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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一男子在北京南站对工作人员大打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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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8 19: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禁止跨越 发表于 2015-6-18 13:44
你那只眼睛看到我说“当着警察面打人是合理的”了?

你说“你当着警察面打人警察还让他给你道歉??[/ ...

兄弟我觉得你说话很欠缺逻辑性啊
前面你自己说的“敢折腾督察处见”,我想,东方红、安检员、警察,能去督察处的也只有警察了吧?
那警察为啥要去督察处?我的原意是警察应该制止东方红打人的行为,按照你说的,督察处见,那你的意思不就是“当着警察面打人是合理的”吗?警察胆敢滋事督察处见,这是我对你原文的解读
至于我分不清警察和安检员,你就当我小学语文没毕业吧,我已经无语辩驳了
发表于 2015-6-18 21: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枪毙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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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9 06:50: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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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9 14:4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国东方红 于 2015-6-19 15:04 编辑
禁止跨越 发表于 2015-6-18 13:50
我讲的意思,不是说他@中国东方红 打人是正确的。 你问我支持不支持,我肯定说不支持。 我就明确给你、告 ...

版主啊!您费劲了!
中文都看不懂的,您跟他费啥劲!

毋庸讳言,这个社会戾气太重!为什么?为什么和气越来越少?
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制是社会安定的最基本保障,是社会安定的最后一道安全阀。但如果有法而不治,掌握权力的人或机构可以为所欲为,可以视公民权利为无物,而受侵害的人还有苦无处诉,那只能使和气荡然,剩下的只能是戾气!
前段时间“暴打女司机”事件,几乎全国人民一夜之间都高喊痛打是为什么?难道全国人民都不如几个就会唧唧歪歪的人素质高?其实就是上边的道理。

说到我踹了安检员的屁股,(哦,是安检员哦,看得懂看不懂自便吧)作为一个受过法学高等教育的人自不必说对错,但是就像上边所说的道理一样,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而且还无处讲理的时候,我不知道谁能做谦谦君子,我不知道那几个唧唧歪歪的人是不是能,如果能,那我怀疑他的性别!
我知道,朱镕基站在劣质的长江大堤上痛骂“王八蛋工程”,李克强前些日子也差点就因为要证明你妈是你妈而骂娘。我想,没人会怀疑他们的素质和道德水准。
时下,总有那么些人特别喜欢站在这样或那样的高点上去评价别人,好像跟高尚站在一起自己也就高尚了一样。说起别人来,满嘴的正能量。我就是不知道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他是个什么样子,是不是也跟他们嘴上一样?
拿出来让老夫学习学习!
发表于 2015-6-19 15: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td120 发表于 2015-6-18 08:15
现在铁路工作人员差得多,好的少,说白了就是应该多读点书,多受点教育。

安检不是铁路员工。安检员的问题不要错怪到铁路头上哦。安检公司就是某政府机构豢养的用来圈纳税人钱的。
本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也无可厚非,但是,雇佣一堆素质差水平低的廉价劳动力来提供公共服务,自己却从中攫取肥厚的利润,这就是典型的利用行政权力圈纳税人钱的行为!原因就是纳税人的钱太好花了!
发表于 2015-6-19 18:28: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东方红 发表于 2015-6-19 14:40
版主啊!您费劲了!
中文都看不懂的,您跟他费啥劲!

