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周扬 发表于 2013-4-10 21: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是能看到公诉书大概就能算出来了。
恩啊,公诉书啥时可以看到呢				
			
		8G001 发表于 2013-4-10 20: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严重同意,坚决要求沈阳铁路法院判处刘志军、刘志祥、刘志远等扰乱沈铁建设秩序的破坏分子死刑!
北京二中院审理,沈阳铁路法院没有管辖权。
				
			
		serious 发表于 2013-4-10 20: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睡她们的还止LZJ一个吗?没有LZJ照样有的是要睡她们的!真正让LZJ出事的原因根本就不是他自己捞多少钱睡多 ...
red building dream那帮婊子都不是事。被睡的有的是,他只不过是倒霉的那个。
				
			
		江城周扬 发表于 2013-4-10 21: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北京二中院审理,沈阳铁路法院没有管辖权。
这属于什么管辖呢,指定管辖吗				
			
		wewewewewei 发表于 2013-4-10 21: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恩啊,公诉书啥时可以看到呢
给你你也看不懂。
				
			
		江城周扬 发表于 2013-4-10 21: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给你你也看不懂。
给你看你也看不懂				
			
		wewewewewei 发表于 2013-4-10 21: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给你看你也看不懂
我成天就看起诉书公诉词我怎么看不懂。
				
			
		江城周扬 发表于 2013-4-10 21: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成天就看起诉书公诉词我怎么看不懂。
那你厉害了				
					
			
		醉美江城雾凇 发表于 2013-4-10 23: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吉林整备是他在位撤的!
他在位期间缩减了不少建制。
				
			
		江城周扬 发表于 2013-4-11 00: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他在位期间缩减了不少建制。
这是好事呢,还是坏事呢				
			
		好像不是判多少年的事儿吧,而是能否被执行死刑立即执行了				
			
		 本帖最后由 哈局北段 于 2013-4-11 09:17 编辑 
古今中外,任何大人物都是有功又有过的,人无完人!毕竟老刘为中国铁路跨越式发展做出了贡献,即使罪过大于贡献,还是免去一死吧,毕竟生命是值得尊重的!				
			
