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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百变小威

事情已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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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3:36:59 |
原帖由 6618 于 2008-9-12 12:18 发表
在此提醒下
华东有位著名车迷曾经被骗子冒名顶替
蒙受了不白之冤
LZ一定要确定没有搞错人哈:)



是啊.LZ能回复一下吗?
发表于 2008-9-12 15:20:04 |
原帖由 yuyik 于 2008-9-12 12:21 发表

:L 车迷都有冒名顶替的啊

只要骗子能弄到钱
让它装孙子它都无所谓
发表于 2008-9-12 15:32:46 |
我也帮顶一下。呼吁一下:以后车迷招待要提高警惕,最好先通过海子网的私聊联系好再招待。
发表于 2008-9-12 18:02:12 |
难道只值300??
发表于 2008-9-12 18:07:44 |
骗子  肯定是骗子:(
发表于 2008-9-13 08:17:14 |
原帖由 6618 于 2008-9-12 11:04 发表

希望LZ能尽早解决此事
其实不要以为是学生就很诚信
同时也希望各位车迷接待网友时擦亮眼睛,别让骗子钻了空子
PS:似乎300元是不够立案标准的:(



那还不简单,你立案的时候说是30000元就是了。。。。。。。
发表于 2008-9-13 10:11:29 |
真的假的 竟然还有这种人:L
发表于 2008-9-13 10:18:31 |
原帖由 gqq2002 于 2008-9-13 08:17 发表



那还不简单,你立案的时候说是30000元就是了。。。。。。。

:L 报假案罪责更大
发表于 2008-9-13 11:28:56 |
300金额太小了,不够诈骗罪立案条件啊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9-13 11:35:36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8-9-13 12:59:35 |
300就看穿了一个人。。
发表于 2008-9-13 13:12:00 |
:lol 相当于50美子,人民币可升值了
发表于 2008-9-16 10:01:18 |
这个帖子要再顶起来:lol :lol
发表于 2008-9-16 10:21:21 |
鄙视这种伤害车迷友谊的人!
发表于 2008-9-16 10:37:19 |
法律上根本管不了这种人,报警也没用
发表于 2008-9-16 10:37:53 |
:( 我也再来顶
发表于 2008-9-17 00:12:29 |
车迷在一起玩最好还是不要沾到钱,否则有的时候真的很麻烦,希望当事人可以妥善处理,平息风波
发表于 2008-9-17 10:18:25 |
一周都过去了,问题解决了吗?:)
发表于 2008-9-17 23:53:28 |
两个人关系再好的话,一遇到经济关系就很讨厌了
发表于 2008-9-18 10:35:22 |
谈钱伤感情啊,俗话说“借钱要还,再借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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