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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对被控事实和罪名无异议 辩护人请求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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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9 17: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发言人介绍,庭审中刘志军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提出异议,刘志军的辩护人钱列阳发表了辩护意见,请求法庭对他做出从轻处罚。
图为视频截图。
  
       新京报讯       中午12时46分通气会正式开始,二中院研究室主任就刘志军案做通报。
  12时47分许,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新闻通气会开始,据发言人介绍因刘志军自己表示不愿委托辩护人,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在征得其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由法律援助中心依法指派为其提供辩护。据发言人介绍,庭审中刘志军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提出异议,刘志军的辩护人钱列阳发表了辩护意见,请求法庭对他做出从轻处罚。
  发言人表示,庭审于12时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法院承诺将认真全面审查案件证据材料,充分考虑控辩双方的意见,根据事实与法律经合议庭评议后另行择期宣判。宣判时间另行宣告。

发表于 2013-6-9 18: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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