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苏省铁路办公室的委托,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新建盐城至南通至张家港铁路”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为使公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新建盐城至南通至张家港铁路
2.工程概况:线路北自盐城站引出后,向南经大丰区、东台市、海安县、如皋市
后,引入南通西站,与沪通铁路四线共通道越长江至张家港站。全线新建正线长度约
191km,其中:盐城至南通西线路长度约156km,南通西至张家港线路长度约35k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省铁路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69号 邮编:210004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5-84329223 传真:025-84329223
建设单位: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金沙江路33号增1号 邮编:300251
联系人:常先生 电话:022-26176704 传真:022-26175334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第一次信息公告→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现状调查、监测→现状、预测评价→提出预防或减缓措施→第二次信息公告、报告书简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报告书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1)总则;(2)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环境保护措施及投资估算;(6)公众参与;(7)环境经济损益分析;(8)环境影响分析及应急预案;(9)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项目概况、建设意义及作用的认识程度;
——公众对工程建设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和意见;
——公众提出减缓环境影响措施的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7年4月20日~2017年5月5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江苏省铁路办公室提交书面意见。
江苏省铁路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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