版主还是个学生,我可以不跟他计较,而且看起来人家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了。你儿子都上大学了(如果考上了的话),又是学法的(这个我早有印象),居然也好意思洋洋洒洒的写上这一大篇不会脸红?
既然你好意思,我就奉陪,你自己睁开眼睛看看我原文是怎么写的,如果读不懂,用红字粘贴到这里来,看看是我小学语文毕不了业还是你连小学语文水平的叙述都理解不了?
另外看起来你很自卑啊,我通篇提过一次“素质”?我回你的帖子,主要是怀疑你叙述的真实性,如果却为属实,那我怀疑当班警察的业务水平。我压根懒得理会你的“素质”,谢谢
你也用不着把自己描述的可怜兮兮,有人信吗?你前面的叙述我们都看了,谁为所欲为了?谁视你权力为无物了??谁啊,安检员?好歹你也是学法的,不会真这么业余吧???法律里有没有一条类似于公民有义务配合安全检查的条文?人家怀疑你儿子携带违禁物,看一下就侵害你了?你还真是娇嫩啊
安检员无非是业务水平不高,但起码人家是尽责的,这一点无可厚非。我想一个认真负责唯水平稍差的安检员总比水平超高但一上班就趴着睡大觉的安检员来的强吧?你凭什么薅人家衣领?凭什么踹人屁股?凭什么侮辱别人人格?你凭什么啊???你是凭文化高啊还是素质高啊?(不好意思你非要自己提我也就借用一下了)就算你有怨气,也该朝培训安检员的机构去发,谁培训的?谁考核的??你朝安检员撒什么气?你不觉得自己水平有点低吗?
再说警察,警察虽然很可能瞧不上安检员,但再怎么说,和你比起来,安检员也是“自己人”,毕竟都是为了交通运输安全而工作。那我很难想象,眼看别人打了自己小弟,居然会连屁都不放还让小弟赔不是。当然了,这不是江湖义气的场合,从法律上来讲,你已经授人以柄了。那么如果事实真如你所述,我觉得只有两种可能比较合理,要么你高大威猛一般人惹不起;要么你当时大呼自己是搞法律的把人唬傻了。当然,还一种可能,就是当班警察傻缺,但我个人认为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话说回来,安检员按章让你儿子接受安检恰恰是在维护法制,而你才是那个赤裸裸践踏法制的人,你说我占领高点,我懒得理你,但你觉得你这是啥行为?我觉得但凡是个情商合格的人,很难不有一种当**还要立**的感觉吧?
至于你质疑我的性别,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换做我在场,绝对不会唧唧歪歪,更不会让安检给你赔礼道歉,分分钟以扰乱公共秩序的理由取消你乘车资格带走审查,如你不配合还狂呼自己是法律人士,直接拘你一个星期再说,管你是啥来头。可惜,我不是当事警察,太可惜了
最后,我可以告诉你,在我看来,大老爷们之间因为不合,打一架也不算个事儿,但你这种赤裸裸践踏法制,侮辱别人人格的行为,我是绝对接受不了的,说实话,我以为,这种愚昧落后粗俗的场景只会发生在印度,你还真是让我跌了眼镜
发表于 2015-6-19 18:36:35 | 显示全部楼层
禁止跨越 发表于 2015-6-18 13:44
你那只眼睛看到我说“当着警察面打人是合理的”了?

你说“你当着警察面打人警察还让他给你道歉??[/ ...

似乎是因断句不同引起的误解。
发表于 2015-6-19 19: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ruiyup 发表于 2015-6-19 18:36
似乎是因断句不同引起的误解。

确实,我要加个逗号就更清楚了
可也不至于引起误解吧?如果我的意思是安检员=警察,那“让人道歉”的主语就变成了东方红,很显然不符合原叙述

发表于 2015-6-20 12: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铁道游击队长 发表于 2015-6-19 18:28
版主还是个学生,我可以不跟他计较,而且看起来人家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了。你儿子都上大学了(如果考上了 ...

好!既然愿意奉陪,那我也奉陪了!
既然你有这么多疑问,那我负责回答。
1、关于你语文是不是小学没毕业,你自己的文字你自己看,它应该能回答这个问题——“版主还是个学生,我可以不跟他计较,而且看起来人家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了。你儿子都上大学了(如果考上了的话),又是学法的(这个我早有印象),居然也好意思洋洋洒洒的写上这一大篇不会脸红?
这句话是说我呢还是说我儿子呢?究竟谁是学法律的?究竟是谁写的?
谢谢你的关心,我儿子考上啦!学医的!我啥时候说过他是“学法的”,还能让你早有印象?
你还是回去查查你那根神经搭错线了,要不就是你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

2、关于你“法律里有没有一条类似于公民有义务配合安全检查的条文?”的疑问。
无疑,你真的不懂。首先,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权利的行为必须由法律授权(不要告诉我你认为强制公民进行检查、翻检公民的行李、扣押公民的物品不是侵犯公民的权利)。这个要是不懂,可以找本宪法或立法法的普法小册子读一读,也可以干脆找本大学的宪法学教材看看。
我相信这个条文你也没找或找不到!因为铁路安检就没有法律进行明确的规定,那么何谈公民有义务配合呢?
说到这,你可能会认为我是不是反对铁路安检?其实错了,我还真不反对,但我反对超越法律,因为那就是无法无天,那就是为所欲为,那就是视公民权利为无物!你懂吗?
可见,公权力侵犯你的权利跟你是否“娇嫩”无关。你可能不娇嫩,但你的权利其实也被侵害了。你不知道,那是你无知,你乐意那是你愚昧。

