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boat
发表于 2015-4-16 14:04:34
如果小伙不愿意调换,可以让别的乘客调换
meditate
发表于 2015-4-16 14:42:38
qzcumt 发表于 2015-4-16 09: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到这个,感到后背发凉,小伙购买的下铺,与铁路形成合同,承运方单独撕毁合同,且将对方拘留,你们怕不怕
怕,在中国就没有契约精神一说
wangzongxin
发表于 2015-4-16 14:48:17
小伙子的损失谁来补偿?上下铺价格相差很多的啊
meditate
发表于 2015-4-16 14:54:11
wangzongxin 发表于 2015-4-16 14: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伙子的损失谁来补偿?上下铺价格相差很多的啊
损失不是关键,关键是承运人不得单方改变契约,否则就侵权
sun0511
发表于 2015-4-16 15:02:56
这个明显道德绑架了法律。
这对夫妇既然知道身体不适上铺,还继续买了上铺,就是明显想占道德的便宜。而且上车不经商量就直接占着别人的位置不让,素质也够差。
挺支持这哥们的执着,其实不需要动手,只要告诉乘警或者列车长,这位置必须是自己的,不行就打12306投诉。
其实这件事应该容易解决,这对夫妇完全可以把上下铺的服务转换成价格,100,200..... 总会有人愿意换的。
fishaayu1
发表于 2015-4-16 15:07:28
小伙拒绝合理,列车员应该想其它办法解决,包括和其它旅客协调!
qzcumt
发表于 2015-4-16 15:53:03
不是我地域,这个车不知道是不是成局担当的,我在重庆待了几年,那地方,尤其在自认为比较好的单位工作的人,如公务员,国企,垄断企业等,这些人尤其“要不到台”,这个车长就有点,自己没工作能力,却乱用职权
yuxpsky
发表于 2015-4-16 15:53:27
额 不是 有列车员的 所谓宿营车么
这个可以让出来啊
上局新长段
发表于 2015-4-16 16:03:01
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员工--列车长应该负主要责任,我觉得乘警倒是没什么责任,算是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漳州站
发表于 2015-4-16 16:17:50
本帖最后由 漳州站 于 2015-4-16 16:26 编辑
1070643517 发表于 2015-4-16 11:14
中国人 典型的性格 吃不得亏 爬下上铺 能死啊 人家不是孕妇 或者老人 谁愿意去看你脸色换铺位 这个人更奇 ...
你说这话还真好玩,别说最起码的尊重都不懂得!
你要和别人换铺位,最起码的尊重都没有,谁会换给你?
就冲那男的对小伙说的那话,要是我的话,同样是坚决不换!
jetfiner
发表于 2015-4-16 16:26:23
从报道里面看,这两口子态度有问题,觉得别人换铺理所当然的,所以口气很不客气,意思就是,你就得跟我换,大不了补你钱就是了(如果对方不提的话,补钱也都省的提了),让小伙子很不爽。
小伙子最不该的是动手,一动手,性质就变了,讲什么都没用了
Watier
发表于 2015-4-16 16:26:33
真是白痴 大不了一张床挤挤睡呗 看谁先走
bcxs2002
发表于 2015-4-16 16:26:43
最好还是这个小伙子提起行政诉讼比较好,这样可以普及一下法治精神。支持他。
漳州站
发表于 2015-4-16 16:27:42
我倒是非常希望小伙可以看到这个帖子!
木已成舟
发表于 2015-4-16 16:35:15
快线2号 发表于 2015-4-16 08: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威胁到车上安全?真是"依法"..
不是威胁到车上安全,而是威胁到车上秩序。
小伙子动手冲撞孕妇了,这一点就肯定可以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动了。
至于列车长是不是有更好解决办法,并不影响对小伙子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Songbin
发表于 2015-4-16 16:35:59
qzcumt 发表于 2015-4-16 15: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是我地域,这个车不知道是不是成局担当的,我在重庆待了几年,那地方,尤其在自认为比较好的单位工作的人 ...
写的重庆-福州,那就是K1270,不是成局的,是福龙公司的车。
木已成舟
发表于 2015-4-16 16:41:08
FIRSTORIE 发表于 2015-4-16 12: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事夫妻占用他人席位有错在先。作为特殊重点旅客,应上车后主动与列车员(长)寻求帮助。在列车剩余铺位有 ...
这个是正解!
七七八八
发表于 2015-4-16 16:46:37
FIRSTORIE 发表于 2015-4-16 12: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事夫妻占用他人席位有错在先。作为特殊重点旅客,应上车后主动与列车员(长)寻求帮助。在列车剩余铺位有 ...
铁路规定太多,列车长等工作人员每人配台平板电脑,随时带着,不清楚就查查规定怎么做。
快线2号
发表于 2015-4-16 16:49:07
木已成舟 发表于 2015-4-16 16:35
不是威胁到车上安全,而是威胁到车上秩序。
小伙子动手冲撞孕妇了,这一点就肯定可以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
到底是谁先扰乱乘车秩序的..?
七七八八
发表于 2015-4-16 16:51:03
波比 发表于 2015-4-16 13: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真正扰乱列车乘车秩序的是那对夫妻和列车长,小伙错在动手。行政复议不行就直接行政诉讼,这个铁路法院管 ...
好消息,2015年5月1日起,有案必立。
http://news.xinhuanet.com/2015-04/15/c_1114976628.htm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5-04/15/c_11149775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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