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4-8-5
受山东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由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为使公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 2.工程概要: 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以下简称“济青高铁”)位于山东半岛,线路西端起自山东省会济南市,自石济客专济南东站引出,沿既有胶济铁路北侧向东经邹平、淄博、青州,过潍坊后折向东南,经高密、胶州至青岛,引入青岛枢纽红岛车站,线路正线长度308.5公里。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先生,电话:0531-89250256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金沙江路33号增1号 邮编:300251) 联系人:白先生,电话:022-26175472 电子邮箱:tsdihps@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第一次信息公告→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现状调查、监测→现状、预测评价→提出预防或减缓措施→第二次信息公告、报告书简稿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报告书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1)总则;(2)区域环境概况;(3)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环境保护措施及投资估算;(7)公众参与;(8)环境经济损益分析;(9)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10)评价结论。
【征求意见事项】关注的环境问题;对所采取的保护措施、环境保护管理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等。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信件或填写环评单位现场发放的问卷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项目概况、建设意义及作用的认识程度; ——公众对工程建设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和意见; ——公众提出减缓社会影响和环境影响措施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山东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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