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运后,车票超过5天没退怎么办
30号的票,忘了去退,回来发现退不了,票已经取了,如何破留作纪念吧 昆山南到龙岩?二等座389元。 七七八八 发表于 2015-10-9 09: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昆山南到龙岩?二等座389元。
不是,福龙的两张
左撇子丶先生 发表于 2015-10-9 08: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留作纪念吧
只能这样了,吸取教训
应该还可以退的,只是过程比较复杂一些。
大不了上法院, 估计铁路还得乖乖掏钱。 funnyface 发表于 2015-10-9 10: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还可以退的,只是过程比较复杂一些。
大不了上法院, 估计铁路还得乖乖掏钱。
有道理,明显合同违约嘛,退钱是必须的,这才隔了几天,一年都得退
距票面开车时间以后,2年以内都可以退! funnyface 发表于 2015-10-9 10:53
应该还可以退的,只是过程比较复杂一些。
大不了上法院, 估计铁路还得乖乖掏钱。
算不算是不可抗力? 本帖最后由 funnyface 于 2015-10-10 06:48 编辑
ss7e0002 发表于 2015-10-9 15: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算不算是不可抗力?
是不可抗力, 是指合同撤销问题。 这时候应该是双方回到合同前的状态。即退款, 铁路免除运输责任
承运人应当按约定的时间、班次和运输路线将乘客安全运到约定地点。承运人迟延运输的,不管其原因如何,都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变更运输路线以到达目的地或者退票。具体方式旅客有选择权,承运人不得强求。比如,旅客选择退票,承运人应全额返还票款,并不得收取手续费
至于退钱问题则是不当得利问题。 铁路单方面说合同撤销后,你5天不来办退票手续, 这票款就归我了。 完全是没法律根据的。
你取消合同的时候,那票款已经是用户的。 特别是实名制后, 那笔钱的所有者更是清清楚楚的。
铁路有责任把钱划到用户帐户上, 让他下次购票的时候使用, 或者退票。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绝大多数应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即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2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据此,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行使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的存在;二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益人,两个条件要同时具备时效才能起算。
波比 发表于 2015-10-9 13: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距票面开车时间以后,2年以内都可以退!
哪里有这个条款?
funnyface 发表于 2015-10-10 06: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不可抗力, 是指合同撤销问题。 这时候应该是双方回到合同前的状态。即退款, 铁路免除运输责任
承运人 ...
法律上是这样,但是,铁路部门的规定就是5天,去打官司太折腾了,只能去12306投诉
本帖最后由 波比 于 2015-10-10 13:22 编辑
tudou272 发表于 2015-10-10 12: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哪里有这个条款?
民事诉讼一般时效为2年。10楼解释已经很详细了。 波比 发表于 2015-10-10 13: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民事诉讼一般时效为2年。10楼解释已经很详细了。
诉讼太麻烦了
tudou272 发表于 2015-10-10 13: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诉讼太麻烦了
你只需要邮件到12306投诉,并抄送到路风办。如果当事车站仍然不退,就致电路风办投诉。最后打官司也不麻烦,自己写个诉状,花50元立案,到工商局花1元钱查查被告(铁路局)的注册信息和法人信息就行。如有可能,找个三流小报妓者爆个尿效果更佳。。。{:4_87:}
你嫌打官司麻烦,铁路局更怕,一来麻烦,二来怕曝光,N多人会为此倒霉。我所遇到类似的官司,不等开庭,对方会主动找你调解的。 波比 发表于 2015-10-10 16: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只需要邮件到12306投诉,并抄送到路风办。如果当事车站仍然不退,就致电路风办投诉。最后打官司也不麻烦 ...
果然是波总,我去试试
tudou272 发表于 2015-10-10 17: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果然是波总,我去试试
感谢波总科普{:4_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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