		刘志军涉受贿6000万被诉    曾让律师保其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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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资料图片)。新华社发转播到腾讯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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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丁书苗。资料图片
       (京华时报)昨天,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市二中院表示,该院正在对检方移送的材料进行依法审查,尚未立案。据悉,刘志军案涉及的行贿人为山西女商人丁书苗等10余人,除受贿5000余万人民币外,还有美元、欧元、港元,共计金额约6000万元人民币。滥用职权罪则是涉嫌帮助丁书苗非法获利30亿余元。大事记1953年1月生湖北鄂州人,研究生学历,工程师。197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3月在铁路系统工作近20年的刘志军被任命为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 2004年刘志军主持完成中国铁路第五次大提速。2007年刘志军主持中国铁路实现第六次大提速。 2008年4月28日由北京开往青岛的T195次旅客列车因超速,机后9至17号列车车厢脱轨。事故导致70人死亡,416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刘志军指出,全路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杜绝严重事故的再次发生。 2008年10月刘志军要求各单位推进铁路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决不姑息任何腐败分子。 2009年刘志军因4·28铁路事故被国务院记过处分。 2011年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刘志军被免去铁道部党组书记职务。同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其铁道部部长职务。任命盛光祖为党组书记、铁道部部长。 2011年6月中纪委表示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案件目前仍处调查阶段。 2011年7月23日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动车组列车与前行的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动车组列车发生追尾事故,至7月29日已有40人死亡,约200人受伤。 2011年12月28日上午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了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决定: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负主要领导责任,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另案一并处理。 2012年1月7日中纪委宣布正在立案调查刘志军涉嫌违纪案,5月对其作出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受贿金额被控用权力换来6000万刘志军自从2011年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去铁道部党组书记、铁道部部长职务后,一直在接受调查。2012年8月3日,铁路系统内部通报了刘志军涉嫌违纪的问题。刘志军涉嫌收受巨额贿赂、玩弄女性等问题。昨天,市二分检正式对此案提起公诉,刘志军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 记者了解到,刘志军案涉及的10余名行贿人中,首先是被称为刘志军案的关键人物,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又名丁羽心),金额最高,4000多万元。其余行贿人多数是铁路系统人员,他们或者通过刘志军的帮助获得工作调整、职务升迁,或者通过刘志军的帮助推荐,当上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为此给予刘志军贿赂。如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南昌铁路局原局长邵力平。还有几人是与铁路相关的企业人员,通过刘志军获得生意上的帮助等。 据悉,刘志军涉嫌收受的主要是人民币,约5000余万元,还有数十万美元、上百万港元以及欧元,所有金额折算人民币约6000万元。滥用职权帮女商人非法获利30亿刘志军涉嫌的滥用职权罪,据悉只有一项内容,与丁书苗有关。 1997年至2010年间,刘志军涉嫌滥用职权,为丁书苗在投资高铁相关产业、中标铁路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丁书苗涉嫌从中非法获利30亿余元。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市检二分院认为,刘志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昨天,市二中院有关人员向记者表示,该院正在对检方移送的材料进行依法审查,一周内会决定是否立案。案件内情丁书苗出4000万帮刘志军“捞人”在刘志军案中,50多岁的山西人丁书苗是关键人物。有媒体报道称,丁书苗小学没毕业,文化不高,但胆子很大。从收鸡蛋、开小吃摊一直做到煤炭运输生意。90年代,刘志军和丁书苗相识,通过中间人的引荐,交往逐渐增多。 据悉,铁道部在内部通报中曾提及,刘志军“曾委托丁书苗为前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的案件活动关系”。记者了解到,丁书苗为刘志军平事捞人等确有其事。 2003年7月,何洪达由哈尔滨铁路局局长升任铁道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兼部直属机关党委书记。2007年下半年开始,何洪达被调查。2009年11月,因受贿190万元及397万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刘志军涉嫌受贿事实中,有一项提到,刘志军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丁书苗获取铁路运力,使丁书苗及其孩子从中获利几亿元人民币,丁书苗按刘志军的要求,出资4000余万元,为刘志军运作相关事项。记者了解到,丁书苗出巨资为刘志军运作的事项,包括找人“捞”何洪达,不想最终被骗。 去年3月,北京市二中院审理了这起诈骗案。据检方指控,2008年11月至2009年11月间,刘琳等人以帮助何洪达疏通关系、获从轻处理为名,虚构自己为办此事花费巨额资金的事实,骗取丁书苗及其女儿侯军霞4000多万元。 检方出证称,刘琳此前在侦查机关供述,他曾承诺,可以让何洪达被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承认拿了4400万和一辆车。但庭审时,他又否认,称自己一直没有承诺能办此事,他找别人办,只是一个传话筒、传钱筒。 刘琳在法庭上说,在何洪达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后,丁书苗找到他,称领导对此事很不满意。“在预审的时候,我不敢说出这个领导是谁,今天我把他说出来,领导就是刘志军。” 据悉,这起诈骗案目前尚未宣判。律师高子程“他让我保他不死,我保证不了”刘志军目前的辩护人是著名刑辩律师钱列阳,由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他表示,自己此前会见过刘志军,刘对案件结果并没有做出很明确的要求。 记者了解到,在钱列阳之前,刘志军及家属曾经和高子程及戚晓红两名律师联系,希望由他们做辩护。但刘志军后来放弃了委托。 对于解除委托的原因,高子程昨天在电话中对记者说:“他让我保他不死,这个我保证不了。”他随后又补充:“后来他说组织上给他推荐了一个不收费的律师,他就用那个律师了。” 戚晓红律师告诉记者,她在刘志军案还处侦查阶段时介入。刘志军羁押在秦城监狱,此前会见时,她感觉刘志军精神状态还不错,谈话的思路很清晰。对于以前通报的玩弄女性等问题,没有提及。而之前有媒体报道过刘志军是在南京一家宾馆被控制,戚晓红说,这与事实不符,刘志军是在家中被带走的。
				
