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波比 于 2013-8-19 16:46 编辑
因8月16/7关于开车后两小时内退票的问题,与北京西站就《客规》第48条第2款其中的“特殊情况”进行过招(http://bbs.ourail.com/thread-190925-3-1.html )。根据北京西站值班主任及路风办同志先后电话本人沟通情况,就此问题达成一致。在目前《客规》没有变化,且国务院铁路行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没有做出修改和解释的前提下,铁路工作人员不能肆意对客规条款进行解释。由于《客规》第7条规定,旅客运输合同以《客规》为基础订立,因此该合同属于典型的格式合同,车票为合同的凭证。 根据《合同法》第39、40、41条之规定,对格式条款理解不一的,以通常解释为准;如存在2种及以上解释的,以不利于格式合同提供方为准。
即本人遇到实际情况,所谓“特殊情况”只要是误车,均属于“特殊情况”。
就上述问题,北京西站给出旅客因误车(无论任何原因)需要退票时的处理流程,如下:
1、发生误车时,首先到北售票厅17号值班主任窗口说明特殊原因(只要是合情、合法、合理的,不限于旅客因伤病等),由值班主任出具证明,均可办理改签和退票业务;
2、持值班主任证明(或值班主任通知退票窗口)到北一出口所在的地下一层售票厅退票窗口办理退票手续。请不要先到退票窗口,因为售票员权限所限。
3、如跟值班主任就“特殊原因”等问题不一致,请及时拨打西站售票窗口上方电子显示屏所示的投诉电话。
欢迎广大车迷、旅客前往考察,并广为告知!其他车站可参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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