3、关于“践踏法制”。
你应该跟文革中的那些笔杆子好好学习学习,再练练内功。至少扣个大帽子的时候也能有些许“理论性”,能把对方“吓”个半死。看见你这个“践踏法制”的大帽子,我笑了。
通常来说,法制是指法的体系和制度,虽然也包括执法、守法等环节,但更多是指法的宏观构架和体系。如守法,不仅要求公民遵守法律,更多的是要求为公民守法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
我前边的帖子里说了,作为一个受过法学高等教育的人自不必说对错,因为很明显。
照你的说法,全国一天有多少司机因交通违法被处罚,那这一年下来中国的法制还不被践踏得不成样子了?
真正的践踏法制的是那些有法不依、无法乱为、滥用权力的机构和人,是那些无视法律存在、无视公民权利的机构和人,是那些肆意横行而没有被关进笼子里的权力。习大大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是这个意思,这个笼子就是法律!
就事论事,我们现在“掐”的这些事情中,什么是践踏法制?是不依法办事的机构和人(当然具体的人也有无奈之处),也包括诸如“分分钟以扰乱公共秩序的理由取消你乘车资格带走审查,如你不配合还狂呼自己是法律人士,直接拘你一个星期再说”之类梦想中对权力的肆意滥用。
所以,我的判断如果不错的话,你当不了警察,或者说你就是警察,你这样执法也迟早会被清理出警察队伍的!
不过也许扫你的兴,有你这种思想意识的人没有当警察,对公民来说、对维护国家的法制来说,真的是个幸事!

4、关于我的“自卑”
这个“自卑”真是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你没提素质,我就不能说素质,说了就是我自卑?你的形式逻辑也是体育老师教的?
生活和工作中,我认真、较真,疾恶如仇,甚至可能有些戾气。
我在现在的单位和岗位上工作了二十多年,一个二十五分之一秒的差错就是事故的岗位,我没出个任何差错,我的目标是再坚持几年“保持晚节”,到退休保持零差错、零事故——我需要自卑吗?
另外,工作之外我遇到违法、侵权的事情,我从不自卑,高调得很!孙志刚案的前一年春节,在北京西站南广场,警察因对一对赶车的兄妹进行检查招来其中哥哥的怨言,就滥用权力罗织罪名抓走哥哥。看到围观的群众义愤了,又企图带走妹妹。我在制止无效的情况下向上级公安机关报警,最后北京市公安局的两名督察到达处警。当时,西站分局巡查队的副队长被当即撤职,北京市公安局一天内连发两道明传电报给西站分局监督“严肃处理”。当处理完毕后,两位处警的督察立正向我敬礼的时候,我看见的是希望。2003年孙志刚案发生后,西站分局纪委的同志打电话给我,再次表达感谢说,如果不是您,孙志刚案可能就发生在北京了!
现在想起这些事——我需要自卑吗?

前几年早上六点多,在国贸地铁站出站滚梯上,我扭住一个偷拍女孩裙底的色狼。扭打到最后,我死死地把那孙子按在地上最后交给赶来的警察——我自卑吗?
以上事实,北京市公安局110投诉台、西站分局纪委有证可查,110报警台、建外派出所有证。欢迎查证!

说道最后,你这个不具丁点法律常识,连法制是什么都没搞清楚却自认为水平挺高,梦想着分分钟把别人怎么怎么样,不服就再直接拘上一个星期的“法制捍卫者”,请问你为法制做了些啥?

说实在的,人不是永远不犯错误的,也不能巴望所做的所有事都一定正确,但是无论怎样都需实事求是。无知的夸大能吓唬住有知者吗?

哦,我想起来了,我在国贸地铁站抓色狼时也爆过粗口诶!——正当我把那要逃跑的色狼死死地按在地上时,一个吃饱了撑的大妈指责我不应该这不应该那,这样是违法的、那样是违法的。我喘着粗气只蹦出一句话:愿意帮忙打110,不愿意,滚你妈的!
发表于 2015-6-20 13:3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东方红 发表于 2015-6-20 12:58
好!既然愿意奉陪,那我也奉陪了!
既然你有这么多疑问,那我负责回答。
1、关于你语文是不是小学没毕业 ...


发表于 2015-6-20 19: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东方红 发表于 2015-6-20 12:58
好!既然愿意奉陪,那我也奉陪了!
既然你有这么多疑问,那我负责回答。
1、关于你语文是不是小学没毕业 ...

