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2000年5月3日滨洲线4807次货物列车脱轨险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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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15 14:01  资料  个人空间  主页 短消息  加为好友  QQ ICQ 状态
2000年5月3日滨洲线4807次货物列车脱轨险性事故

             滨洲线4807次货物列车脱轨险性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0年5月3日12时16分,滨洲线安达站11道开4807次货物列车(本务机车昂昂溪机务段DF41779号;
编组55辆,总重3550吨,计长62.3),起动运行785米,机后第51位至55位车辆脱轨,列车脱轨后走行203米发生分离停车。构成列车脱轨险性事故。
二、原因分析
安达站11道37号铁接头两侧宽5米范围内,线路整体向左侧横移达350毫米,线路呈直角弯曲。26号铁
至37号铁连续12节铁双股钢轨接头瞎缝,线路严重爬行。列车经过对线路产生横向推力,致使曲线应力突然放散,造成胀轨跑道,列车脱轨,这是该事故的直接原因。
此前,让湖路工务段发现线路爬行严重,将调整轨缝的施工方案报到分局,分局行调以运输忙为由,连续两次推迟施工时间,分局工务分处顺从运输部门,没有坚持按时施工,埋下了事故隐患,是引发这起事故的管理上的原因。
三、事故责任及处理
责任单位:齐齐哈尔分局工务分处。
事故处理:给予分局工务分处长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分局运输分处长行政警告处分。
四、采取措施
运输及其调度部门要严格执行运输方案,对工、电、辆维修部门提出的施工请求,凡涉及安全的项目,必须提供施工时间,对列人施工方案的只准串不准占,季节性施工延缓时间不得超过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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