟,飞机机身除尾部外严重烧毁。幸存人员分别通过飞机左后舱门、驾驶舱左侧滑动窗和机身壁板的两处裂口逃生,其余舱门及应急出口因严重撞击变形或浓烟阻隔无法打开。

  没有组织撤离

  机长擅自离机

  飞机失事时间为2010年8月24日21时38分08秒,失事地点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林都机场30号跑道入口外跑道延长线上690米处。

  事故发生后,机长没有组织指挥乘客撤离,没有救助受伤人员,而是擅自撤离飞机。

  20时51分,飞机从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起飞。

  21时10分,飞行机组首次与伊春机场管制员建立联系,管制员向飞行机组通报能见度为2800米。

  21时16分,机场管制员提醒飞行机组:“本场刚起的雾,五边上雾有点浓……主要是五边。”

  21时28分19秒,机场管制员再次提醒飞行机组:“现在垂直好,但是水平能见度太差了。”

  21时28分38秒,飞机飞越机场上空,机场管制员看到了飞机。

  21时29分51秒,机长对副驾驶说:“山里起雾,这个季节温度一低,地形的特点就出来了。”

  21时33分50秒,飞行机组完成程序转弯,报告跑道能见,机场管制员发布着陆许可,并提醒飞行机组最低下降高度440米。

  21时36分34秒,副驾驶报告:“就要穿这个雾了。”经事后调查,此后飞机进入辐射雾中。

  21时37分31秒,飞机穿越最低下降高度440米。经事后调查,此时飞机依然在辐射雾中,机长未能看见机场跑道。

  21时38分05秒至08秒,飞机无线电高度自动语音连续提示,随后飞机撞地。经事后调查,飞机自进入辐射雾中直至撞地,飞行机组始终未能看见机场跑道,未采取复飞措施。

  21时38分42秒,机场管制员电话告知机场值班经理飞机失去联系,并且在飞机着陆方向看到火光。

  ■处理建议

  机长吊销执照开除公职党籍

  据调查报告,事故当班机长齐全军未履行机长法定职责的有关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飞机撞地后,没有组织指挥乘客撤离,没有救助受伤人员,而是擅自撤离飞机。建议依法吊销其飞行驾驶员执照,给予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处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副驾驶已丧生不再追究责任

  事故航班副驾驶朱建州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进行责任追究。

  报告还建议对其他负有领导责任的17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包括时任河南航空运行控制中心经理谭明,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河南航空飞行技术管理部经理李征,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处分。河南航空飞行部经理周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河南航空公司处500万罚款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对河南航空有限公司处以500万元罚款。

  事故发生后,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已对河南航空作出暂扣其运行合格证的行政处罚,河南航空重组完成后,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民航监管机构运行合格审定方可恢复运行。

  昨日记者从河南航空了解到,河南航空组织对报告展开研究。目前河南航空整改依然在进行,此前传言今年7月复飞已无可能。

      来源:京华时报
2010年8月25日凌晨,黑龙江伊春,救援人员在失事飞机残骸边开展救援工作.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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