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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hangyu7923

西安:K125次列车上因口角与旅客发生厮打 乘务员被暂停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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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9 21:13:27 |
支持兰局,有些事情的处理是有点不公平
发表于 2009-4-19 22:15:17 |
首先向兰局道歉,应该等待您的意见。但事实上,管理员曾经向ss40123发短信,指出相关问题。客观希望他能够编辑不妥发言。但随后,ss40123明确跟帖表示不继续担任副版。
发表于 2009-4-20 00:12:23 |
有这么严重吗,西北最和谐了,其他几个地方把八辈子祖宗都带出来的在骂啊
发表于 2009-4-20 00:20:26 |
各位老哥都消消气,停止争论吧。

以和谐电三调往西北之际为契机,共同为论坛营造和谐氛围,提升西北论坛人气,支持兰州铁路局,也支持ss40123继续担任好版主。
发表于 2009-4-20 12:10:43 |
原帖由 管理员 于 2009-4-19 22:15 发表
首先向兰局道歉,应该等待您的意见。但事实上,管理员曾经向ss40123发短信,指出相关问题。客观希望他能够编辑不妥发言。但随后,ss40123明确跟帖表示不继续担任副版。

管理员大人很会说话啊!你都把要罢免人家版主的意思表达出来了,你觉得哪个人看到这些还会厚着脸皮继续祈求你能给他机会继续担任版主呢?您这一席话搞得是SS40123本人自动提出辞职似的,不是您在未与兰局交流之下随意罢免的,一切责任都是SS40123的!
您这事做得真漂亮,真的可以去搞政治!谢谢~
发表于 2009-4-20 12:17:01 |
哈哈 再说哈管理员不会把号封了吧.........
发表于 2009-4-20 14:23:15 |
劝大家还是心平气和一点好。错就错在ss40123不该以副版主的身份跟帖,换个马甲上来不就没这事了么。
发表于 2009-4-20 14:30:35 |
原帖由 管理员 于 2009-4-19 22:15 发表
首先向兰局道歉,应该等待您的意见。但事实上,管理员曾经向ss40123发短信,指出相关问题。客观希望他能够编辑不妥发言。但随后,ss40123明确跟帖表示不继续担任副版。

1、既然管理层都能视你们所谓的制度如草木,随意的剥夺一个副版主的资格,那么,一个副版主即使说几句不太恰当的话,也没有什么不妥吧?-----至少这个事情来看,逻辑就是这样的!

2、其次,在你们给ss40123发短信要求编辑有些回复的时候,他本人已经无法编辑和回复自己已经发表的回复,所以,试问,如果您作为管理层觉得版主发言不妥的话,在通知其的同时直接编辑或者删除其回复是否更好呢?何况跟帖要求人家道歉、编辑等多此一举呢?

以上两件事情,请管理员给出答复!如果您觉得海子网是车迷交流和沟通的地方,我的要求简单,不能剥夺ss40123的副版主的权利;如果您认为海子网是玩文字,是玩政治的地方,您把我的斑竹也一并给撤销了吧?谢谢!
发表于 2009-4-20 14:35:10 |

严重抗议管理员随意罢免SS40123的做法

海子铁路网是个娱乐消遣的地方,不是任何一个党派组织,用不着管理员来评论任何一位网友的思想觉悟水平。作为一个论坛的管理员,网友言论只要不违反国家的各项法律法律规以及互联网管理的相关政策都是自由的,您难道连这点思想觉悟都没有?只要是您老人家看着不顺眼的就得干掉?未免太过武断独裁了吧!
发表于 2009-4-20 14:45:46 |
原帖由 管理员 于 2009-4-19 22:15 发表
首先向兰局道歉,应该等待您的意见。但事实上,管理员曾经向ss40123发短信,指出相关问题。客观希望他能够编辑不妥发言。但随后,ss40123明确跟帖表示不继续担任副版。


管理员您这个逻辑也太强盗了吧!
ss40123在新手版担任副版主没有向您索要过一分钱酬劳吧。人家凭的不过是对铁路的爱好以及愿意帮助新手的热心。您随随便便扔出一句“由新手上路版主  兰州铁路局  决定是否免去 ss40123 副版职务”,摆明了就是不想让他继续干下去了。您真的能否认您在说这话的时候就没有过一点点想要ss40123下台的意思吗?既然,您有这个意思,是个人的就能看出来。谁也都不是非赖着副版主的位子不走的,毕竟这论坛副版主换不来家里的柴米油盐,ss40123这才顺着您的意思说下去的。
您这回复说得,仿佛跟您一点关系没有似的!有水平!高啊!文字玩的好啊!您不觉得在这儿管理海子网忒屈才了么?去组织部多好啊?
发表于 2009-4-20 15:03:53 |
支持"兰州铁路局",当年的海子一片和谐,怎么现在这么多马甲上来搅浑水?本来不是甚么大事,竟然连管理员都惊动了,看来现在自由的网络社区也有点白色恐怖的味道了.继续继续~~
发表于 2009-4-20 15:10:49 |
旅客就的打.......
发表于 2009-4-20 15:21:03 |
原帖由 管理员 于 2009-4-19 15:32 发表
楼上“天天好心情”的跟帖,从内容与实际用词上讲,属于违法违德。海子网决不赞成这样的语言跟帖。请您立即编辑或删除跟帖。

你说说违了什么法了?

你作为一个没有司法权力的主体来宣告他人违法,才是违法的事情
发表于 2009-4-20 15:23:05 |
这个管理员到底懂不懂法?????
发表于 2009-4-20 15:40:07 |
原帖由 SS网上钢轨DF 于 2009-4-20 15:10 发表
旅客就的打.......

当你变为旅客的时候是不是觉得旅客也该打呢?
发表于 2009-4-20 15:45:54 |

回复 #72 SS网上钢轨DF 的帖子

我靠,振兴,难得你也出来了,你上一次出来回帖是什么时候了?:lol
发表于 2009-4-20 16:11:00 |
发表于 2009-4-20 16:21:26 |
原帖由 兰客Z36 于 2009-4-20 16:11 发表

你还没有高到说这个字的层次,包括本网管理员。
发表于 2009-4-20 16:46:18 |
原帖由 SS网上钢轨DF 于 2009-4-20 15:10 发表
旅客就的打.......

~~~~~~~~~~~~~~~~~~~~~~~~~~~~~~~~~~~~~~~~~~~~~~~~~~~~~~~~~~~~~~~~~~~~:L
发表于 2009-4-20 16:49:59 |
原帖由 IS300 于 2009-4-20 16:21 发表
你还没有高到说这个字的层次,包括本网管理员。


你没懂我的意思,我手机上的,还没有说完。过多的我也不想说啥。大家和为贵,希望管理员能在适当的时候给当事人一个合理的说法,能让绝大多数人信服的说法。但是,在这里希望有些人不要用马甲没完没了……
个人觉着来这的人浏览自己喜欢的,回答自己知道的,学习自己不知道的,分享自己拍摄的就足够了,和小丑保持一定的距离。和这个层次我达不到,那谁能达到谁就和吧。


[ 本帖最后由 兰客Z36 于 2009-4-20 22: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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