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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广高铁的真实上座率多少才不赔钱?可否提高票价或停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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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10:44:42 | |阅读模式
有网友说,普速车赔钱,需要补贴,他们不愿意补贴没钱的人坐车,享受国家福利,所以应该停掉。
    说的很好,但依据此逻辑,高铁的真实上座率达到多少才可以赚钱?如果不赚钱是不是也需要补贴?基本上经常乘坐武广高铁的人经济都不十分紧张。但如果还赔钱,我作为纳税人也不愿意拿钱去补贴富人享受高速。高速车也应该停掉。
    除非,1,提高高铁票价,核算出一趟车的运营成本,如果只有1个人买票,那就由他1个人承担全部成本;如果有500个人买票,那每人承担500分之1的成本。
             2,停开高铁上座率低的车,把乘坐几趟上座率低的车的旅客“逼”到一趟车上,直到一趟车上座率不赔钱才行。由一天20多趟压缩成几趟,结合实际情况增减。
             3,如果上述几条都还赔钱,那就只有停运武广高铁客运了。生产高铁货车,改运货赚大钱。等什么时候中国的经济发展到可以不赔钱了,什么时候再开行。
:lol :lol :lol

总之一句话,高铁不是福利机构,高铁必须赚钱!不能拿财政补贴享受高铁便捷的人。他们想便捷,高铁的票价收入将必须养活整个高铁系统。

当然,上述一切都前提都是建立在“是否赔钱”的基础上的。如果有网友反对,那他们是不是认为赔钱也可以呢?
普速都不是福利事业,我想高铁更不应该做福利吧。

[ 本帖最后由 s6184055 于 2010-1-22 10:53 编辑 ]
发表于 2010-1-22 13:44:31 |
对于350标准的客运专线,年双向客流3000万,成本为三毛多钱每公里。也就是说,如果武广日客流量为10万人,保本票价为300元左右,客流越大,成本价越低。由于现在客流量不大,导致武广的成本非常高,票价自然也不会低。
发表于 2010-1-22 13:46:42 |
以现在的价格体系,普铁盈利空间几乎为零(货运除外)。高铁只要客流足够,盈利还是可以的。
发表于 2010-1-22 15:46:55 |
实际上让铁道部这种负担重大社会责任的政府部门财政上自给自足
完全就是个很FD、很无理的做法
应该给予适当的补贴
发表于 2010-1-22 15:51:50 |

回复 #5 xz239 的帖子

补贴可以,铁道部自己把帐先算明白,否则补贴多少都不知道。
发表于 2010-1-22 16:42:32 |
      我看到了一个逻辑推理过程:铁路是个企业------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因此客运必须赚钱------如果不赚钱就停掉它(不管它是普速还是高铁)------这是合理合法的,不能指责,谁指责谁就是铁黑。
      至于什么社会责任呀,什么和谐社会呀,老百姓能不能走得了哇,都不管它。
      有些人就是按照这样的逻辑思维在这里发言的。
      如果说这话的是路外人,只能说他们不懂得铁路的工作性质,还需要学习学习再发言。如果是铁路职工,就说明铁道部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太不够了,科学发展观教育远远没有到位。


[ 本帖最后由 wysgtlm 于 2010-1-22 16:45 编辑 ]
发表于 2010-1-22 16:46:47 |
原帖由 wysgtlm 于 2010-1-22 16:42 发表
      我看到了一个逻辑推理过程:铁路是个企业------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因此客运必须赚钱------如果不赚钱就停掉它(不管它是普速还是高铁)------这是合理合法的,不能指责,谁指责谁就是铁黑。
     ...

在商言商 本身有问题吗?

倒是你把话说得很死 不留任何探讨的余地
发表于 2010-1-22 17:54:33 |
原帖由 iamr9 于 2010-1-22 16:46 发表

在商言商 本身有问题吗?

倒是你把话说得很死 不留任何探讨的余地


所以我支持成立国家高铁公司,分流部分路局人员,高铁公司和铁道部脱离所有关系。这样即时有人抱怨高铁票价高也没有任何理由指责铁道部了。十分河蟹。
发表于 2010-1-22 18:23:03 |
铁路是目前中国人长途旅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其价格现实应执行国家指导价,并给予企业合理的价格调控区间。国家应该出面理清铁道部现有的政企关系,待企业分离之后,具有独立的核算主体之后,视具体情况予以补贴。铁路现实不能完全市场化运作。其具有准垄断地位,且具有公共产品特性,如果完全市场化,由于企业的逐利性,整个社会的运转成本过高,影响经济发展。
发表于 2010-1-22 18:44:03 |
原帖由 人民号机车 于 2010-1-22 13:31 发表
高铁赚钱是不可能的,有人测算过,即使将武广普速车全部停掉,再将航空、汽车业停掉,只开高铁,还是无法保证武广可以盈利。
目前的28趟车即使全部客满,仍然亏损很大。