呵呵,咱们有事说事,别耽误时间和硬盘空间闲扯淡,这个问题我只回你一次,我想对你说,老大爷:咱这可是互联网论坛,试问有几个人会把主谓宾带齐像写作文一样回帖?有吗?一切以多数人能看懂为准。我觉得你给我标红那段话,是个正常人都不会产生歧义,我需要解释什么吗?
你要是理解力实在有限,那好,前半句说的是版主,他的修饰语是学生,那很显然,我关心的是年龄和成熟度;后半句话当然要对应前半句,说你儿子上大学了,很明显,意思是你岁数不小了,又受过法律专业教育,理应是心智成熟的人,而对于一个心智成熟的人,我很难想象会有人厚着脸皮写上这一堆而不脸红。现在,你可以理解了吗?我相信你的理解力也不会弱到这个水平,如果你只会在这上面下功夫,那你给我的感觉真就剩“黔驴技穷”了
第二个个问题,我确实没学过法,要不我也不会这么说(你引用的那个问句)
但我不知道检查行李怎么算作限制公民权利了?如果这么说,安检本身就限制公民权利,对吧?你凭什么要我把箱子往安检机里塞啊?安检是不是限制了我的权利?如果你觉得不是,那开箱检查自然也不是。否则,只能看,不能查,还要安检干嘛???皇帝的新衣吗?你不觉得你在自相矛盾吗?我还真没觉得你是否反对安检,不过既然你自己承认你不反对,那就说明你认为安检合法,而你不配合安检,难道不是践踏法制?什么叫超越法律?过安检机合法,开箱检查就超越法律了?你糊弄谁呢?哈哈哈哈哈
可见,学法的人真是可怕,到处钻空子,真应了那句话,黑的给你说成白的。只不过,你要在我这钻,恐怕还真没这么容易
或者你明儿发个论文:《铁路安检涉嫌违法》——我知道你不反对安检,但你既然觉得他没有法律依据,我想看看你的真才实学
第三个问题,我觉得,你用不着用你的专业知识跟我咬文咂字,就算我这个词用的不是很妥当,难道你这个不配合安检反倒打人侮辱安检员的行为就合理合法了?
你更不用跟我扯什么交通违章,我说的是你,不是别人,违章的主观恶意显然不如你这个行为(请不要继续纠结我的用词,别怪我懒得理会啊),而且你自己都说了,违章的人接受了处罚,而你呢?还在这洋洋自得到处炫耀
你作为一个如此知法懂法的人故意不守法,按照你的说法,难道不是践踏法制?呵呵
我基本看明白了,你的大概意思就是,你还没有“践踏法治”的资格,对吧?说白了您想去践踏法制,都找不着门
但这并不能洗白你的做法。这就好像并非所有的流氓地痞都称得上“纨绔子弟”,但不代表非富二代但有类似行为的人不是流氓地痞
最后,你也承认你不守法了?但我真看不到你有啥可无奈的,我说你扰乱公共秩序有错吗(或者这个别的名头,你都打人了,我还愁找不到理由???你就别跟我没学过法的计较这些名词了)?你学法的就是这么恐吓警察的吧?我要是警察还真不吃你这套,有本事你就把我弄下去,哈哈哈,前提是你可不要以“践踏法治”的方式来实现自己报仇的目的哦!呵呵
其实说到这,回到你的原叙述,我也可以有第三种解释,就是当时围观的人很多,而安检确实看走了眼,由于不想事态扩大(不管是否愿意,愚民实在是太多了),警察选择息事宁人。因为很显然如果警察把你带走,舆论就不知道会跑偏成啥样。这年头,没事都能给整出事儿的例子太多了
不过就算这样,我也不会吃你这套,警察本身就是强力执行机构,说句不好听的,如果我是警察,专制你这号整天琢磨着钻点空子的主儿
当然,也许这是气话,因为我也知道,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的道理,搞不好碰见个有势力的我可能就栽了,但你可别告诉我这不是践踏法治(你能看懂我啥意思吧?我实在懒得多解释昂),哈哈哈哈哈
综上,就算我怕你事后整我,我也绝不会在那样的情况下让安检给你道歉,有句话叫——别得寸进尺
所以,我十分怀疑你叙述的真实性,你该不会是把想象当成真事来显摆的吧?
第四个问题,说你自卑,无关逻辑吧?这完全是你给我的感觉,因为看起来你很担心这个问题,说白了就是你表现的很不自信啊,呵呵。而我压根都没往这去想
剩下的事我就不评价了,与我们的争执无关,你也用不着去说你的英雄事迹,我相信你这一辈子肯定不止干了这一件事,这里面必然有好有坏,我对此无兴趣,但你妄想通过找几件好事来洗白这件事,既然你选择了跟我较劲,那我就告诉你,门儿都没有
倒是从你的表述来看,你的确“很有来头”,所以北京西的警察不敢惹你,这就说得过去了,你必然渲染过认识谁谁谁之类的事情。这事儿要搁别人,恐怕绝不会是这样的结果。那换言之,你利用你在北京西站的背景,肆意妄为,又有什么值得吹嘘的吗?到了石家庄站你还敢这么干吗?太原呢?呼和浩特呢?乌鲁木齐呢??你要是还敢,虽然我依旧鄙视你,但我也佩服你,起码你是有种的
我倒是从没标榜过什么捍卫法制,不好意思,让你失望了,我就是想治你这号人,当然,既然你自己都变相承认了在西站有背景,我就不多说什么了。
没错,是人都会犯错,但看烦什么错,你这种主观恶意侮辱别人人格,不配合安检的行为,本身就是错的不说,客观上也极易造成他人仿效。对公民建立守法意识有一分钱帮助吗?对你挂在嘴边的法制有任何积极意义吗?说白了这种事本身就不该做,做就做吧,还跑来炫耀,就别怪有人看不过去了
最后,你稀里哗啦打了这么多字,我回帖里的东西你真的都正面回应了吗?呵呵
您那最后一段变相对我爆粗口,我是不会理会的,呵呵,如果你乐意完全可以直说,我对此完全无感,绝对不会举报的
劝你好自为之吧,不如你干脆承认这就是你的遐想,我也就此作罢了
对了,1/25秒的差错就会出错的岗位,会是人控的吗?呵呵。这个我只是纯好奇
其实你的认真我早有领会,也许你早忘了——这一点是对你正面的评价,其实我对你的回复也是对事不对人(说实话我真不希望这个ID是你),但不管你是谁,做过什么,你有那样的行为还来这炫耀,我就看不过去,当然,与我对K是你的权力,不过我劝你最好预判一下可能的结果,呵呵


