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西安10月23日消息 记者今天从西延铁路警方获悉,为维护铁路正常运输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保障铁路运输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铁道部、公安部联合下发通告规定,2012年10月20日至11月18日期间,铁路公安部门将对乘坐火车旅客携带物品和通过铁路托运行包从严实行安全检查。
通告规定,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进站乘车。管制刀具以外的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艺品刀、剪刀、钢(铁)锉、斧子、锤子等利器、钝器,一律托运,不得随身携带。
旅客应自觉接受、配合铁路部门在车站、列车实施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可疑物品的,旅客应自行取出并接受进一步检查。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坚持携带上述物品的旅客,铁路安检工作人员依法禁止其进站乘车。
通告严禁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物品,不得将通告中规定危险物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行李包裹托运人应自觉接受铁路部门的安全检查,并实行实名登记。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虚报品名登记的托运人,铁路部门依法拒绝其托运行李包裹。行李包裹收货人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否则铁路部门有权拒绝交付。
旅客已携带上述危险物品进站上车的,应主动交铁路工作人员妥善处置。禁止旅客在车站及列车上随便抛弃危险物品。旅客或者托运人违反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铁路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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