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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6 18: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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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改革精神,应该支持。
定价原则是对头的。绿皮应该适当提高点票价,动车应该适当降低点票价,比较合理。取消那些名目繁多、老百姓看不慬的附加费应该充分肯定。故弄玄虚的东西,本身就不符合公开、透明的原则,早应该取缔。
有两点不太一致的意见。一是不能按直线算距离,还是以实际里程计算合理;二是里程还是应该分档较好,计算起来简单易行,不过可以加密分档,使各档之间票价差额小一些。
建议增加对各等级列车分类的具体内容。应该主要按全程平均时速划分列车等级(注意,必须全程平均才有意义),再把空调、动车、座别、卧铺(软硬、上下)等条件附加上。比如普通慢车平均时速可在50公里以下,普快在50-60公里,快速在60-80公里,特快在80-100公里,直特在100-120公里,普通动车在150-200公里,高速动车在200公里以上。不管是什么车体,只要平均时速达不到规定范围,就要降低等级,就不能按高等级定价。以杜绝那种“快速没有普快快”、“特快人称伪特快”的问题。绝对不能叫快速就按快速定票价,首先要看它全程平均时速是否达到了60-80公里,达到了才能叫快速,达不到就只能叫普快甚至普通慢车。这是最需要严格界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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