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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8 01: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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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发(铁运[2005]227号文件)《关于客票系统5.0版本实施后修改规章的通知》明文规定:客票系统5.0版本实施后,旅客在发站办理改签时,改签后的车次票价高于原票价时,核收票价差额;改签后的车次票价低于原票价时,退还票价差额。旅客在始发站办理车票改签时,应收回原票换发新票,票面打印“始发签证”字样。
长期以来,北京站、北京西两站拒不办理非直达特快列车的始发改签退差业务,已属臭名昭著。其中,北京站情节为最恶劣。北京西站采取“投诉一个退一个”,只要旅客投诉,就给旅客退还票价差额。而北京站则始终秉承“老子天下第一乌龟壳”的态度,不管怎么投诉,投诉到什么层级,北京站始终欺旅客瞒部局。
北京站如此猖狂侵害旅客合法权益,主要原因在于抓住旅客的心理弱点,根本原因在于维护北京站小群体利益、变相“小金库”效益。按最低值估算,以每日拒不始发改签退差1000元计算,每年侵害旅客合法权益36.5万元。
为了教训北京站,维护旅客合法权益,向广大网友征集北京站拒不始发改签退差实例:
1.票面时间应在2006.10.1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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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票面应有北京站所盖改乘戳:|改乘 月 日|
| 次车|
| 北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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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票面价格越高越好,如有RW19t高包软卧改乘硬座普快无座车票最好。
4.票主能够实名举证。
如果实例足够多,我们可以把北京站售票车间主任送进班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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