			
		妻子回应刘志军与女星传闻:每晚都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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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1日,时任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资料照片。新华社记者 樊如钧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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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昨日上午,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已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公诉。北京市二中院透露,已受理此案,目前正在依法审查。
  据了解,刘志军及家人并未为其聘请律师,而是由法院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昨日下午,北京市法援中心证实此事。
  被控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据媒体报道,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刘志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刘志军,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刘志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北京市二中院透露,该院已依法受理此案,正在进行审查,择日将开庭审理。
  法院为刘志军指定辩护律师
  被指定为刘志军辩护的律师钱列阳称,由于昨日上午才刚刚提起公诉,目前他还没有看到起诉书和全案卷宗材料。
  钱列阳说,年前他已会见过刘志军,但刘未就案件结果对律师做出明确要求。
  据悉,在钱列阳之前,刘志军及家属曾经委托律师戚晓红等为辩护人,但最终刘志军在去年春节前放弃了委托辩护。
  根据相关规定,法院为其指派了钱列阳作为辩护人。昨日下午,北京市法援中心证实此事。
  据戚晓红介绍,刘志军最初是在家中被带走接受调查。
  据戚晓红律师此前掌握的情况,刘志军被羁押在秦城监狱,“他对自己的案件结果有清晰认识。”戚晓红说,刘志军在律师会见时并不愿谈及与丁书苗的关系。
  ■ 对话
  “网传涉案数亿不太可能”
  最初的委托辩护人戚晓红表示,刘志军在家中被控制
  刘志军涉案后,关于其借高铁圈钱、通过掮客结识女明星的传言层出不穷。昨日,在刘志军被公诉后,其最初的委托辩护人戚晓红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刘志军晚上被控制
  新京报:你是去年什么时候介入到这个案子的?
  戚晓红:去年夏天,当时还在侦查阶段。
  新京报:之前有报道称刘志军是在南京一个宾馆被控制的?
  戚晓红:那是失实的,他是在家中,时间是晚上。
  新京报:他本人认罪吗?当初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查明的数额有多少?
  戚晓红:从最初的辩护策略上看,无罪辩护是不可能的,不过数额肯定不会像网上传的那么惊人,网上传的有好几个亿,显然是靠不住的。
  新京报:他有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吗?
  戚晓红:我会见他时,并没发现他有检举揭发等立功表现。这个案子后来我没再跟踪,所以现在公诉,是什么样我就不知道了。
  忌讳谈与丁书苗关系
  新京报:他爱人现在被追究刑事责任了吗?
  戚晓红:没有。
  新京报:他们家中有没有其他家庭成员也涉案?他有没有谈过家人?
  戚晓红:我当时会见时他们家就他一人被羁押在秦城监狱,我认为他是个极其聪明的人,应该知道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
  新京报:之前传出的他跟其他女性的关系属实吗?
  戚晓红:他夫人说,他每晚都回家吃饭,从来不出去,被控制的那天晚上也是在家中,并不是在娱乐场合。
  新京报:他有没有谈过跟丁书苗的关系?
  戚晓红:这个挺忌讳的,遇到这个话题他就不谈了。
  ■ 背景
  利用职权干预项目招投标
  据财新网报道,2012年8月3日下午,铁路系统内部通报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涉嫌违纪的六大问题,既包括涉嫌收受贿赂等经济问题,也包括政治问题和个人道德品德问题。
  曾指使巨资“捞”落马官员
  根据本报此前报道,刘志军从1997年(时任铁道部副部长)至2010年,长期利用职权运作铁路工程项目,包括干预招投标。而刘志军涉嫌的多项问题,均与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又名丁羽心)有关。
  丁书苗与刘志军的合作通过干预招投标方式,由丁书苗指定相关国有企业,刘志军帮助这些企业中标,丁按照工程标的额1.5%-3.8%的比例收取好处费。此外,丁书苗还成立多家高铁企业,通过刘志军,牟取暴利。调查显示,丁书苗通过刘志军非法获利30余亿元,她则为刘志军的需求以金钱铺路。
  刘志军曾让丁书苗“捞”铁道部落马官员何洪达,丁为此先后花费约4400万元,不过被骗。
  收受铁路系统内部人员贿赂
  丁书苗之外,刘志军还大量收受铁路系统内部人员贿赂。
  南昌铁路局原局长卲力平等10名铁路系统领导干部及民营企业家,先后向刘志军行贿共计1480余万元。涉及晋升职务、中标工程、安排车皮计划、采购设备等方面。
  字画、金银制品、玉石、手表等也是刘志军长期收受的物品,据悉他接受的近200件贵重物品,价值1300余万元。
  此外,据媒体此前的消息,刘志军的情妇达到两位数,丁书苗是主要介绍人。
  刘志军案相关
  落马铁路官员
  张曙光 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局长
  2011年2月被停职接受调查
  苏顺虎 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
  2011年6月被中纪委双规
  林奋强 呼铁宣传原局长
  2011年6月被免职并被中纪委带走调查,同年1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卲力平 南昌铁路局原局长
  2011年6月被双规
  闻清良 昆明铁路局原局长
  2011年8月被免职接受调查,涉嫌在任太原铁路局副局长期间存在违纪行为
  罗金宝 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
  2010年10月被免职,2012年12月24日,受贿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一审开庭
  郭文强 原铁道部政治部宣传部副部长
  马俊飞 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副局长
  2011年6月被中纪委调查
  刘西林 广东铁路城际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
  
