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刑事案件,行政处理不能完全取代。 上局做的好,坚持处理,不和稀泥,不然,会寒了员工的心 大水冲了龙王庙!{:4_96:} 上局坚持,是好事情,希望,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理 扬州高铁站 发表于 2015-8-5 10: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以为真的是法治时代吗,我们一直是家法处理为先了
对了,咱忘了,铁总现在是真正的“公司”了!
{:4_109:}
七七八八,进来说说。 我看了网上的视频,打人者好像肩上还有一道杠哦~ 扬州高铁站 发表于 2015-8-6 10: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最小的官了,班长之类的人
当个小官就翘起来了!
扬州高铁站 发表于 2015-8-6 10: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县官没有现管大了,别拿村长不当国家干部了
坏就坏在这帮人身上!
扬州高铁站 发表于 2015-8-6 10: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上面也一样了,怎么不开了他们,怎么不治安处罚了
开不开是公司行为,我们管不了。
但是明显应该治安处罚的内容却缺失了,
让人感觉就有问题了。
开除铁路系统,看他们还坐霸王车。 扬州高铁站 发表于 2015-8-6 13: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人民微评:垄断福利该不该】吃了免费餐仍得陇望蜀,未遂愿便叫嚣、打人,应交由法律收拾,而不能止于内 ...
在这一点上,应当对国有企业与其它性质的企业给予法理上的区分。
不然铁总一句“我是企业”,你又得闭嘴了。
国有企业的性质决定企业内部福利必须接受国家及社会的监督。
影响或损害国有企业利润的一切行为,均应视为“职务犯罪”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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