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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苍岩

强烈要求严惩“跨洋航行”(pengda222、云山白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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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0 17:4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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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0 17:4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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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0 17: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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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0 17:59:48 |
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说得好,既然谈不拢就不说了,话不投机……,至于娱乐精神,改日请教!

我追求的信仰是海子四海同心,既然如此就不应排除任何人,楼上二位自然也包括在内,海子不喜欢争论,争论下去毫无意义,既然诸位向往言论自由,我理应尊重,不过我也有表达自己的权利,也希望得到你们的尊重,互相尊重,就能创造和谐!

其实你们也是敢言之人,豪爽之士,与我虽然观点截然不同,但是脾气倒是很相似,若要争论,另找他处,此事到此为止,希望能够求同存异,共同提高!

退一步海阔天空,有缘在论坛相遇也是缘分,希望珍惜,永休干戈!:handshake
发表于 2008-6-10 20:03:28 |
没有达到标题的目的,自己居然先吵起来了么。。。把这里当啥了。。。要舌战拜托找别的地方好么。。。
 楼主| 发表于 2008-6-10 21:07:00 |
达不达到目标是一回事,说不说话又是一回事。能否达到目标要由版主决定,至于争论,也并非坏事,大家就一个问题阐述一下立场,话说明了,问题也就解开了,俗话说,不打不相识,话说开了,理讲到了,互相理解了,忍让了,问题也就解决了!

其实谁也不是真心希望吵架,但是也不可能没有矛盾,有矛盾拿到这里请求裁决完全是合理的,站务就是法院,版主就是法官,车迷就是当事人,如今法庭辩论已经结束,就等法官裁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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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0 21:3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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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3 14:34:32 |
有空可以百度一下----卓长仁!再看看某成都车牌的ID近期在某网的遭遇: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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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3 16:4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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