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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 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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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7 23: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建立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
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14〕8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务院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落实意见》(吉政发〔2014〕37号),省政府决定对在建和今明两年拟开工建设的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44个重大项目建立协调推动机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国务院振兴东北工作会议明确的44个项目是需要国家审批或核准的重点项目,是推进今明两年我省重大项目建设的重要抓手,对拉动投资增长、有效扩大内需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以赴加快推进,确保圆满完成重大项目建设任务。
  二、明确责任
  省政府成立44个重大项目推进组,组长由具体负责项目推进工作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与项目推进直接相关的部门和市(州)、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推进组组长作为项目推进落实第一责任人,要制定推进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列出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实施的进度安排时间表,确定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统筹组织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牵头部门确定的任务分工,积极抓好落实,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进度安排时间表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落实任务
  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组织审批基础材料;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林业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尽快获得批复;涉及省内审批的,要建立快速审批通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新开工的重大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项目法人单位,通过政府投资、争取金融机构融资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多渠道筹措落实建设资金,配合项目法人单位落实征地拆迁等各项开工条件,确保尽快开工建设。在建的重大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配合项目法人单位抓好建设进度安排,组织落实好建设施工,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确保如期竣工投产,发挥效益。
  四、建立旬调度制度
  各推进组要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形成项目进展情况报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综合汇总后上报省委、省政府。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应包括项目前期工作或实施进度情况,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建议,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各推进组要及时、客观反映工作情况,严禁虚报瞒报,如遇重大问题,随时报告。省政府将通过专题会议、现场办公等方式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五、加强督促检查
  省政府对任务落实进展情况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推进组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是否尽职尽责,工作任务是否按方案如期推动,项目开展是否规范等。
  附件:1.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重大项目推进组
        2.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及进度安排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22日
附件1



发表于 2014-10-27 23:3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年的老工业基地基本都是苏联日本的技术投资.
现在除了基础设施建设,很难拿到国外的技术投资.
搞农业其实也不错啊,
发表于 2014-10-28 07:38:13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这个文件也和铁路没有啥关系啊?
发表于 2014-10-28 08: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把附件发上来吧!
发表于 2014-10-28 08:4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晕,全是官话,一句有用的没有。发附件看看吧。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8 11: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建立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
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14〕8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务院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落实意见》(吉政发〔2014〕37号),省政府决定对在建和今明两年拟开工建设的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44个重大项目建立协调推动机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国务院振兴东北工作会议明确的44个项目是需要国家审批或核准的重点项目,是推进今明两年我省重大项目建设的重要抓手,对拉动投资增长、有效扩大内需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以赴加快推进,确保圆满完成重大项目建设任务。
  二、明确责任
  省政府成立44个重大项目推进组,组长由具体负责项目推进工作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与项目推进直接相关的部门和市(州)、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推进组组长作为项目推进落实第一责任人,要制定推进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列出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实施的进度安排时间表,确定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统筹组织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牵头部门确定的任务分工,积极抓好落实,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进度安排时间表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落实任务
  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组织审批基础材料;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林业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尽快获得批复;涉及省内审批的,要建立快速审批通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新开工的重大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项目法人单位,通过政府投资、争取金融机构融资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多渠道筹措落实建设资金,配合项目法人单位落实征地拆迁等各项开工条件,确保尽快开工建设。在建的重大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配合项目法人单位抓好建设进度安排,组织落实好建设施工,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确保如期竣工投产,发挥效益。
  四、建立旬调度制度
  各推进组要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形成项目进展情况报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综合汇总后上报省委、省政府。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应包括项目前期工作或实施进度情况,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建议,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各推进组要及时、客观反映工作情况,严禁虚报瞒报,如遇重大问题,随时报告。省政府将通过专题会议、现场办公等方式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五、加强督促检查
