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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子是否辜负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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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5 17:53:20 | |阅读模式
今天开庭我去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今天杨某是不告海子了.是因为海子不是诉讼主体只能告它的上级(某网络数据公司),还有海子的胜算不是很大
   1  海子的代理人承认使用杨某的照片未经许可
   2  海子无法举证自己是非赢利性网站
   
个人看发,海子网,为了证明自己,说谈论杨某行为是网友个人行为,有点对不起大家,大家为了海子争执了半天反过来闹了个和它没关系:L (杨某可能还要起诉言行不洁的车迷请大家小心)
    我不是杨某的马夹,我是北京的,我只是个车迷,我手机13911484936,请大家不要说话不干净
   

[ 本帖最后由 救援列车 于 2007-9-5 17:58 编辑 ]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7-9-5 17:57:16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9-5 18:01:49 |
建议LZ别把手机号码轻易泄露~~免的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发表于 2007-9-5 18:18:58 |

回复 #1 救援列车 的帖子

起诉言行不洁的车迷恐怕比较难。
这些人一般不会留下真实信息。很难判断真人是谁,以及和ID的对应关系。
发表于 2007-9-5 19:30:45 |
"海子"没有辜负大家,只是某个别小家捅了"海子"一刀而已.:lol
发表于 2007-9-5 21:19:36 |
谁主张,谁举证,不过我觉得这官司没什么意思。
简单说未经许可不是关键,因为有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规定。
海子是否盈利是要原告证明的。

至于起诉言行不洁的车迷可以说基本没什么意义,首先得知道叫什么,住哪儿。其次管辖还是问题,你不会全国跑吧?
发表于 2007-9-5 21:52:16 |
1、在网站发帖本来就是个人行为。。。。难道是职务行为?海子网本身就不是一个主体,没有义务承担个人行为带来的后果。
2、楼主有离间嫌疑。
3、起诉个人法理上完全可以可以的,只管去做。
4、楼主能不能把错别字改了?

[ 本帖最后由 枫霜 于 2007-9-5 21:57 编辑 ]
发表于 2007-9-5 22:21:17 |
某些人简直就是吃饱撑得没事干,闲得难受成天打官司玩!告这个告那个,难道法院是为你一个开得吗?官司缠身不是好事,不管你有理没理,都一样,我就言行不洁,有种的就来告,大路朝天,谁怕谁呀!几个跳梁小丑搞不垮海子,更告不倒广大车迷!我们车迷要团结,要勇敢,齐心协力,对于这种人就不能客气,大家联合起来,每人吐口吐沫就能把它淹死!:victory:
发表于 2007-9-5 22:31:55 |
现在讨论这个为时过早。既然付诸法律,那就等法院裁判吧。
发表于 2007-9-5 23:04:25 |
#此X人没搞明白诉讼的主体就打官司:L 要是不明白法律就找个明白律师问问吗~不过要花钱~
#碰巧最近看了些关于法律的帖子~
那个X人说海子是赢利性网站~那他就需要拿出海子是赢利性网站的关键性证据~谁主张谁举证吗~
如果他拿不出~那海子也不必找能证明海子不是赢利性网站的证据~
#一个网站如果要为网友的言论负责那就完了~那是不是我联合一个人能把所有网站都敲诈一遍~
#那X人要是起诉某个具体网友那他就去弄吧~前提是准备好钱啊~而且你得去被告属地法院告吧~到了人家的地方上~:lol
发表于 2007-9-6 07:16:00 |
想在海子上翻腾多大浪啊??   兴风作浪

[ 本帖最后由 金丝楠 于 2007-9-6 08:14 编辑 ]
发表于 2007-9-6 08:32:46 |
刚愎自用,自以为是。
发表于 2007-9-6 08:40:07 |
楼主是否感到很失望呢.

    "公道自在人心",楼主此时是否有一种孤立无援的滋味.:lol
发表于 2007-9-6 11:18:17 |
纯粹没事闲的,法院都懒得受理这样的案件!
一天全国网络上多少人对骂,又有多少脏话,咱们的法院都去干这个了,那刑事案件谁管?
发表于 2007-9-6 11:36:37 |
大家可以平和的面对此事!法官会作出合理合法的判决的!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7-9-6 12:1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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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6 12:2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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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6 12:30:18 |
这个题目起的是什么意义?:L
发表于 2007-9-6 14:04:38 |
貌似LZ 文不对题
发表于 2007-9-6 16:41:35 |
原帖由 fytiger 于 2007-9-6 11:36 发表
大家可以平和的面对此事!法官会作出合理合法的判决的!

放心吧,对于杨某的叫嚣的追究网友的法律责任一般很难得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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