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日8:3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在中央工程治理办公室日前公布的20起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典型案件中,浙江省温州市铁路新客站配套工程被指串通投标。
2007年-2008年,温州市九瑞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经理杨旭暖、无锡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经理王贺民、温州市创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郑荣弟等人,在温州市瓯海区、龙湾区相关市政建设工程公开招标过程中,采取联系多家企业串通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报价、议定买标人等方式,在温州市铁路新客站配套工程等多个项目中中标。2011年5月,法院以串通投标罪依法判处杨旭暖有期徒刑2年3个月,缓刑4年;依法判处王贺民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依法判处郑荣弟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点评:对犯罪分子判刑过轻,没有这些犯罪分子也不会出现7.23事件.在建设过程当中本人就发现建设质量就有问题(当时在本论坛里发表过),一切的腐败是用生命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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