  省政府对任务落实进展情况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推进组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是否尽职尽责,工作任务是否按方案如期推动,项目开展是否规范等。
  附件:1.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重大项目推进组
        2.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及进度安排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22日
附件1
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重大项目推进组
    (在建项目22个,其中,我省独立承担项目18项,跨区域项目4项)
    第1项:吉图珲铁路客运专线项目推进组
    组  长:姜有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联络员:段景国 省铁建办前期工作处处长
    成员单位:吉林市政府、延边州政府、长吉公司、沈阳铁路局
    第2项:长春市地铁1、2号线工程项目推进组
        组  长:姜有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联络员:段景国 省铁建办前期工作处处长
    成员单位:长春市政府、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第3项:小沟岭至抚松高速公路项目推进组
    组  长:常晓春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联络员:李长江 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延边州政府、白山市政府
    第4项:营城子至松江河高速公路项目推进组
    组  长:常晓春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联络员:刘天明 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白山市政府
  第5项:靖宇至通化高速公路项目推进组
  组  长:常晓春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联络员:谢玉田 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白山市政府、通化市政府
  第6项:集双高速通化至梅河口段项目推进组
  组  长:常晓春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联络员:谢玉田 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省国土资源厅、通化市政府
  第7项:四平至长春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推进组
  组  长:常晓春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联络员:冯秀明 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员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长春市政府、四平市政府
  第8项:长春至双辽高速公路项目推进组
  组  长:常晓春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联络员:丁洪民 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省国土资源厅、长春市政府、四平市政府
  第9项:吉林至荒岗高速公路项目推进组
  组  长:常晓春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联络员:张书林 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成员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吉林市政府
  第10项:新建白城机场工程项目推进组
  组  长:姜有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联络员:郭 川 省发展改革委交运处处长
    成员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白城市政府
  第11项: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项目推进组
  组  长:宿 政 省水利厅厅长
    联络员:孙富岭 省水利厅计财处处长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安监局、省电力公司、长春市政府、吉林市政府、四平市政府、辽源市政府、省水务投资集团、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第12项:沈阳 —长春天然气管道(吉林省段)项目推进组
  组  长:姜有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联络员:许志宏 省发展改革委综合协调处处长
    成员单位:省能源局、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长春市政府、四平市政府、农安县政府、公主岭市政府、梨树县政府
  第13项:延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推进组
  组  长:姜有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联络员:许志宏 省发展改革委综合协调处处长
    成员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敦化市政府、安图县政府、延吉市政府、图们市政府
  第14项:双辽电厂扩建工程项目推进组
  组  长:姜有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联络员:许志宏 省发展改革委综合协调处处长
  第15项:丰满水电站全面治理(重建)工程项目推进组
  组  长:姜有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联络员:许志宏 省发展改革委综合协调处处长
    成员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吉林市政府
  第16项:敦化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推进组
  组  长:姜有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联络员:许志宏 省发展改革委综合处处长
    成员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敦化市政府、省新能源公司总经理
  第17项:中油吉林石化柴油质量升级项目推进组
  组  长:姜有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联络员:许志宏 省发展改革委综合协调处处长
    成员单位:省能源局、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吉林市政府
  第18项:全省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推进组
  组  长:秦福义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联络员:于颖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农委、省地税局、长春市政府、吉林市政府、四平市政府、辽源市政府、通化市政府、白山市政府、松原市政府、白城市政府、延边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
  第19项:松花江干流治理工程项目推进组
  组  长:宿 政 省水利厅厅长
    联络员:傅 铭 吉林省河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农委、省畜牧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库移民管理局)、省文化厅、省电力公司、沈阳铁路局长春办事处、吉林市政府、舒兰市政府、九台市政府、德惠市政府、榆树市政府、农安县政府、扶余市政府、松原市政府、前郭县政府
  第20项:嫩江干流治理工程项目推进组
  组  长:宿 政 省水利厅厅长
    联络员:孙富岭 省水利厅计财处处长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农委、省畜牧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库移民管理局)、省文化厅、省电力公司、沈阳铁路局长春办事处、白城市政府、镇赉县政府、大安市政府、前郭县政府
  第21项:庆铁线原油管道改造项目(庆铁四线)推进组
  组  长:姜有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联络员:许志宏 省发展改革委综合协调处处长
    成员单位:省能源局、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消防总队、长春市政府、松原市政府、四平市政府、农安县政府、公主岭市政府、梨树县政府、前郭县政府
  第22项:中石油大庆 —锦西原油管道工程(大庆 —铁岭段)项目推进组
  组  长:姜有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联络员:许志宏 省发展改革委综合协调处处长
    成员单位:省能源局、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长春市政府、四平市政府、农安县政府、公主岭市政府、梨树县政府、前郭县政府
    (目前基本具备条件,今明两年可开工建设的项目7个,其中,独立承担项目5个,跨区域项目2个)
    第23项:长春至西巴彦花铁路项目推进组
    组  长:姜有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联络员:段景国 省铁建办前期工作处处长
    成员单位:吉林长达铁路有限公司、吉林市百强集团、沈阳铁路局、省交投集团、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长春市政府、松原市政府、白城市政府、农安县政府、长岭县政府、通榆县政府、洮南市政府、乾安县政府、前郭县科右中旗、突泉县政府
