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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31 13: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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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周围评价范围内无现状敏感点分布,何家湾综合维修基地东侧区域规划敏感点为复旦大学新江湾城校区和集中居民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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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4.1评价结论
(1)本工程利用既有铁路用地12hm2,新征荒地仅为1.67hm2,工程建设不占用农田、水保设施和林地,不会对工程范围和所在区域的土地利用格局和农业生产产生不利影响。
(2)工程建设占用既有场内的荒草地,使生物量减少18t。本工程的扩建范围有限,用地紧张,因此绿化只能利用零星土地进行布置,工程后工程范围内绿化情况和生物量略好于现状,增加生物量10.7t。
(3)本工程土石方的挖填、运输对生态环境会产生影响,主体工程设计及本次环评中已对包括路基边坡等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这些措施的落实将有利于减轻土石方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评价增加表土临时防护投资3万元,通过以上防护措施,水土流失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工程范围内的生态景观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总之,本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的土石方作业,工程涉及的占地、土石方等数量不大,通过落实各项减缓补偿措施,工程不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产生大的危害。施工结束后,随着防护、绿化的落实,生态环境将逐步得到恢复和改善。
4.2 生态防护措施建议
(1)加强施工期监控与管理,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队伍的环境意识,做到文明施工,弃土按设计要求指定地点堆放,做到不随意弃土;工程材料、机械定置堆放,运输车辆按指定路线行使,以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
(2)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中,应将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列入标书,加强施工人员对农、林、水体的保护意识,同时明确施工单位施工期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加强环保工程的监督和约束。工程正式开工前,建设单位应聘请有关环保专家,对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环保知识的岗前培训,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意识,规范施工行为,从而减少工程施工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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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评价
5.1现状评价
由于现状无噪声敏感点,环境噪声现状监测主要针对厂界噪声进行布点。
既有机械保温车车辆段厂界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昼间为49.5~69.0dB,夜间为48.5~57.5dB。对照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之Ⅱ类标准,昼间除4号点超标9.0dB外,其余点均满足标准要求;夜间则除1号点达标外,其余点不同程度地超标0.2~7.5dB。昼间噪声超标原因主要为机械保温车检修作业噪声影响所致,夜间噪声超标原因主要为原江湾机场内道路施工噪声影响所致。
5.2预测评价
工程建成之后,综合维修基地噪声主要来源于柴油发电机噪声、各种养路机械试车噪声(捣固、稳定、配碴、清晒、钢轨打磨等)以及综合检测列车、线路养护列车及附属列车进出段的轮轨噪声、辅助生产车间固定声源设备(空压机等)噪声等。各种声源经距离衰减之后,在厂界处养路机械试车噪声约为56~66dB,检修库噪声约为71dB左右,养护、附属列车走行噪声约为65dB左右。考虑到最不利的情况,即冬季大机集中年修时段内,综合维修基地采用8h工作制,厂界处等效连续A声级昼间在53~68dB之间,夜间在49dB左右。检修车间、试车线与厂界之间如无建筑物遮挡,昼间厂界噪声超过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之Ⅱ类区标准3.0~8.0dB;按8h工作制,夜间因无检修作业,因此环境噪声满足Ⅱ类区标准要求。
5.4施工期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推土机、挖掘机、钻孔灌注机、混凝土搅拌车等施工机械及各种施工运输车辆噪声以及建筑物拆除等作业噪声。距声源10m处,施工机械噪声在60~84dB范围内,运输车辆噪声在72~82dB范围内,距声源约30m处昼间噪声可满足GB12523—90《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要求。
由于工程周围现状无噪声敏感点,因此施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噪声干扰。
5.3对策措施建议
(1)试车线东侧厂界围墙应采用实心砖强,高度加高至3m左右。
(2)加强检修路车间厂房的隔声设计,检修库面向东侧厂界一侧的窗户采用隔声性能较好的铝合金或塑钢窗。
(3)综合维修基地东侧厂界围墙建议改为实心砖强,并利用围墙边空地种植乔关结合的密集绿化带。
(4)复旦大学新江湾城校区和集中居民住宅规划中,应充分考虑综合维修基地噪声影响,教学楼、宿舍、住宅等敏感建筑物建议在维修基地东侧厂界的基础上后退30m左右,利用后退后的空地种植乔灌结合的密集绿化带。
(5)在采取规划与工程措施之后,使厂界及规划敏感点处环境噪声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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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动环境影响分析
6.1振动环境现状
根据现状调查既有机保段内无明显振动源,何家湾车站距离机保段东侧厂界尚有一定距离,铁路振动对厂界附近振动环境影响不大,而既有机保段附近现状无振动敏感点分布,因此未作环境振动现状监测。
6.2振动预测评价