发表于 2015-6-20 20: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铁道游击队长 发表于 2015-6-20 19:55
呵呵,咱们有事说事,别耽误时间和硬盘空间闲扯淡,这个问题我只回你一次,我想对你说,老大爷:咱这可是 ...

@中国东方红 @铁道游击队长 差不多点得了。网络空间咱就事论事,都少拿年龄阅历说嘴。我是不是版主,是不是学生;东方红是不是法律工作者都无所谓。关键在于,干啥事都专业点、成熟点。别跟小孩似的吵吵扯皮,那没意思。

发表于 2015-6-20 20: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禁止跨越 发表于 2015-6-20 20:01
@中国东方红 @铁道游击队长 差不多点得了。网络空间咱就事论事,都少拿年龄阅历说嘴。我是不是版主,是不 ...

我就是觉得东方红干的事很不专业,很不成熟,才发表看法的
扯皮的人是谁,你应该看清楚点——是谁在咬文咂字?
我当然不是拿年龄来说事,但年龄不够往往心智很难成熟,呵呵

发表于 2015-6-20 20: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请允许我总结一下——避免扯皮
单就此事而言,安检员的做法没有一点问题——怀疑携带违禁品,开箱检查,谁有异议,来辩
但这不代表安检员不需要提高,这只能说主管单位培训还不够,但我想培训的再完善,你总要允许别人有怀疑的权力吧?明明怀疑却放行,那还要安检干嘛???
而东方红的做法,我就不再多说了
发表于 2015-6-20 20:49: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铁道游击队长 发表于 2015-6-20 19:55
呵呵,咱们有事说事,别耽误时间和硬盘空间闲扯淡,这个问题我只回你一次,我想对你说,老大爷:咱这可是 ...

呵呵,跟一个犯过错误的人谈法治,这没什么稀罕的。跟一个张嘴“背景”闭嘴“整人”的人谈法治,犹如对牛弹琴!
你的回复很好,充分展示了你扭曲的价值观!跟你小学都毕不了业的文字一样奇葩!
你的扭曲价值观导致你的判断几乎没有一样是正确的!我在北京西站没有任何背景,就跟我在北京没有任何背景一样。用脑子想想,我要是在西站那么有背景,发生在孙志刚案前一年的事件何至于发展到如此地步。那些被处理的人不就早就识相听劝了吗!
我的工作是事前控制,对二十五分之一秒的差错进行筛查判断,还就是人来控制的,我说了算。
年轻人,无知很可怕!
好,既然你发话“只回这一次”,那我也就此打住。咱们的观点就在这“立此存照”,让大家观赏。
放心,我绝不整你!因为我可能愤怒甚至因此而有些失控、出格,但我从无整人这种心思,我受到的教育和家教都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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