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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网友zj1978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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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3:4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zj1978,您好。
: g$ M6 i( t4 K2 Z' v0 z1 {+ W1 g) _4 x0 H9 K" A
感谢您为六提板块带来的大量信息。# A. ^2 r/ X# W) T! Z
但是请您注意:. m6 b0 j3 W& L( I3 {( @3 z' ?# m
1。无关六提的贴子请不要继续在此板块继续发表。我们已经将您的五一临客/危险品介绍/火车票辨真假/南昌局招聘等贴子转移到新手上路/火车迷俱乐部/铁路新闻等板块。请您在发贴前考虑一下到底在哪里发比较合适。
' i) y: t/ M/ l6 j% z# j2。请不要一个贴子只说一句话。我觉得您没必要把一段文字拆成若干句话然后分别发贴,这样既不方便他人浏览您的贴子,也影响浏览其他人的贴子。我已经将您内容相近的贴子尽量都合并成一个贴子并放在顶楼里面。
9 H1 N7 [+ Y* D9 j# M3。请不要在回贴的时候过多的采用表情符号等毫无意义的内容。6 |3 I, q) \. H0 [/ y7 [/ ?
请不要怪我们不够宽容,从4月份开始,我们几个管理员不停的处理您的贴子。而您对我们极其委婉的的短信提醒不理不睬,依然我行我素。尽管有其他区的管理员也对您的做法提出异议,但是我们仍然不想对您进行处罚。但是事情要有个限度。希望您改变自己的发贴风格。希望我们成为朋友。:handshake / X( v% c: V5 u; {. m4 F
不算我给你在短信里的不下十次的劝说和警告,这是最后一次。9 w% e9 a# J1 l3 [0 \! Y: v9 Z8 X
希望能得到您的重视。六提论坛真的不想封人。
发表于 2007-5-10 14: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希望ZJ1978能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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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5: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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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5: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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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5: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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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5:2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5-10 15: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j1978 于 2007-5-10 15:23 发表
& x. a& r+ m7 A5 H) ^, K1 I7 E我强烈要求他对我陪理道歉

9 V5 ?! m  g5 o5 N
' E% c* |. T5 I9 M版主怎么得罪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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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5:39: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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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5:47: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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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5: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退一步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07-5-10 16: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打50板
1 i. B  ?& z# X- c" F. A! b9 f0 I8 F) _" K4 Q; @
不过,作为版主,在处理这件事上也有不妥的地方# d- B7 Z2 {  W: X/ n

3 v% \' Z" t9 ~) d起码应该是在站务公开栏先公示
发表于 2007-5-10 16: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那么大火吗。为版主想想。他们也不容易啊。要是觉得丢脸了,改个名字就是了。没人知道你。
发表于 2007-5-10 16: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1528 于 2007-5-10 16:00 发表   K; s& }1 s/ t' \: G: Y8 G* P; i  u
各打50板
6 a) G' o8 Y( Y, I7 J+ o- P
6 {* @: ^" @. E* ^3 H不过,作为版主,在处理这件事上也有不妥的地方
: T- v* p! ]4 `# j" B9 L
+ i1 V8 c5 F8 g( O9 t- n/ `9 D起码应该是在站务公开栏先公示

. L' W  M8 l3 f他连短信息都看不到,在站务公开发贴就能看到了?再说版主也没处理他。
发表于 2007-5-10 16: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TO zj1978:. v% U% H" j6 D+ s5 j% i
也许你的发帖习惯就是想到一句发一帖。不过论坛毕竟不是私人空间,而是公共场合,我觉得无论版主的做法是否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是他所提的意见还是很中肯的,希望你能够引以为戒吧,能够稍微改变一下说话的方式方法,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吗?
$ n$ M' Z- L+ j# t% F: {2 \' z6 a5 \; u) W3 J
[ 本帖最后由 louyihua 于 2007-5-10 16:18 编辑 ]
发表于 2007-5-10 16: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斑竹够仁慈了,还跑来要求道歉?就为这事觉得丢脸?至于吗?节约点口水,不管怎么说,那也是水资源:lol
发表于 2007-5-10 16: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j1978 于 2007-5-10 15:39 发表
6 Z; U& ]/ c! T1 W6 J+ H你发帖的方式确实不可取,按道理他也应该在“站务公开”栏提醒你才对,放到六提专栏确实不太好。
1 Y9 k- }0 r' O: v4 A" y9 A
下次换马甲要注意看看......:L
发表于 2007-5-10 16: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斑竹也是很辛苦的,我也作过,当然知道其中的难处了。
6 y' S, D8 b  K9 N8 O* d8 r9 Q; @8 ]; j: \9 V4 x: ~% [5 k- R; K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发表于 2007-5-10 16:5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到相关人发了什么帖,不过一个帖分成几段发应该是视情况而定的。。。
' Y0 U5 x, O* l" C; _例如介绍CRH1235就可以一个主帖和3个回帖的形式来发。。如果内容没必要分开确实不应该分帖发。。。
发表于 2007-5-10 17: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恩 同意楼上的9 I' y* {# C% I) X
我也没觉得这位朋友有什么过分的
发表于 2007-5-10 17: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支持版主,这已经够宽容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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