看来高铁是为了赔钱才开通的
发表于 2010-1-22 18:55:57 |
3,如果上述几条都还赔钱,那就只有停运武广高铁客运了。生产高铁货车,改运货赚大钱。等什么时候中国的经济发展到可以不赔钱了,什么时候再开行。
开玩笑的吧!!!轴重差好多,跑一趟货车线路就差不多了吧!!!
发表于 2010-1-22 21:48:31 |
因为票贵—所以人少—所以票贵—…
继续循环
发表于 2010-1-22 21:55:09 |
原帖由 HJN1988 于 2010-1-22 13:46 发表
以现在的价格体系,普铁盈利空间几乎为零(货运除外)。高铁只要客流足够,盈利还是可以的。

:lol ,算了吧,普铁也是赢利的,不赢利的都是没有客源货源的线路.铁道部修路几乎没有花过钱!
发表于 2010-1-22 22:06:54 |
高铁设计使用寿命100年,如果刚开通就饱和,那才是最大的笑话!!!!:lol :lol :lol
发表于 2010-1-22 22:14:36 |
铁路到底带不带福利性质,这个,铁托们说了不算,还是让官方人是来说话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铁路运输具有明显的公益性特点。”全国人大代表、武汉铁路局局长余卓民介绍,铁路部门承担着大量学生、伤残军人、军特专运等公益性运输任务,以及国家指令性的煤炭、石油、钢铁、矿石大宗物资、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等。
2008年03月10日21:06[我来说两句(5)][字号:大中小]来源:人民网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铁路局党委书记罗金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铁路运输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建议国家对铁路承担的公益性运输,逐步建立合理的补偿制度,逐步采用财政补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减免税收等方式给予补偿。

因为这些性质,铁路国家将其看做战略性投资,这样在征地等方面有很多便利,否则,你真是个自主盈亏的公司,能说征地就征地???能让你垄断全国线路???不要得了便宜又卖乖!!!
发表于 2010-1-22 22:16:55 |
原帖由 东孝站 于 2010-1-22 21:55 发表

:lol ,算了吧,普铁也是赢利的,不赢利的都是没有客源货源的线路.铁道部修路几乎没有花过钱!

胡说八道是你的长项。

铁路05年面向公众发行铁路建设债券50亿,06年面向公众发行铁路建设债券400亿,07年面向公众发行铁路建设债券600亿,08年面向公众发行铁路建设债券800亿,09年面向公众发行铁路建设债券1000亿。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发行的2005年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09年7月29日支付年度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2005年中国铁路建设债券

  2、 债券简称:05铁道债

  3、 发行总额:人民币50亿元

  4、 债券期限:15年

  5、 债券利率:票面利率4.85%,在本期债券期限内固定不变。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帐式

  7、 起息日: 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7月29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8、 付息日:每年的7月29日(遇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9、 付息期限:每年付息日起20个工作日

  二、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的债权登记日为2009年7月27日,交易所上市部分债权登记日为7月28日。截止至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投资人托管帐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三、除息交易日

  本期债券的除息交易日为2009年7月29日。

  四、付息时间

  1、 集中付息:自2009年7月29日起,共20个工作日。

  2、 常年付息:集中付息期间未领取利息的投资者,仍到原 认购网点领取利息。该款项不另计利息。

  五、付息办法

  (一)本期债券一级托管客户持有的本期债券的利息款,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期划付至一级托管客户指定银行帐户。

  (二)从一级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二级托管投资者,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1、 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和原托管凭证,如由他人代办,应出示投资者身

  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和原托管凭证;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原托管凭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的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的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资者的托管凭证遗失或损毁,须按照原认购网点的具体规定办理挂失手续,并于集中付息结束后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

  4、在集中付息期间未领取利息的投资者,仍到原认购网点领取利息;

  5、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或合并,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该二级托管人。

  (三)从交易所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其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的帐户中,再由营业部向投资者付息。

  六、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以及本期债券发行公告、发行章程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企业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各付息网点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付息网点

  6、特别提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债券利息不在此次免征范围内,故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仍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承担利息所得税。具体问题可向兑付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七、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住 所:北京市复兴路10号

  联系人:洪泉、袁彩红、张文杰

  电话:010-51823983、51820478、51824079

  邮政编码:100844

  2、主承销商:中信证券(600030,股吧)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联系人:陈杨

  联系电话:010-84588189

  3、(1)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联系人:李扬

  联系电话:010—88087972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600663,股吧)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2009年7月21日
发表于 2010-1-22 22:22:17 |
原帖由 lehrp 于 2010-1-22 22:14 发表
铁路到底带不带福利性质,这个,铁托们说了不算,还是让官方人是来说话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铁路运输具有明显的公益性特点。”全国人大代表、武汉铁路局局长余卓民介绍,铁路部门承担着大量学生、伤残 ...

