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别拉我猪尾巴 于 2013-11-26 11:50 编辑
夏先生是一名工程师,经常乘坐火车往返于上海与合肥之间。其中两次,他到车站时晚点,火车已经离开,他两次申请改签车票,都被车站拒绝。昨日,记者获悉,夏先生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处合肥火车站返还其票款130元。
乘客两次迟到申请改签被拒绝
夏先生诉称,他于2011年7月29日、2011年11月5日在上海火车站分别购买2011年7月31日、2011年11月6日K8365次合肥至上海火车票各一张,票款均为65元。乘车当天,由于合肥市内交通堵塞,他到达合肥站时列车已发车约10分钟,所以向值班站长申请改签车票,但均被合肥站拒绝。无奈,他只好改坐其他交通工具,损失车票款130元。夏先生认为,合肥火车站的做法有失公平,给其造成票款损失。
夏先生是在上海工作的工程师,经常乘火车往返于上海合肥之间。他说,火车晚点从不赔偿旅客损失,铁路部门和旅客权利义务极其不对等。他表示,即便败诉,也希望能引起铁路部门和社会各界重视。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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