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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网友zj1978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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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3:4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zj1978,您好。
0 l' n9 U+ E& P0 r; @, s/ _
. c; g' y- r3 b8 q感谢您为六提板块带来的大量信息。
* o' q( ]& J) H7 R; l/ \7 U但是请您注意:% N- E6 {5 j3 H
1。无关六提的贴子请不要继续在此板块继续发表。我们已经将您的五一临客/危险品介绍/火车票辨真假/南昌局招聘等贴子转移到新手上路/火车迷俱乐部/铁路新闻等板块。请您在发贴前考虑一下到底在哪里发比较合适。
" ~: ~5 X* U- R* o* b+ b2。请不要一个贴子只说一句话。我觉得您没必要把一段文字拆成若干句话然后分别发贴,这样既不方便他人浏览您的贴子,也影响浏览其他人的贴子。我已经将您内容相近的贴子尽量都合并成一个贴子并放在顶楼里面。
5 ]0 {4 o6 u' e$ A3。请不要在回贴的时候过多的采用表情符号等毫无意义的内容。
3 s% k) p: r$ f' c# j请不要怪我们不够宽容,从4月份开始,我们几个管理员不停的处理您的贴子。而您对我们极其委婉的的短信提醒不理不睬,依然我行我素。尽管有其他区的管理员也对您的做法提出异议,但是我们仍然不想对您进行处罚。但是事情要有个限度。希望您改变自己的发贴风格。希望我们成为朋友。:handshake
+ Z$ O9 K' Y: R6 [不算我给你在短信里的不下十次的劝说和警告,这是最后一次。. u2 \# v+ h# y% ]# B
希望能得到您的重视。六提论坛真的不想封人。
发表于 2007-5-10 14: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希望ZJ1978能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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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5: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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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5: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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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5: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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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5:24: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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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5: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j1978 于 2007-5-10 15:23 发表
9 g7 D) r9 }$ w: v$ a: r( I我强烈要求他对我陪理道歉

2 C/ L! D: C1 j
+ E5 i/ I) A) M; h; U版主怎么得罪你了.......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7-5-10 15:39: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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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5:47: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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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5: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退一步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07-5-10 16: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打50板0 G8 }( w# B' K# G, p

0 S0 }. N) q2 z* }) x0 F不过,作为版主,在处理这件事上也有不妥的地方+ M. c# O- q5 o, b5 a

2 [9 X6 u) r: B) b起码应该是在站务公开栏先公示
发表于 2007-5-10 16: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那么大火吗。为版主想想。他们也不容易啊。要是觉得丢脸了,改个名字就是了。没人知道你。
发表于 2007-5-10 16: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1528 于 2007-5-10 16:00 发表
0 r. `7 y  Y! A4 ^各打50板
; X4 D" ]2 i( b( a: M( t% t" ?/ }8 b1 q& q/ x
不过,作为版主,在处理这件事上也有不妥的地方
5 r; y' s* R1 {8 {0 |/ n0 D1 A: ]. ?- r5 I0 c: Y
起码应该是在站务公开栏先公示
8 e7 M& M$ N$ i1 z
他连短信息都看不到,在站务公开发贴就能看到了?再说版主也没处理他。
发表于 2007-5-10 16: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TO zj1978:, t- H9 M$ J; |/ E8 }/ c; y
也许你的发帖习惯就是想到一句发一帖。不过论坛毕竟不是私人空间,而是公共场合,我觉得无论版主的做法是否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是他所提的意见还是很中肯的,希望你能够引以为戒吧,能够稍微改变一下说话的方式方法,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吗?9 l/ q! P% w  S

& n$ B* Z7 h4 J1 K/ q& h9 U[ 本帖最后由 louyihua 于 2007-5-10 16:18 编辑 ]
发表于 2007-5-10 16: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斑竹够仁慈了,还跑来要求道歉?就为这事觉得丢脸?至于吗?节约点口水,不管怎么说,那也是水资源:lol
发表于 2007-5-10 16: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j1978 于 2007-5-10 15:39 发表 ( S( x! F/ j, t) a6 E# C1 z
你发帖的方式确实不可取,按道理他也应该在“站务公开”栏提醒你才对,放到六提专栏确实不太好。
0 E/ U# Z: _" D- G7 d2 `# G
下次换马甲要注意看看......:L
发表于 2007-5-10 16: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斑竹也是很辛苦的,我也作过,当然知道其中的难处了。+ r" m" c# R  ^- X# w
; ]' v$ w1 S' k( m7 F* Q2 Z% H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发表于 2007-5-10 16:5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到相关人发了什么帖,不过一个帖分成几段发应该是视情况而定的。。。
4 E+ x. d: x: w1 l( J例如介绍CRH1235就可以一个主帖和3个回帖的形式来发。。如果内容没必要分开确实不应该分帖发。。。
发表于 2007-5-10 17: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恩 同意楼上的
  n% }) k6 u# X9 i/ K7 Q+ G我也没觉得这位朋友有什么过分的
发表于 2007-5-10 17: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支持版主,这已经够宽容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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