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莆电气化铁路送电公告 2013年4月25日10:00起,向莆铁路从江西省(乐化)开始至福建省(尤溪)段为止的396.32公里电气化线路的接触网以及沿线乐化东、南昌西、三江镇、抚州北、柴山、南丰、西城、泰宁、将乐、三明北、尤溪等11座牵引变电所,龙潭、岗上、大岗、朱家村、庄上、太源、都寨坑、宝台山、夏茂、大基等10座分区所正式送电。本次送电范围如下: 本次送电范围:昌九铁路乐化东站大里程站外K111+396.543(属于南昌市新建县乐化镇)—大基分区所分相K367+238(三明市沙县南洋镇大基口村)。 电气化铁路运行速度快,接触网导线电压高(2.75万伏)。为维护电气化铁路运输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此公告,并请电气化铁路沿线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通过任何物体(如导线、绳索、水流、棒条等物)接触电气化铁路接触网(包括支柱、支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不得进入接触网周围2米以内的危险区,不得攀登接触网的线杆、铁塔或在其旁逗留。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害电气化铁路的行为: 1、禁止触碰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或者向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抛掷物品; 2、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升放风筝、气球; 3、禁止攀登杆塔、铁路机车车辆或者在杆塔上架设、安装其他设施; 4、禁止在杆塔、拉线周围20米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或者倾倒有害化学物品; 5、禁止攀越电气化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 6、禁止在铁路线路线路上、桥梁上、隧道内通行或坐卧; 7、禁止拆盗、损毁、移动电气化铁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和标桩。 三、禁止人、畜和各类车辆从损毁、移动的电气化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缺口处横穿铁路或者逗留。 四、电气化铁路附近发生火灾,应当立即通报铁路有关部门。如果燃烧物距离接触网不足4米,用水或一般灭火器灭火前,必须先关停接触网电源;超过4米时,灭火水流与接触网带电部分距离必须保持在2米以上。 五、禁止其他危害铁路施工和行车安全的行为。 六、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向莆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