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zaoger1984 于 2007-1-1 14:03 发表
一句话:楼主哭了,跨越笑了.
发生车票误售、误购时,在发站应换发新票。在中途站、原票到站或列车内应补收票价时,换发代用票,补收票价差额。应退还票价时,站、车应变至客运记录交旅客,作为乘车至正当到站要求退还票价差额的凭证,并应以最方便的列车将旅客运送至正当到站,均不收取手续费或退票费。
因站名相似或口音不同发生误售、误购时,车站、车均应积极主动处理。应补收时,不受正当到站票价与已收票价的差额,收回原票,焕发代用票。应退还时,凭原票和客运记录乘车至到站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