  第24项: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工程项目推进组
  组  长:姜有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联络员:段景国 省铁建办前期工作处处长
    成员单位:沈阳铁路局、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地震局、省交投集团、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市政府、松原市政府、白城市政府、农安县政府、前郭县政府、大安市政府
  第25项:集安至通化高速公路项目推进组
  组  长:常晓春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联络员:谢玉田 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通化市政府
  第26项:松原灌区工程项目推进组
  组  长:宿 政 省水利厅厅长
    联络员:李绍军 哈达山水利枢纽暨松原灌区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员单位:松原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农委、省畜牧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库移民管理局)、省文化厅、省电力公司、沈阳铁路局长春铁路办事处、大安市政府、前郭县政府、乾安县政府
  第27项:长春东南热电厂项目推进组
  组  长:姜有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联络员:许志宏 省发展改革委综合协调处处长
    成员单位:长春市政府、双阳区政府
  第28项:东北10个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项目推进组
  组  长:姜有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联络员:王 江 省发展改革委振兴处处长
    成员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长春市政府、吉林市政府、四平市政府、洮南市政府
  第29项:东北10个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项目推进组
  组  长:姜有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联络员:王 江 省发展改革委振兴处处长
    成员单位:省工业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财政厅、有关市(州)和县(市、区)政府(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争取今明两年开工的项目15个,其中,我省独立承担项目12个,跨区域项目3个)
    第30项:四平至松江河铁路扩能改造项目推进组
    组  长:姜有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联络员:段景国 省铁建办前期工作处处长
  成员单位:沈阳铁路局长春办事处、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文化厅、省林业厅、省地震局、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投集团、省电力有限公司、四平市政府、辽源市政府、通化市政府、白山市政府、东辽县政府、东丰县政府、梅河口市政府、柳河县政府、通化县政府、抚松县政府、松江河至四平铁路有限公司
  第31项:敦化至松江河铁路项目推进组
  组  长:姜有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联络员:段景国 省铁建办前期工作处处长
    成员单位:沈阳铁路局长春办事处、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地震局、省交投集团、省电力有限公司、延边州政府、敦化市政府、安图县政府、白山市政府、抚松县政府
  第32项:东丰至双辽高速公路项目推进组
  组  长:常晓春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联络员:张清田 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书记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四平市政府、辽源市政府
  第33项:长春至拉林河高速公路项目推进组
  组  长:常晓春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联络员:谢玉田 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长春市政府、松原市政府
    第34项:新建松原机场项目推进组
    组  长:姜有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联络员:郭 川 省发展改革委交运处处长
    成员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松原市政府
  第35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项目推进组
  组  长:姜有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联络员:郭 川 省发展改革委交运处处长
    成员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长春市政府、九台市政府、省民航机场集团、民航吉林空管局、中航油吉林分公司
    第36项:延吉机场迁建项目推进组
    组  长:姜有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联络员:郭 川 省发展改革委交运处处长
    成员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延边州政府
  第37项:月亮泡蓄滞洪区工程项目推进组
  组  长:宿 政 省水利厅厅长
    联络员:仲伟刚 白城市水利局局长
    成员单位:白城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农委、省畜牧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库移民管理局)、省文化厅、省电力公司、沈阳铁路局长春办事处、镇赉县政府、大安市政府
  第38项:西部供水工程(西部河湖连通工程)项目推进组
  组  长:宿 政 省水利厅厅长
    联络员:王 强 省水利厅重点办主任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农委、省旅游局、省科技厅、省金融办、省畜牧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库移民管理局)、省文化厅、省电力公司、沈阳铁路局长春办事处、白城市政府、长春市政府、松原市政府
  第39项:吉林热电厂扩建工程项目推进组
  组  长:姜有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联络员:许志宏 省发展改革委综合协调处处长
    成员单位:省环保厅
  第40项:一汽大众公司奥迪Q工厂项目推进组
  组  长:常 明 省工业信息化厅厅长
    联络员:卢大明 省工业信息化厅汽车处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长春市发展改革委、长春市工业信息化局、长春市财政局、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国土资源局、长春市环保局、长春市汽开区、一汽集团规划部
  第41项:吉林碳谷碳纤维有限公司利用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贷款引进年产1000吨碳纤维生产线项目推进组
  组  长:姜有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联络员:李 昕 省发展改革委外资处处长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外汇管理局、长春海关、吉林市政府、吉林市发展改革委
  第42项: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项目推进组
  组  长:姜有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联络员:许志宏 省发展改革委综合协调处处长
    成员单位:省能源局、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物局、省地震局、松辽委、长春市政府、松原市政府、前郭县政府、长岭县政府、双辽市政府、农安县政府
  第43项:东北15个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项目推进组
  组  长:姜有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联络员:王 江 省发展改革委振兴处处长
    成员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辽源市政府、通化市政府、白山市政府、白城市政府、临江市政府
  第44项:东北15个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项目推进组
  组  长:姜有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联络员:王 江 省发展改革委振兴处处长
    成员单位:省工业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财政厅、有关市(州)和县(市、区)政府负责人
  第45项:沈阳至四平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我省主要是配合辽宁省做好相关项目接线工作,工作任务较少,因此不再成立项目推进组。
  第46项:中俄原油管道二线工程项目,9月18日接到通知,中俄原油二线已经改线,只存在黑龙江段,不再有吉林、辽宁段,因此不再成立项目推进组。




发表于 2014-10-28 13: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标题就知道基本全是废话加拼凑工程
发表于 2014-10-28 21: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工程跟振兴老工业基地有啥关系 。全都是基础建设。
没有技术企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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