工程之后综合维修基地主要振动源来自各种养路机械试车作业振动以及综合检测列车、线路养护列车及附属列车进出段的运行振动,根据类比调查与测试结果,养路机械试车作业振动传播至厂界外的最大Z振级约为57~66,进出段的运行振动约为64dB,低于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之“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标准限值。由此可见,综合维修基地内产生的振动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的振动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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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影响评价
7.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
7.1.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作业开挖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冲洗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下雨时冲刷浮土及建筑泥沙等产生的地表径流污水等。根据预测,施工期废水中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中的COD(200~300mg/L)和施工场地冲洗排水中的SS(150~200 mg/L)。
施工期各施工工点废水排放量很小,也无特殊有毒物质,因此,只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其对环境的影响将是微小的。
7.1.2对策措施建议
①本工程施工期应严格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建筑施工环境管理的法规;并将本次评价所提的各项建议措施落实到施工的各个环节,做到文明施工,使施工期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②施工场地排水口设置临时格栅,将含大体量的污染物阻隔后方可排放。
7.2运营期水环境影响
7.2.1
污染源概述
上海综合维修基地污水主要来源于检修库、年修库、综合检修间、架修库等地的含油污水,食堂、浴室、办公楼等生活设施的生活污水等等。本次工程新增污水排放量90m3/d,其中生产废水30 m3/d,生活污水60 m3/d。
7.2.2评价小结及建议
(1)上海综合维修基地污水经过既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检修车间少量生活性污水可进入桃浦路城市污水管网,污水排放均能够满足DB31/199-199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之二级标准的要求。
(2)
本工程设计对于新增含油污水纳入既有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增设活性炭吸附和过滤系统,并进行消毒处理后回用,回用水质可满足CJ25.1-89中《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对洗车、扫除用水标准的要求,设计的污水处理工艺可行。
(3)按照上海市生活污水排放的要求,综合维修基地生活性污水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建议取消化粪池处理,节约投资约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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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9.1施工期环境影响
9.1.1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有土石方施工中产生的粉尘,车辆行驶中的扬尘,各类施工机械所排放的尾气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其次为施工基地食堂采用煤作燃料时产生的空气污染物。粉尘和扬尘主要污染物为TSP,施工机械尾气和燃煤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烟尘、NO2、SO2。施工场地产生的粉尘、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等污染物会影响局部区域空气质量、施工场地景观和周围区域的环境卫生。
9.1.2对策措施建议
(1)为减少施工扬尘,维修基地地面要尽快进行绿化,避免表土长时间裸露;施工场地、施工车辆和机械经过路段,要经常性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运土时要采用有覆盖的车辆;对运输车辆要合理选取和组织行车路线。
(2)尽量选用耗能低、效率高的施工机械,减少施工机械尾气污染。
(3)对于施工营地的食堂,建议改用天然气作燃料,以减少燃煤污染物的排放。
9.2运营期环境影响
既有机保段有2台3t/h(一主一备)WPS-1.25×3型的燃油(轻柴油)锅炉,由于采用的是清洁燃料,锅炉排放的SO2、Nox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类标准要求。本次工程中,原机保段锅炉房予以保留并利用,其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维持现状水平,并满足GB13271-2001之二类标准要求。
10 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工程后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检修车间的废弃零部件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等。
根据类比调查结果,检修车间废弃零部件以金属部件为主,可以通过废品回收加以利用;按照生产定员,基地内预计新增生活垃圾47t/a,全部交由上海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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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结论
虽然本工程在实施期间将对沿线地区的生态、声、振动、水等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将使本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因此,综合平衡社会、经济、环境三方面效益,本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和合理性,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和发展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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