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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网友zj1978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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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3:4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zj1978,您好。
9 L2 q" R% e, U
0 E) H9 Y  X7 V  H0 {感谢您为六提板块带来的大量信息。0 F* k7 x8 {0 n) \* j2 B4 `! z
但是请您注意:2 x( X$ H' w: u* d! T
1。无关六提的贴子请不要继续在此板块继续发表。我们已经将您的五一临客/危险品介绍/火车票辨真假/南昌局招聘等贴子转移到新手上路/火车迷俱乐部/铁路新闻等板块。请您在发贴前考虑一下到底在哪里发比较合适。( Y9 ]3 _. y2 L7 A  ^# S
2。请不要一个贴子只说一句话。我觉得您没必要把一段文字拆成若干句话然后分别发贴,这样既不方便他人浏览您的贴子,也影响浏览其他人的贴子。我已经将您内容相近的贴子尽量都合并成一个贴子并放在顶楼里面。) N& C$ _+ D2 F: i
3。请不要在回贴的时候过多的采用表情符号等毫无意义的内容。" {% k! ~; G- g& q6 C% H1 d) }" B
请不要怪我们不够宽容,从4月份开始,我们几个管理员不停的处理您的贴子。而您对我们极其委婉的的短信提醒不理不睬,依然我行我素。尽管有其他区的管理员也对您的做法提出异议,但是我们仍然不想对您进行处罚。但是事情要有个限度。希望您改变自己的发贴风格。希望我们成为朋友。:handshake
' s& T+ h" \$ M& A$ F6 N  W不算我给你在短信里的不下十次的劝说和警告,这是最后一次。
: x3 f# Y0 ]( {0 G( V希望能得到您的重视。六提论坛真的不想封人。
发表于 2007-5-10 14: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希望ZJ1978能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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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5: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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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5: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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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5: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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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5:24: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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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5: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j1978 于 2007-5-10 15:23 发表
( g9 d! f8 s5 ?* s$ a/ `: M) [3 G我强烈要求他对我陪理道歉
  V; w& M) x5 ^1 I4 ?

- Y. M" _& S- r8 ^版主怎么得罪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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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5:39: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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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5:4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5-10 15: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退一步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07-5-10 16: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打50板0 {+ ]( {8 v$ v2 _0 n

  S+ T, M3 y4 z不过,作为版主,在处理这件事上也有不妥的地方- n" u4 U  S. _

3 o* ]# }1 v/ p: y6 O起码应该是在站务公开栏先公示
发表于 2007-5-10 16: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那么大火吗。为版主想想。他们也不容易啊。要是觉得丢脸了,改个名字就是了。没人知道你。
发表于 2007-5-10 16: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1528 于 2007-5-10 16:00 发表 + X8 B- {1 Q+ R$ Y
各打50板# ?; _& D9 c) o, N/ @
% L  M( t* t8 ?1 w: k
不过,作为版主,在处理这件事上也有不妥的地方
% _9 p9 u1 n' s% `3 @# b$ |" B5 I4 P! `# T
起码应该是在站务公开栏先公示

0 L8 R) ^5 |# a/ G6 `2 y3 Z, _他连短信息都看不到,在站务公开发贴就能看到了?再说版主也没处理他。
发表于 2007-5-10 16: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TO zj1978:
& N2 _, Y: w/ a6 n* s* h  z也许你的发帖习惯就是想到一句发一帖。不过论坛毕竟不是私人空间,而是公共场合,我觉得无论版主的做法是否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是他所提的意见还是很中肯的,希望你能够引以为戒吧,能够稍微改变一下说话的方式方法,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吗?
- t0 C/ U% {4 W- Z3 S' D% c9 _/ b! G5 y, i1 q* g& z% P3 U, C
[ 本帖最后由 louyihua 于 2007-5-10 16:18 编辑 ]
发表于 2007-5-10 16: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斑竹够仁慈了,还跑来要求道歉?就为这事觉得丢脸?至于吗?节约点口水,不管怎么说,那也是水资源:lol
发表于 2007-5-10 16: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j1978 于 2007-5-10 15:39 发表
* F  Z9 a; t* F% @; L% U你发帖的方式确实不可取,按道理他也应该在“站务公开”栏提醒你才对,放到六提专栏确实不太好。

  {  _" }1 Q1 P$ L) Q5 G下次换马甲要注意看看......:L
发表于 2007-5-10 16: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斑竹也是很辛苦的,我也作过,当然知道其中的难处了。
# r# R5 E+ K0 O% p7 _1 @  O8 y
2 I1 l1 Z2 S- Q0 ?1 R1 v! N/ }& F6 H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发表于 2007-5-10 16:5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到相关人发了什么帖,不过一个帖分成几段发应该是视情况而定的。。。3 Y* R! l1 v* x2 ~+ N( Z% I
例如介绍CRH1235就可以一个主帖和3个回帖的形式来发。。如果内容没必要分开确实不应该分帖发。。。
发表于 2007-5-10 17: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恩 同意楼上的
: k- @, q+ N, ^9 {: L5 u! z+ ~我也没觉得这位朋友有什么过分的
发表于 2007-5-10 17: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支持版主,这已经够宽容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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