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济南至 青岛高速铁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4]1247号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总公司: 中国铁路总公司、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报来《关于报送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项目建议书的函》(铁总计统〔2014〕4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胶济铁路通道运输能力和质量,完善路网布局,满足山东半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同意报来的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项目主要建设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指标 本项目线路自济南东客站引出,经邹平、淄博、青州、潍坊、高密、胶州,引入青岛铁路枢纽红岛站,新建线路长度306公里。 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速度目标值:350公里/小时。具体技术标准在可研阶段进一步研究确定。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520亿元,其中工程投资464亿元,动车组购置费56亿元。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山东省共同出资建设,具体资本金比例及资金筹措方案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 四、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要进一步优化线路走向和车站设置方案,做好沿线土地综合开发工作,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 请据此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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