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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网友zj1978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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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3:4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zj1978,您好。4 B0 {; t7 p; e" n
: d1 w1 c, P8 O3 H+ t
感谢您为六提板块带来的大量信息。5 j2 y2 }) q+ o' T+ u" v
但是请您注意:. |1 X4 B- y0 Q' t$ E. _
1。无关六提的贴子请不要继续在此板块继续发表。我们已经将您的五一临客/危险品介绍/火车票辨真假/南昌局招聘等贴子转移到新手上路/火车迷俱乐部/铁路新闻等板块。请您在发贴前考虑一下到底在哪里发比较合适。
( x& p& h# |$ `8 w0 A/ D2。请不要一个贴子只说一句话。我觉得您没必要把一段文字拆成若干句话然后分别发贴,这样既不方便他人浏览您的贴子,也影响浏览其他人的贴子。我已经将您内容相近的贴子尽量都合并成一个贴子并放在顶楼里面。
$ q- a/ P: `0 ~; N# A" h3。请不要在回贴的时候过多的采用表情符号等毫无意义的内容。1 u; v  ~- y* L, f
请不要怪我们不够宽容,从4月份开始,我们几个管理员不停的处理您的贴子。而您对我们极其委婉的的短信提醒不理不睬,依然我行我素。尽管有其他区的管理员也对您的做法提出异议,但是我们仍然不想对您进行处罚。但是事情要有个限度。希望您改变自己的发贴风格。希望我们成为朋友。:handshake ; R" Y& m/ h$ Z" |/ e9 Z0 ]/ V
不算我给你在短信里的不下十次的劝说和警告,这是最后一次。
9 ]( K! {! V% x  p8 F3 J! H4 W希望能得到您的重视。六提论坛真的不想封人。
发表于 2007-5-10 14: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希望ZJ1978能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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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5: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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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5: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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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5: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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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5:2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5-10 15: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j1978 于 2007-5-10 15:23 发表 4 A8 I9 }2 Y0 F( ]* g0 H  o. p; B
我强烈要求他对我陪理道歉

( b. g% _1 I+ Q+ k+ L+ }# E; Z/ o! |1 j7 R; D, {6 ^
版主怎么得罪你了.......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7-5-10 15:39: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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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5:4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5-10 15: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退一步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07-5-10 16: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打50板
' @0 o7 X. x% G7 o6 j) S" _. |+ Y: E8 b
不过,作为版主,在处理这件事上也有不妥的地方
9 ^0 p1 X$ p/ q# \0 P* w7 k
3 U1 ]3 j" b  D" M; v. s+ J; n( Y起码应该是在站务公开栏先公示
发表于 2007-5-10 16: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那么大火吗。为版主想想。他们也不容易啊。要是觉得丢脸了,改个名字就是了。没人知道你。
发表于 2007-5-10 16: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1528 于 2007-5-10 16:00 发表
# j" D4 q; I5 u" S- o各打50板0 I8 k; A( Q6 _* n5 |; a7 A# s
7 ^* _9 O$ @: V: ~8 `0 d% l4 _2 c
不过,作为版主,在处理这件事上也有不妥的地方
: j) ]3 Q* l: S2 B6 f/ O. _$ p
+ p& P/ p5 D1 D; |4 @起码应该是在站务公开栏先公示
* R6 b; C% J* p8 Y  J  M3 C/ n, k) r- L
他连短信息都看不到,在站务公开发贴就能看到了?再说版主也没处理他。
发表于 2007-5-10 16: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TO zj1978:& Z' ~0 w  L. |3 F! Q
也许你的发帖习惯就是想到一句发一帖。不过论坛毕竟不是私人空间,而是公共场合,我觉得无论版主的做法是否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是他所提的意见还是很中肯的,希望你能够引以为戒吧,能够稍微改变一下说话的方式方法,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吗?( N, ?  S; [) L3 I) l4 e
# d: e: ^8 z/ Y+ `( ~
[ 本帖最后由 louyihua 于 2007-5-10 16:18 编辑 ]
发表于 2007-5-10 16: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斑竹够仁慈了,还跑来要求道歉?就为这事觉得丢脸?至于吗?节约点口水,不管怎么说,那也是水资源:lol
发表于 2007-5-10 16: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j1978 于 2007-5-10 15:39 发表
. ^8 {( Y# E+ c1 y# t$ N6 G9 r你发帖的方式确实不可取,按道理他也应该在“站务公开”栏提醒你才对,放到六提专栏确实不太好。

+ E; d- [' H% B$ r* u) C5 n下次换马甲要注意看看......:L
发表于 2007-5-10 16: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斑竹也是很辛苦的,我也作过,当然知道其中的难处了。" {- X1 L& |' S0 d) p* \

4 e, e# s! {8 S$ k* R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发表于 2007-5-10 16:5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到相关人发了什么帖,不过一个帖分成几段发应该是视情况而定的。。。  Y& u5 \; B( v- r& R5 ~5 F
例如介绍CRH1235就可以一个主帖和3个回帖的形式来发。。如果内容没必要分开确实不应该分帖发。。。
发表于 2007-5-10 17: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恩 同意楼上的
2 I) D5 y2 e* d我也没觉得这位朋友有什么过分的
发表于 2007-5-10 17: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支持版主,这已经够宽容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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