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ngyu7923 发表于 2014-10-16 17:28:37

关于新建合浦至湛江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国铁路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新建合浦至湛江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铁总计统函〔2014〕81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和广东省湛江市境内,包括正线和相关配套工程。正线起于北海市合浦车站,终于湛江市遂溪北站,新建线路全长115.06公里,按国铁I级双线电气化客货共线铁路建设,速度目标值200公里/小时,采用有砟轨道。正线新建桥梁37座,长56.67公里。相关配套工程包括北海联络线、铁山港联络线和合湛线引入湛江枢纽相关工程等,主要对湛江站进行改造,以及建设联络线共计长约75公里。工程共设11座车站,其中新建6座,预留1座,改扩建3座,1座车站为接轨站,本次无工程。新建2座牵引变电所。工程计划建设工期3.5年。
  该项目符合《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年调整)》和《铁路“十二五”发展规划》。项目穿越牛尾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卖皂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雷州青年运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目标,沿线环境敏感,须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以有效缓解和控制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做好沿线规划控制,确保环保搬迁安置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的前提下,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噪声和振动污染防治措施。结合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和工程拆迁安置实施方案,对线路两侧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建筑物,针对不同情况,采取搬迁、功能置换、设置声屏障、安装通风隔声窗等措施,对振动预测超标敏感点采取搬迁等措施,确保敏感点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加强噪声、振动敏感目标的跟踪监测,根据结果及时增补、完善环保措施,避免噪声和振动污染扰民。
  积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落实搬迁安置工作,项目试运行前须完成沿线距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30米以内及夹角地带居民等敏感目标的搬迁安置,做好征地补偿,防止发生次生环境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使用功能,线路两侧噪声和振动超标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学校、医院及居民住宅等噪声和振动敏感建筑物。铁路外轨中心线30米内区域,禁止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物。
  (二)强化沿线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工程穿越卖皂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雷州青年运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目标的路段开工前,须取得水源保护区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管理,严格执行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保护、管理规定,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优化跨河桥梁设计及施工工艺,跨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河流不设涉水桥墩,减少跨越其他河流桥梁的涉水桥墩数量,跨河桥梁桩基础施工安排在枯水期,涉水桥墩采用钢围堰施工并设置泥浆沉淀池,严禁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工程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钢轨安装防脱轨装置,跨河桥梁设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工程跨越卖皂河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桥梁上游设应急取水口,同时建设溢流坝和配套输水管道。工程跨越雷州青年运河路段,对跨河桥位附近的运河河段采取设置封闭盖板等水源保护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确保沿线饮用水源安全。全线车站污水处理采用生化处理等工艺,污水经处理满足相应标准后外排、综合利用或经预处理满足接管标准后纳入城市污水管网集中处理。按照“以新带老”要求,一并解决沿线改扩建既有车站存在的污水排放问题。加强各车站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运行。
  (三)落实沿线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控制永久占地面积,优化临时施工场地选址,各类施工活动应严格限制用地范围。进一步优化线路设计,采用“以桥代路”或合理收缩边坡等工程措施减少土地占用。剥离存放施工表土,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覆土和生态恢复。开展工程沿线景观设计工作,确保工程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四)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强化水文地质勘察和环境保护设计工作,优选隧道施工工艺,强化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车站污水处理设施等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环境。
  (五)落实海洋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涉海施工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用海工程周边海域的环境保护措施。优化桥墩基础开挖施工方法,降低悬浮泥沙扩散对区域海洋环境的影响。对施工泥浆进行综合利用,不得向水体直接排污。水下施工应避开鱼类繁殖期,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增殖放流工作。优化跨海桥位设计,减少阻水面积,避让红树林分布密级区域,对占用的红树林进行就近移栽或异地补偿等保护措施,减轻工程建设对铁山港湾的生态影响。在工程涉及红树林的桥梁路段设置遮光板,减缓对鸟类的影响。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与当地港区、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
  (六)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工程穿越合浦古汉墓群等文物保护单位路段开工前,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按照文物保护相关规定,落实保护措施。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设置临时工程。
  (七)减缓电磁环境影响。牵引变电所、基站选址远离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目标。运营期应加强监测,采取相关措施,妥善解决列车运行电磁干扰影响沿线无线电视接收用户收看电视的问题。
  (八)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物料运输车辆密闭式运输、施工便道及时洒水等抑尘措施,减轻大气环境影响。全线车站采暖、供水等均采用清洁能源。运营期运煤车辆采取表面遮盖、喷洒煤尘抑制剂等抑尘措施,防止煤尘污染。
  (九)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并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项目环境监理报告,环境监理报告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提交书面试运行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运行。在工程试运行期间,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部重新审核。
  五、我部委托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分别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监督管理工作。
  六、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以及北海市、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0月9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铁路局,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北海市、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0月9日印发

zggxlcj 发表于 2014-10-16 19:05:20

真是神速。。

yuxpsky 发表于 2014-10-16 22:06:32

还是快点上吧

天使IQ 发表于 2014-10-18 17:39:07

修通后就成两广沿海铁路

QQme 发表于 2014-10-18 22:52:58

115公里要11座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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