显然之前的铁路带有福利性质,否则严重亏损的普铁客车早停开完了。

不过之前过于福利的铁路性质,阻碍了铁路的发展。

现在铁路建设已经逐步走向市场化,征地拆迁费用这些年以来逐年提高,已经没有了额外的优待。

所以,既有铁路的福利化时代正在逐步终结!新铁路正迎来市场化大发展时代!
发表于 2010-1-22 22:26:30 |
原帖由 老百姓动车 于 2010-1-22 22:22 发表

显然之前的铁路带有福利性质,否则严重亏损的普铁客车早停开完了。

不过之前过于福利的铁路性质,阻碍了铁路的发展。

现在铁路建设已经逐步走向市场化,征地拆迁费用这些年以来逐年提高,已经没有了额外 ...

人家08年说的话,啥时候让你给推翻了???你比人家牛多了啊...........
发表于 2010-1-22 22:27:06 |
原帖由 东孝站 于 2010-1-22 21:55 发表

:lol ,算了吧,普铁也是赢利的,不赢利的都是没有客源货源的线路.铁道部修路几乎没有花过钱!

同理,挣的钱也不是归铁道部的。如果有人跟你说“咱们一起做生意,成本我出,利润归你”——你会相信有这样的馅饼吗?:L
铁道部花钱就等于国家花钱,铁道部挣的钱也是国家的钱!这就是作为部的基本条件!:L

原帖由 lehrp 于 2010-1-22 22:14 发表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铁路局党委书记罗金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铁路运输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建议国家对铁路承担的公益性运输,逐步建立合理的补偿制度,逐步采用财政补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减免税收等方式给予补偿。

看到这里的“建议”二字没?不就是说现在国家还没有“建立合理的补偿制度”吗?铁路该不该公益本来就是中央说了算的(说白了铁道部是否还需要存在也同样是中央决定的事)。就算铁路就是该公益,但在铁路的所有运营成本和人员工资福利都得自己承担的情况下空谈公益是毫无意义的。医院如此,铁路更是。你不承认铁路是企业吗?那可以简单打听一下,不承认铁路是企业的和不承认(公立)医院是企业的人,哪个更多。:(

其实在医疗教育住房都不公益,甚至部分城市的公交都快不公益的情况下,单要铁路公益本身就是扯淡的事——没傻到特殊程度的傻子都明白的事。

[ 本帖最后由 serious 于 2010-1-27 19:05 编辑 ]
发表于 2010-1-22 22:44:45 |
原帖由 lehrp 于 2010-1-22 22:26 发表

人家08年说的话,啥时候让你给推翻了???你比人家牛多了啊...........

人家压根没提“福利化”三个字,更没有你所谓的“征地等方面有很多便利”,是你比人家牛,硬是给人家强加了“带福利化”的紧箍咒。

最近几年成立的合资铁路公司完全是自负盈亏的公司,合资铁路在征地拆迁方面没有任何特殊优待。
罗金宝代表建议:给予铁路公益性运输财政补贴
人民网记者 严冰  2008年03月10日21:06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铁路局党委书记罗金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铁路运输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建议国家对铁路承担的公益性运输,逐步建立合理的补偿制度,逐步采用财政补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减免税收等方式给予补偿。

  罗金宝说,2003~2007年,国铁向国家上交营业税、所得税等747亿元;因承担学生运输、“三农”物资运输的运费减免和支付铁路公检法机关经费等为国家贡献资金1957亿元;利用自身积累搞建设,五年中拿出占用运价空间的建设资金和折旧资金3850多亿元进行新线建设和既有线改造。上述资金合计达到6554亿元。另外,出于国土开发、维护边疆地区和民族地区稳定、军事战略等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建设的铁路,社会效益明显,而企业无经济效益,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罗金宝认为,应按照国务院有关推进主辅分离改革的要求,铁路学校、医院等社会职能移交地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由于铁路学校、医院等单位(除部分中专学校外)移交前不享受财政拨款,移交难度大,负担重。截止到2007年底,已列支协议补助经费160亿元,预计到全部移交工作结束,协议补助经费支出将达到约200亿元。建议国家考虑铁路企业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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