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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466 于 2009-7-27 21:54 发表 :L :L :L 法律都出来了。 要是我没估计错的话, 你应该是LZ的马甲。
原帖由 vashiya 于 2009-7-27 23:24 发表 我转发一个贵市自己网站的新闻就上升到刻意诋毁了,那么你那位小老乡的口头禅送给你也挺合适 不过你不必用地域做幌子,你跟你那个合肥老乡喜欢玩的是人身攻击 记得上次你进行人身攻击受到了版务的警告, ...
原帖由 vashiya 于 2009-7-27 23:34 发表 你不必用地域做幌子,乱搞人身攻击 你更不必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形象在这里耍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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