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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66

亲历1291次列车长把“异端”绑死(图)转自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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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4 01:22:42 |
飞机可以以航空安全为理由拒绝精神病人乘坐,火车呢?难道铁路必须承担这个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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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4 11:38:57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8-10-4 12:46:23 |
果然是真的,太黑暗了
发表于 2008-10-4 13:42:15 |
列车长应负刑事责任!!!!!
发表于 2008-10-4 20:31:00 |
我很焦急地对列车长说,可能会出事啊.列车长依然浑然不顾地说:"出了事, 我负责!",
=======================================================
这就不可能是过失了,明显的放任态度,有可能是(间接)故意杀人,也有可能是非法拘禁(致人死亡)。前者最高可判死刑,鉴于列车长有找医生实施抢救的情节,综合具体情况,判无期-15年的可能性大;后者的法定刑是10-15年有期徒刑,要轻一些。具体何罪,要看证据,定非法拘禁的可能性大,但至少要判10年的。
发表于 2008-10-4 21:42:59 |
大家不要吵了,一个报道前几天就在论坛上出来过了!是一个什么自由亚洲电视台发的!
我和很多人一致鉴定为别有用心的人散布的谣言!:lol
发表于 2008-10-5 00:52:08 |
实在是佩服楼上这位上局沪段书记大人的警惕性,窝在段里当个小书记实在是太委屈了
发表于 2008-10-5 12:10:33 |
遇到这种情况,车长应该怎么处理,想听听各位的高见。
发表于 2008-10-5 12:30:53 |
真是可怜啊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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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5 12:34:58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8-10-5 15:06:28 |
这里的人明明都被国内媒体忽悠惯了,还说要随时防备国外媒体,难怪三聚氰胺、SARS事件会在中国上演,有这样的民众,自然会产生这样的ZF
人家给的连接不会看吗?照片不说明问题吗?除非是5毛来这里搞舆论导向
发表于 2008-10-6 16:10:50 |
原帖由 消逝的小站 于 2008-10-4 00:32 发表
先把人控制主,注意别咬着舌头了,打针安定睡一觉就好了......

非常正确,非常专业!
我在车上也曾遇到过,当时列车上也是这么处理的。不过都是上世纪80-90年代的事了,现在的乘务组是否具备这样的素质与能力?深表怀疑。
发表于 2008-10-6 16:36:13 |
原帖由 bestfriend 于 2008-10-4 20:31 发表
我很焦急地对列车长说,可能会出事啊.列车长依然浑然不顾地说:"出了事, 我负责!",
=======================================================
这就不可能是过失了,明显的放任态度,有可能是(间接)故意杀人,也有可能是非法拘禁(致人死亡)。前者最高可判死刑,鉴于列车长有找医生实施抢救的情节,综合具体情况,判无期-15年的可能性大;后者的法定刑是10-15年有期徒刑,要轻一些。具体何罪,要看证据,定非法拘禁的可能性大,但至少要判10年的。...


------还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对于故意杀人罪来说,就杀人而言,列车长在不存在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目的;就故意而言,直接的故意从目前反映出的情况来看是不存在的,间接故意也不成立——因为无证据证明列车长存在:明知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而放纵这种行为的发生。
      就目前的情况看,应该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具体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还要看尸检结果。如果是“捆”死的,就是说,是因为捆绑导致血液流动受阻或挤压综合症而导致死亡,恐怕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如果是“憋”死的,恐怕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了。

[ 本帖最后由 中国东方红 于 2008-10-6 16:40 编辑 ]
发表于 2008-10-6 17:59:29 |

可不可以这样?

总归会有更好的处理方法的.
能不能把人和他的同伴转移到卧铺或者隔离车厢?
在不影响其他乘客的前提下 有他自己的同伴负责看护
到站安全送出. 没有同伴的可以派专人负责看护.

再怎么说 人也已经没了.列车长的处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发表于 2008-10-6 18:56:28 |
原帖由 小水 于 2008-10-6 17:59 发表
总归会有更好的处理方法的.
能不能把人和他的同伴转移到卧铺或者隔离车厢?
在不影响其他乘客的前提下 有他自己的同伴负责看护
到站安全送出. 没有同伴的可以派专人负责看护.

再怎么说 人也已经没了.列车 ...

过去经常的做法就是送到宿营车甚至行李车,还有用手铐铐起来的,怕他自伤。
发表于 2008-10-6 21:40:57 |
原帖由 武广深 于 2008-10-3 23:51 发表
中国,人权啊人权!

深感認同,怎麼大陸同胞的命就這樣不值錢嗎?
有位弟兄說的好,列車長不是醫師根本無權判斷乘客是否為精神病患,就算他是怎可在無任何醫療人員設備下將乘客予以綑綁,一條人命只價值四萬元真替大陸同胞抱屈,四萬元能讓他兩個小孩與妻子過完這一輩子嗎?答案很肯定的不行,難道目前大陸萬般真的都只看到錢,沒有任何惻隱之心與關懷之心,乘客有任何問問題可請車警處理,倘若還是無法處理等列車停站後,將人交由車站所屬的鐵路警察單位楚就好,何必非要搞出人命,大陸同胞的命真的就這樣不值錢,要談賠償至少也要五十萬以上才能看出一點後悔愧對死者家屬的心,看完真的是很難過,祝福你們別再在發生如此踐踏生命人權的事情
发表于 2008-10-7 11:34:24 |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
我灾难深重的伟大民族
中国,挺住!
发表于 2008-10-7 12:02:49 |
更深的蓝
建议管理员强制其更换签名
发表于 2008-10-9 19:56:43 |
遗憾。
精神病人如果在列车运行期间发病应该就近治疗而不应该送至终到站。
乘务人员至少应该懂得基本的医学常识和急救方法。
管理部门有些人该不该被问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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