				
			
		其实拿刘志军立威并不合适
把刘志军杀了,不 厚怎么办?				
			
		XR77 发表于 2013-4-11 10: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拿刘志军立威并不合适
把刘志军杀了,不 厚怎么办?
后者肯定不会死,那是X总在红墙大院的发小。即使后来有矛盾有竞争,那还能赶上邓恨四人帮的程度吗?
X总要真立威 一要选真正自己上位之后拿下的对象,二要在自己足够坐稳、把主要各派都基本安定之后。				
			
		四个特别释重判信号 刘志军案被视为“打老虎”标
http://images.takungpao.com/2013/0405/20130405112048571.jpg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 资料图  
       (大公网)10日,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检察机关同时披露了起诉书的部分内容,起诉书中用“四个特别”强调了其违法行为之严重。
  起诉书称,刘志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被视为“打老虎”标
  北京学者表示,从起诉书的用词上看,“四个特别”属重判的信号,此前,被判处死刑的前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被判处死缓的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中国移动原党组书记张春江等人,法院在最终判决书中均有“特别巨大”、“特别严重”之类的措辞。
  不过,将以受贿罪及滥用职权罪被追究刑责的刘志军“一定会被判处死刑”的说法也遭到了专家的否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表示,由於检察院并未披露量刑建议,且法院尚未开庭,“目前来看,判处死刑、死缓及无期徒刑都有可能。”
  去年5月,中纪委对“刘志军案”的调查结果对外披露,经查,其滥用职权帮助他人获取巨额非法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和贵重物品,并对“7.23”甬温线重大铁路事故负主要责任,刘志军随即被移送至司法机关。
  在今年初召开的中纪委发布会上,“刘志军案”与“薄熙来案”并列成为2012年中纪委重点查处的“大案要案”,同时被视为中共反腐“打老虎”的标性案件之一。如今,“刘志军案”即将成为新领导集体上任後,司法机关审理的最大贪腐案件。
  铁道部系列贪腐发人深思
  分析人士表示,重判刘志军固然有助从司法层面展现惩治腐败的决心,不过“刘志军案”并非普通腐败个案──在刘志军任内,铁道部为何会发生数额巨大、涉及人数众多的系列贪腐案,才是高层应反思的重点。
  此前,有铁路专家指出,在铁道部被撤销後,如果不改变火车皮分配和招投标等制度问题,贪腐仍然可能发生。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称,从过往经验来看,个案对反腐往往很难起到很大的作用。“还是应该从制度下手,解决易构成腐败的制度问题。”
  (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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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反对“大部制”改革 致交通部门整合受阻
				
			
		wewewewewei 发表于 2013-4-10 12: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辩证的看~~~~
那样的话,就得说既有功又有过了,怎么能说自作孽不可活呢?
				
			
		zhoushihang 发表于 2013-4-11 18: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样的话,就得说既有功又有过了,怎么能说自作孽不可活呢?
你能解释下为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